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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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金兰殊只是不满意川宁茶包,对于什么牛肉那些是毫无概念的,也没什么要求,不然又得劳烦欧文去不知什么地方搞来高级食材,那可真叫宋风时不好意思了。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回了家,将带回来的食材放到厨房里处理。
金兰殊环视着这个小小的房子,便说:“你家好小,只有你一个人住吗?”
“是的。”宋风时扬声说话,好让坐在客厅的金兰殊听见,“就我一个人住,够了。”
金兰殊却道:“你怎么直接进厨房了,也不管管我?”
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我管你干嘛啊?”
“起码给我沏杯茶,这不是基本的社交礼仪吗?”金兰殊说。
——妈呀,你这玩意儿还敢跟人家讲“社交礼仪”呢?
宋风时深呼吸一声,扬声答:“我家那树叶泡水的,衬托不起您高贵的身份!”
“那也是。”金兰殊仿佛听不出是反讽,点头说,“还是等欧文送茶叶吧。”
宋风时用力地剁着葱,咬着牙,仿佛那葱头就是金兰殊的狗头。
“叮咚”——门铃响了。
“我去开,可能是欧文。”金兰殊站起来去开门。
门一打开,果然就是欧文。
欧文笑着将一个手提袋交到了金兰殊的手中:“金总,这是您要的安岳柠檬和金丝滇红。”
“可以。”金兰殊看了一眼,点头,“没事了。”
这时候,宋风时却走了出来了:“欧文吗?”
欧文看见宋风时,似乎并不吃惊,坦然笑着点点头:“小宋先生呀,你好呀。”
宋风时有些吃惊:“你……你知道这是我家?”
“这不员工通讯薄写着么?”欧文笑着回答。
“哦……”宋风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安。
金兰殊冷瞥了欧文一眼:“你可真机灵。”
欧文被这么看了一眼,背脊都凉了半截,忙说:“没……没什么……我先走了。”
宋风时问道:“你不坐一下吗?你跑得也辛苦了,喝口茶再走嘛?”
金兰殊不悦地说:“你都没主动要给我倒茶呢!怎么就对他那么好?”
“我……”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
欧文却感这是“无妄之灾”,听金兰殊的语气,他那是万万不敢承受宋风时这口茶的,赶紧说:“不用了,小宋先生。我接下来还有事,先走了。”说完,欧文连忙说两声bye就溜了。
宋风时看欧文像惊弓之鸟一样,便知道平常他肯定深受无良老板的压迫了。
宋风时一边把门关上,一边说:“其实也不是非要用这么好的茶叶做柠檬红茶呀,感觉还浪费了呢。现在是下班时间,让欧文忽然跟我们跑腿,多不好意思啊。”
“这有什么的?”无良老板金兰殊大放厥词,“打工本来就是卖时间。公司又不是没给够钱买他的时间。”
宋风时说:“是的……但是你也不用对他这么不客气嘛!老板和员工是要互相尊重的!”
“我没有不尊重他。我要不尊重他绝不给他这样的待遇。”金兰殊坚决地说,“你以为欧文是傻子吗?他精明着呢。拿得这个薪水,就别想着有什么下班时间。”宋风时正想说什么,金兰殊又补充了一句:“我自己都是24小时随时standby的。”
宋风时此刻还真的说不上什么反驳的话了。
宋风时心里酸溜溜的,半晌才说:“那以前你的上司是舒默克,他也会这样使唤你吗?”
金兰殊说:“那倒不会。”
“是吧!”宋风时装作为欧文打抱不平,实际为了“刺探军情”,“他为什么不使唤你呢?”
