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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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千秋节
鹦哥儿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便把刘喜和菊花的事情查清楚了。
采薇得知二人结缘的前因后果后,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只可惜,京城距离通州数千里远,她一时半会儿没法去那里跟他们相见,只能远远地祝福他们罢……
一个月后,采薇召见了莫舒雅,遗憾的说:“本宫已经打探清楚了,刘喜去年在离京的途中不幸遇到劫匪,已经殒命了……”
这么说刘喜,采薇也非常内疚,但是为了绝了莫舒雅的念想,也只好这么说了,不然,凭莫舒雅冲动的性子,指不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儿呢。
莫舒雅得知了刘喜的‘死讯,’打击得当即失声痛哭,差点儿昏死过去,最后,她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寿仙宫,连最起码的告退之礼都忘了向采薇行了。
不过,采薇不会因此而怪她的,只希望这小妮子能快点儿从这件事里走出来。
其实,若不是刘喜已经娶了菊花,采薇倒是很乐意成全莫舒雅和刘喜的,但菊花的运气比莫舒雅的好,占了先机,幸运的嫁给了刘喜,刘喜是现代人,脑袋里装的也是现代的思想,他不会像这个时代的男人这样三妻四妾的,既然娶了菊花,就会对她和孩子负责,一辈子对他们好的。
菊花能嫁给刘喜,无疑是她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比嫁给李生或者莫子离都要好多了……
一晃,两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天爷还是没下一滴雨,很多地方,地面都发生了干裂,河流、湖泊水位下降,甚至枯竭,庄稼自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虽然大部分地区都种植了抗旱的农作物,但受灾严重的地区已经看得出未来的趋势——必然会大量减产甚至绝收。
好在百姓们这两年都是种的朝廷发下来的种子,每年的粮食产量都很高,所以,家家户户都有存粮,加上陛下承诺,等百姓们粮食不够吃时候开仓放粮,所以,百姓们都安心极了,大家都知道陛下这两年没少存粮食,因此一点儿受灾的恐慌心理都没有。
到了八月,旱情依旧没有任何缓解的迹象,另一场灾难却降临了。
古人云:旱极而蝗,蝗虫极喜温暖干燥,大晋国长期的干旱,果然引发了严重的蝗灾。
在古时,蝗灾是与水灾、旱灾并列的三大自然灾害之一,特别是蝗灾总是紧跟旱灾,铺天盖地的蝗虫大量啃食植被,造成粮食绝产、饿浮遍野,不知诱发了多少场农民起义,造成了多少皇权更迭。而“蝗”字所取的是“虫王”之意,可见古人对其评价之高。
蝗虫善于飞行,它们成群后一般可以迁飞600公里,有些能够迁飞数千公里,一旦飞蝗成虫成群起飞,到处取食,后果不堪设想。
有据估计,一个数量多达400亿只蝗虫的高密度迁飞群体来说,一天可以吃掉8万吨各种食物,相当于40万人一年的口粮。因此,对于能够迁飞的蝗虫,务必在其起飞之前消灭之。
南宫逸早就料到干旱会引发蝗灾,却不知该如何应对,好在有采薇这个现代的军师做阵,向他提出了一些灭蝗的方法,如:鸣金驱赶法、捕击法、火烧法、沟坎深埋法、掘种法、以及趁清晨蝗翅露湿难飞用沙王抄掠法等……
其中,推行最广泛的,属于食用法。
蝗虫可以入药,有药用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蝗虫单用或配伍使用能治疗多种疾病,如破伤风、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痧胀、鸬鹚瘟,冻疮,气管炎和防止心脑血管疾病等。可以十只煎汤服,或炒存性研末服,五只/次,冻疮炒存性研末调香油涂患处。
采薇命太医院将此方大肆宣扬,鼓舞和号召百姓们不要浪费了蝗虫这种即可食用,又可药用的大好资源,还鼓励各地方官员,让他们号召百姓们以蝗虫入菜,昆虫中都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对人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不过,老百姓怕得罪了“蝗神”,对于自己要吃蝗虫,还是感到十分害怕,但当他们听说皇后娘娘家烧烤店竟然有靠蝗虫这道菜,而且还很出名,很昂贵的时候,心里便不那么排斥了。
连皇后娘娘家里都卖的吃食,定是极好的,大家都按照皇后娘娘家传出来的靠蝗虫的法子,将抓来的蝗虫穿在树枝上,刷上油,用炭火烤着吃,当真是美味极了!