金兰殊说:“工作上的事我无条件配合,别的不行。”
宋风时笑了:“那为什么你要让欧文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他是助理。”金兰殊说,“和我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
宋风时无奈一叹:话是大实话,可这语气真的很欠揍。
宋风时下厨,做好了一桌菜,并切了柠檬做了红茶。
金兰殊喝了茶,吃到了菜,舌尖尝到了久违的味道,心中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要说宋风时的手艺多么高超,也不见得。可金兰殊就是挺怀念这个味道的,老是吃不到老是想着。他觉得,这菜就和宋风时这个人一样,家常菜一般的,没什么玉盘珍羞直万钱的,但他金兰殊就是好着一口,没法儿,没招儿,只能认了。
宋风时吃了两口菜,看着金兰殊,心里也是暖暖的,像是回到了从前一样。
可现在嘛,和从前还是不一样的。
宋风时也不再是青嫩的学生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工作,禁不住问起:“其实,为什么要把宝梵琉做年轻呢?”
金兰殊一时没想到宋风时突然提起这个话题,但他还是挺耐心地解释:“因为这个是趋势。你既然是在门店里做的,应该也有直观的感觉,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年轻了。根据最近的市场调查,全球的奢侈品消费者的平均年龄已经从过去的35岁降到25岁了。”
“确实。”宋风时点头,“年轻人很多消费这个。”
“尤其在中国,中国的年轻人比大多数国家的年轻人都更愿意在奢侈品上花钱,而西方的年轻人反而在消费上更保守——这可能和一般人的认知不一样。很多人觉得中国人消费是很保守的,但这已经改变了。”金兰殊说道,“总之,在这个市场能够划到大蛋糕的,不可能不吸引年轻人,要是一直走以往的‘成熟’甚至到‘老成’的路线,肯定是做不起来的。现在所有奢侈品都会想从年轻人口袋里捞钱。”
“所以宝梵琉要年轻,”宋风时点头,“要改变。”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仿佛陷入困顿,便知道他大概在烦恼策划的事情。
宋风时像“香菱学诗”一样喃喃的:“要怎么写才对呢……”
金兰殊在事业起步的时候也经历过宋风时这样的状态,为了一个项目的点子而想到脑壳疼。根据金兰殊过来人的经验之谈,这纯粹是瞎折腾,还是要先把肚子填饱、觉给睡好,思路才能清晰的。
于是,金兰殊用筷子敲了敲宋风时的脑壳,叫他回过神来。
金兰殊用长辈的语气说:“你么,现在要吃饭,要休息。”
“我……”宋风时正想要说什么。
“别想工作的事情了,吃饱了咱们歇会儿就去上床啊。”金兰殊难得用温和的语气说话,还给宋风时夹了菜到碗里,“乖。”
宋风时嘴巴一撇,心想:他果然还是想着上床。
于是两人就上了。
事后,宋风时想,还挺爽的。
第三十章
和金兰殊爽是爽过了,但是明天还是得上班。
上班也是得出方案。
他们策划小组将自己关在会议室里,疯狂地头脑风暴,想一句根本不知从何说起的广告词。
“既然无法凭空想出来,”贾克琳提议,“我们就从经典里找找灵感吧。看能不能从别家的好案例里偷师。做一些贴题的改动,但不要看起来和‘灵感来源’太相似就好。”
爱丽眼珠子一转,提议说:“寇驰不是有一句‘胜无止境’吗?我们也讲‘年轻无止境’,怎么样?‘年轻’很贴题,‘无止境’也有变化的感觉。”
“呿,”艾斯不以为然,“那也太大白话啦,还不如学香奈儿的‘时光稍纵即逝,而经典永存’呢。咱们就说‘青春稍纵即逝,而宝梵琉永存’。”
“这听起来并不年轻。”爱丽翻了个白眼,“你这个东西啊,说什么‘永存’的,感觉就是古董。”
艾斯和爱丽互相看不惯的,艾斯当然受不了爱丽的白眼,便也当场表演一个白眼,说:“你读书很少吧?斯宾塞·约翰逊就曾说过,‘最大的不变就是变化’本身!强调不变,也可以表达变化的感觉。更何况,从咱们品牌的新纲领来看,‘年轻’才是重中之重!”
“够了,吵架呢?”贾克琳喝止了两人的嘴皮子互斗,又看向了一直沉默的宋风时,“你的方案呢?”
宋风时像是数学课上不会做题却被老师点名的小学生,浑身鸡皮都炸了。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
其实,宋风时根本没想到合适的词。
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贡献了一个:“如果是想学习别的好广告词的话,我觉得爱彼的‘驾驭常规,铸就创新’很能触发灵感……说起来,我们是要主打新系列的鞋子是吧?那我觉得‘行走青春,步步蜕变’,也可以,表达了‘年轻’和‘变化’。”
“没关系。”贾克琳笑着说。
她想,反正第一套方案上去都是会被毙掉的。
因此,他们的惯例是第一套方案套别的经典案例改一改,写篇看起来还挺像样的小论文来阐述设计思路,交上去好给老板一个痛批,再发下来重做。
都是这样子的。
贾克琳看来,这三个点子都是半斤八两,上不得台面,肯定要被批的。但她呢,实在不喜欢艾斯和爱丽在会议上对骂的工作作风。所以,她启用了宋风时的点子,让宋风时写设计思路。
同时,另一边的营销小组也是很快出了第一套方案。于是,两个小组的带头人就直接去金兰殊办公室汇报了。他们是直接对总裁汇报的,所以汇报的时候,办公室里除了欧文和金总裁,就只有他们两个。
和在品牌部浸淫良久的贾克琳不同,另一边的营销小组带头人是从科技公司跳槽过来的,想法比较大胆,看着也不像时尚圈的,外形也一般,头身比糟糕,脑袋特别大,人称“曹大头”。
选择曹大头这个看起来和时尚不搭嘎的人,也是金兰殊故意而为之的。他提拔一个保守、内行的贾克琳,又招来一个大胆的“外行人”,看看能给擦出什么火花。
曹大头的想法果然是很大胆的,哗唰就拉出了他的广告语:“从蝶化蛹。”
曹大头解释道:“这就是我们的想法!原本,我想的是‘从蝴蝶变成了毛毛虫’。但是我的组员都说这样比较白话,而且‘毛毛虫’的形象和我们的品牌形象不符合,就改成了这个了。有画面感,还体现了‘变得年轻’的主题。”
金兰殊一边翻阅着方案书,一边说:“可是,蛹也没比毛毛虫好。毛毛虫起码是童话书里的,蛹一般都是恐怖片的。”
曹大头久闻金兰殊讲话不留情面,都是有些心理准备的,所以还是挺冷静。
“是的。”曹大头被上司批了,就还是用“是的,但是”句型回复,“但是这个文案确实是体现了‘蜕变却更年轻’的概念,也很有画面感。”
“这太有画面感了。”金兰殊冷笑,“好不容易变蝴蝶了,还要丑回去了可还行。”
曹大头也是被金兰殊的话噎死了。
“行了。”金兰殊将那份方案像丢废纸一样扔开,神色冷峻地望向了贾克琳,“你们的呢?”
贾克琳一边将方案双手奉上,一边介绍:“我们给出的广告词是‘行走青春,步步蜕变’,契合鞋类新系列的主题,同时表现‘年轻’与‘蜕变’。”
“这样的广告词,适合贴在大卖场。”金兰殊随意地翻着文书,“简直就像是小学生的水平,还不如刚刚的毛毛虫有点意思。所谓的‘优秀小组’,却写出这样的文案,明天……”金兰殊看着方案书的时候,眼睛浏览了设计思路的阐述,竟然认出了宋风时的文风。
“是他写的……”金兰殊皱起眉。
“明天什么?”曹大头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着一定要有人陪他被骂,便问,“总裁说,‘明天’什么?”
金兰殊却顿住了,半晌抬起头,半尴不尬地说:“明天……会更好。”
贾克琳和曹大头都愣住了。其实连金兰殊都不知这句话该怎么接下去。一旁在做记录的欧文似乎看出了门道,便接口说:“明天要想出更好的文案。你们都是!”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回了家,将带回来的食材放到厨房里处理。
金兰殊环视着这个小小的房子,便说:“你家好小,只有你一个人住吗?”