于是,出了鸡鸭鹅等家禽抢着吃蝗虫,百姓们也开始大量的食用起这种美食了。
可怜的蝗虫还没来得及大量繁殖、泛滥,就是万众一心的大晋百姓给吃得差不多了。
蝗虫是纯绿色食品,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味美可口,无论是蒸、煮、炒、酱,都十分可口,竟然还有人吃上了瘾,此后,蝗虫像鱼虾一样,发展成了一道美食,不少住在城里的百姓为了给自己打打牙祭,好特意巴巴的跑到郊外去捉蝗虫回来吃呢。
渐渐的,百姓们对于蝗神的敬畏恐惧之心,也越来越少,再也不是以前的谈蝗色变,而是一说到蝗虫,就开始反射性地流口水。
在这样的氛围下,蝗灾自然被灭杀于无形之中了。
……
十一月,南宫逸传旨,给绝收的几个州府开仓放粮,他囤积收购了两年的粮食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颗粒无收的百姓们有过冬的粮食吃,百姓们拿到官府发下来的粮食,受灾轻的地方,虽然没发粮食给他们,但却直接免去了他们的徭役赋税,给百姓减轻负担;没有受灾的地方赋税如旧,并没有因为国家受了灾就让他们多交纳徭役,为此,百姓们对圣上更加拥戴,简直像对神明一般敬仰他了。
这场百年不遇的大旱灾,终于在南宫逸和采薇不懈的努力下熬过去了,虽然耗费了他们不少的心血和大量的金钱,但见到百姓们平安渡过这次灾难,既无一人在此次灾难中死亡,也无一家人背井离乡,他们都觉得这两年的付出的心血没有白费,所有的努力和艰辛,值了!
过年时,因为大晋今年受了灾,南宫逸下旨缩减用度,节省开支,所以整个儿新年的欢庆活动比往年少了许多,连正月十五的上月灯节都不许举行了。
尽管如此,百姓们却都很知足,摊上这么大的灾年,大家都还能吃得饱、穿得暖,已经很不容易了,只要人还在,往后有的是时间享受生活,何必在意这一年一节呢?
此间,鲜卑国的朝瑰王后已经生产,万幸,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生下了王子,鲜卑国国王贺兰昊欣喜不已,孩子还没满月,就下旨封为太子,朝瑰总算是得偿所愿,自然高兴至极。
菲儿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这一胎又生了个女娃,虽然莫子期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儿子女儿一样疼,但莫子期身份高贵,他这样身份的男人,没有儿子怎么能行?
生完几个月后,她又想尽快受孕,准备再接再厉,定要生出儿子来。
莫子期却舍不得她接连怀孕,再者她频繁受孕,他的性福生活也无从谈起,所以说什么都不肯答应,定要等两个女儿大些,在让她怀孕。
菲儿再次产女,老夫人和理国公,莫远山和武氏等长辈虽然都很失望,但好在他们已经习惯了,之前莫子净的妻子杨氏,就是一连生了好几个女儿,最后才生出男丁的。
或许莫家的风水就是如此,家里已经有一个第四代的男丁了,虽然少了点儿,但莫子净和莫子期都还年轻,将来一定还会有孩子的,别说他俩,就是已经残疾了的莫子离,也迟早会想通,会接受家里安排,跟哪个姑娘生下子嗣的。
这几年,春柳、潇芷和唤秋都陆续升级为人母,其中除了春柳生的是女儿,潇芷和唤秋生的都是儿子,唤秋生的还是双胞胎,把一向冷脸看世界的追风乐坏了,平生第一次露出笑颜,连呆在南宫逸身边儿守卫的时候眼神都是笑的,看着他那惨绝人寰笑容,采薇觉得瘆的慌,第一次后悔帮他娶媳妇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温馨,却总是让人其乐融融……
……
一转眼,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南宫逸和采薇依旧恩爱如初,相敬如宾。当初陛下大婚时,曾昭告天下,大晋的后宫中永不纳妃,百姓们还以为是他一时冲动发下的誓愿,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陛下依旧对皇后娘娘情有独钟。
虽说皇后娘娘美艳无双,但终日里对着一个人,看久了,也总有一天会看够的,对于皇帝如此长时间的专宠一个女人,不知让多少人惊掉了下巴,感到难以置信。
要知道,就连普通的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呢!更别说,是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的皇帝了。
当初陛下大婚,下了那道永不纳妃的圣旨时,外面还有不少人打赌,陛下能否做到永远只对皇后娘娘一个人好,好多久。
如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两个人的关系依旧稳如磐石,甚至比他们刚成亲是好要好,仿佛一个人一般。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对南宫逸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男人的确是下半身的动物,但若是没有自控能力,反而被*支配自己的思想,那样的男人与野兽又有何区别?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就在于这份不同于野兽的自制力吗?