“是的。”宋风时扬声说话,好让坐在客厅的金兰殊听见,“就我一个人住,够了。”
金兰殊却道:“你怎么直接进厨房了,也不管管我?”
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我管你干嘛啊?”
“起码给我沏杯茶,这不是基本的社交礼仪吗?”金兰殊说。
——妈呀,你这玩意儿还敢跟人家讲“社交礼仪”呢?
宋风时深呼吸一声,扬声答:“我家那树叶泡水的,衬托不起您高贵的身份!”
“那也是。”金兰殊仿佛听不出是反讽,点头说,“还是等欧文送茶叶吧。”
宋风时用力地剁着葱,咬着牙,仿佛那葱头就是金兰殊的狗头。
“叮咚”——门铃响了。
“我去开,可能是欧文。”金兰殊站起来去开门。
门一打开,果然就是欧文。
欧文笑着将一个手提袋交到了金兰殊的手中:“金总,这是您要的安岳柠檬和金丝滇红。”
“可以。”金兰殊看了一眼,点头,“没事了。”
这时候,宋风时却走了出来了:“欧文吗?”
欧文看见宋风时,似乎并不吃惊,坦然笑着点点头:“小宋先生呀,你好呀。”
宋风时有些吃惊:“你……你知道这是我家?”
“这不员工通讯薄写着么?”欧文笑着回答。
“哦……”宋风时忽然觉得有些不安。
金兰殊冷瞥了欧文一眼:“你可真机灵。”
欧文被这么看了一眼,背脊都凉了半截,忙说:“没……没什么……我先走了。”
宋风时问道:“你不坐一下吗?你跑得也辛苦了,喝口茶再走嘛?”
金兰殊不悦地说:“你都没主动要给我倒茶呢!怎么就对他那么好?”
“我……”宋风时也是无言以对。
欧文却感这是“无妄之灾”,听金兰殊的语气,他那是万万不敢承受宋风时这口茶的,赶紧说:“不用了,小宋先生。我接下来还有事,先走了。”说完,欧文连忙说两声bye就溜了。
宋风时看欧文像惊弓之鸟一样,便知道平常他肯定深受无良老板的压迫了。
宋风时一边把门关上,一边说:“其实也不是非要用这么好的茶叶做柠檬红茶呀,感觉还浪费了呢。现在是下班时间,让欧文忽然跟我们跑腿,多不好意思啊。”
“这有什么的?”无良老板金兰殊大放厥词,“打工本来就是卖时间。公司又不是没给够钱买他的时间。”
宋风时说:“是的……但是你也不用对他这么不客气嘛!老板和员工是要互相尊重的!”
“我没有不尊重他。我要不尊重他绝不给他这样的待遇。”金兰殊坚决地说,“你以为欧文是傻子吗?他精明着呢。拿得这个薪水,就别想着有什么下班时间。”宋风时正想说什么,金兰殊又补充了一句:“我自己都是24小时随时standby的。”
宋风时此刻还真的说不上什么反驳的话了。
宋风时心里酸溜溜的,半晌才说:“那以前你的上司是舒默克,他也会这样使唤你吗?”
金兰殊说:“那倒不会。”
“是吧!”宋风时装作为欧文打抱不平,实际为了“刺探军情”,“他为什么不使唤你呢?”
金兰殊说:“工作上的事我无条件配合,别的不行。”
宋风时笑了:“那为什么你要让欧文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他是助理。”金兰殊说,“和我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
宋风时无奈一叹:话是大实话,可这语气真的很欠揍。
宋风时下厨,做好了一桌菜,并切了柠檬做了红茶。
金兰殊喝了茶,吃到了菜,舌尖尝到了久违的味道,心中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要说宋风时的手艺多么高超,也不见得。可金兰殊就是挺怀念这个味道的,老是吃不到老是想着。他觉得,这菜就和宋风时这个人一样,家常菜一般的,没什么玉盘珍羞直万钱的,但他金兰殊就是好着一口,没法儿,没招儿,只能认了。
宋风时吃了两口菜,看着金兰殊,心里也是暖暖的,像是回到了从前一样。
可现在嘛,和从前还是不一样的。
宋风时也不再是青嫩的学生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工作,禁不住问起:“其实,为什么要把宝梵琉做年轻呢?”
金兰殊一时没想到宋风时突然提起这个话题,但他还是挺耐心地解释:“因为这个是趋势。你既然是在门店里做的,应该也有直观的感觉,现在的消费者越来越年轻了。根据最近的市场调查,全球的奢侈品消费者的平均年龄已经从过去的35岁降到25岁了。”
“确实。”宋风时点头,“年轻人很多消费这个。”
“尤其在中国,中国的年轻人比大多数国家的年轻人都更愿意在奢侈品上花钱,而西方的年轻人反而在消费上更保守——这可能和一般人的认知不一样。很多人觉得中国人消费是很保守的,但这已经改变了。”金兰殊说道,“总之,在这个市场能够划到大蛋糕的,不可能不吸引年轻人,要是一直走以往的‘成熟’甚至到‘老成’的路线,肯定是做不起来的。现在所有奢侈品都会想从年轻人口袋里捞钱。”
“所以宝梵琉要年轻,”宋风时点头,“要改变。”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仿佛陷入困顿,便知道他大概在烦恼策划的事情。
宋风时像“香菱学诗”一样喃喃的:“要怎么写才对呢……”
金兰殊在事业起步的时候也经历过宋风时这样的状态,为了一个项目的点子而想到脑壳疼。根据金兰殊过来人的经验之谈,这纯粹是瞎折腾,还是要先把肚子填饱、觉给睡好,思路才能清晰的。
于是,金兰殊用筷子敲了敲宋风时的脑壳,叫他回过神来。
金兰殊用长辈的语气说:“你么,现在要吃饭,要休息。”
“我……”宋风时正想要说什么。
“别想工作的事情了,吃饱了咱们歇会儿就去上床啊。”金兰殊难得用温和的语气说话,还给宋风时夹了菜到碗里,“乖。”
宋风时嘴巴一撇,心想:他果然还是想着上床。
于是两人就上了。
事后,宋风时想,还挺爽的。
第三十章
和金兰殊爽是爽过了,但是明天还是得上班。
上班也是得出方案。
他们策划小组将自己关在会议室里,疯狂地头脑风暴,想一句根本不知从何说起的广告词。
“既然无法凭空想出来,”贾克琳提议,“我们就从经典里找找灵感吧。看能不能从别家的好案例里偷师。做一些贴题的改动,但不要看起来和‘灵感来源’太相似就好。”
爱丽眼珠子一转,提议说:“寇驰不是有一句‘胜无止境’吗?我们也讲‘年轻无止境’,怎么样?‘年轻’很贴题,‘无止境’也有变化的感觉。”
“呿,”艾斯不以为然,“那也太大白话啦,还不如学香奈儿的‘时光稍纵即逝,而经典永存’呢。咱们就说‘青春稍纵即逝,而宝梵琉永存’。”
“这听起来并不年轻。”爱丽翻了个白眼,“你这个东西啊,说什么‘永存’的,感觉就是古董。”
艾斯和爱丽互相看不惯的,艾斯当然受不了爱丽的白眼,便也当场表演一个白眼,说:“你读书很少吧?斯宾塞·约翰逊就曾说过,‘最大的不变就是变化’本身!强调不变,也可以表达变化的感觉。更何况,从咱们品牌的新纲领来看,‘年轻’才是重中之重!”
“够了,吵架呢?”贾克琳喝止了两人的嘴皮子互斗,又看向了一直沉默的宋风时,“你的方案呢?”
宋风时像是数学课上不会做题却被老师点名的小学生,浑身鸡皮都炸了。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
其实,宋风时根本没想到合适的词。
但他还是硬着头皮贡献了一个:“如果是想学习别的好广告词的话,我觉得爱彼的‘驾驭常规,铸就创新’很能触发灵感……说起来,我们是要主打新系列的鞋子是吧?那我觉得‘行走青春,步步蜕变’,也可以,表达了‘年轻’和‘变化’。”
“没关系。”贾克琳笑着说。
她想,反正第一套方案上去都是会被毙掉的。
因此,他们的惯例是第一套方案套别的经典案例改一改,写篇看起来还挺像样的小论文来阐述设计思路,交上去好给老板一个痛批,再发下来重做。
都是这样子的。
贾克琳看来,这三个点子都是半斤八两,上不得台面,肯定要被批的。但她呢,实在不喜欢艾斯和爱丽在会议上对骂的工作作风。所以,她启用了宋风时的点子,让宋风时写设计思路。
同时,另一边的营销小组也是很快出了第一套方案。于是,两个小组的带头人就直接去金兰殊办公室汇报了。他们是直接对总裁汇报的,所以汇报的时候,办公室里除了欧文和金总裁,就只有他们两个。
和在品牌部浸淫良久的贾克琳不同,另一边的营销小组带头人是从科技公司跳槽过来的,想法比较大胆,看着也不像时尚圈的,外形也一般,头身比糟糕,脑袋特别大,人称“曹大头”。
选择曹大头这个看起来和时尚不搭嘎的人,也是金兰殊故意而为之的。他提拔一个保守、内行的贾克琳,又招来一个大胆的“外行人”,看看能给擦出什么火花。
曹大头的想法果然是很大胆的,哗唰就拉出了他的广告语:“从蝶化蛹。”
曹大头解释道:“这就是我们的想法!原本,我想的是‘从蝴蝶变成了毛毛虫’。但是我的组员都说这样比较白话,而且‘毛毛虫’的形象和我们的品牌形象不符合,就改成了这个了。有画面感,还体现了‘变得年轻’的主题。”
金兰殊一边翻阅着方案书,一边说:“可是,蛹也没比毛毛虫好。毛毛虫起码是童话书里的,蛹一般都是恐怖片的。”
曹大头久闻金兰殊讲话不留情面,都是有些心理准备的,所以还是挺冷静。
“是的。”曹大头被上司批了,就还是用“是的,但是”句型回复,“但是这个文案确实是体现了‘蜕变却更年轻’的概念,也很有画面感。”
“这太有画面感了。”金兰殊冷笑,“好不容易变蝴蝶了,还要丑回去了可还行。”
曹大头也是被金兰殊的话噎死了。
“行了。”金兰殊将那份方案像丢废纸一样扔开,神色冷峻地望向了贾克琳,“你们的呢?”
贾克琳一边将方案双手奉上,一边介绍:“我们给出的广告词是‘行走青春,步步蜕变’,契合鞋类新系列的主题,同时表现‘年轻’与‘蜕变’。”
“这样的广告词,适合贴在大卖场。”金兰殊随意地翻着文书,“简直就像是小学生的水平,还不如刚刚的毛毛虫有点意思。所谓的‘优秀小组’,却写出这样的文案,明天……”金兰殊看着方案书的时候,眼睛浏览了设计思路的阐述,竟然认出了宋风时的文风。
“是他写的……”金兰殊皱起眉。
“明天什么?”曹大头看热闹不嫌事大,想着一定要有人陪他被骂,便问,“总裁说,‘明天’什么?”
金兰殊却顿住了,半晌抬起头,半尴不尬地说:“明天……会更好。”
贾克琳和曹大头都愣住了。其实连金兰殊都不知这句话该怎么接下去。一旁在做记录的欧文似乎看出了门道,便接口说:“明天要想出更好的文案。你们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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