花心不是借口,男人愿意守着一个女人,除了他强大的自制力之外,也要看这个女人到底值不值得他这么做。而他的采薇,就是值得让他这么做的人。
这些年,他们已经彼此渗透到了对方的生命力,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们可以通过彼此的一个眼神,看出对方想说什么,做什么?他们之间越来越契合,从精神,道*,已经契合道完美无缺,别人根本无法代替的地步。
所以,南宫逸从未想过去宠幸别的女人,采薇也从不在这方面担心,每年选秀时,为了养眼,她还会故意选一些容貌出众的少女进宫服役,这小少女们未进宫时,就听说过陛下的英俊神武,对皇后娘娘的一往情深,各个都倾慕不已,还有人暗暗打起了勾引他的鬼主意。
但是,等她们见到皇后娘娘时,先前那种猥琐的主意登时便烟消云散了,因为大家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见到比天仙还要美上几分的皇后娘娘,她们的容貌充其量也只够给皇后娘娘做个小小的陪衬了。
也有人在见到皇后娘娘后,才恍然大悟,怪不得皇上十多年独宠皇后娘娘一人,这天下间,确实找不出第二个比皇后娘娘更美丽的女子了!
论理,皇后娘娘都是三十岁的人了,总该有些衰老的迹象才对,可岁月似乎格外偏爱她,三十岁的她,仍旧是十*岁的少女模样,她的身上,既有少女的青纯,又有少妇的风韵,这两样都是俘获男人心的必杀技,难怪皇上会对她死心踏地呢。
等到她们再见识到皇上和皇后娘娘之间的相处模式,皇后娘娘的办事能力和气度风姿,才真正心服口服起来。
皇后娘娘为人大度、仁慈,却又不是那种只会心活面软的白莲花,她刚柔并济,雷厉风行,思维活跃,办事能力极强,常常帮皇上料理朝政、出谋划策,批阅奏折,管理国事。
这样的皇后娘娘,能独宠后宫一点儿都不足为奇!
如此完美的女人,皇上有了她,断不会再去找别的女人了,换做她们是皇帝,也会独宠皇后娘娘一人的,毕竟白米和糙米比起来,绝大多数人情愿一辈子吃白米,也不愿吃一回糙米的。何况若吃了一回糙米,白米就再也吃不到了!
六月十七,是采薇三十岁的生辰,之前的十几年,采薇从未大操大办过一次生日,但三十岁是整寿,而且古人有三十而立之说,所以,在南宫逸和瑾儿瑜儿的坚持下,采薇的三十岁生辰大张旗鼓的操办了一次。
为了采薇的千秋节,南宫逸不仅下令大赦天下,还免去了采薇老家青云镇所有百姓一年的徭役赋税,青云镇的百姓们为此纷纷奔走相告,以手加额,都庆幸家乡飞出了一只金凤凰,一年的赋税不是小数目。皇后娘娘不仅为家乡争了光,添了彩,还带给了家乡这么大的经济实惠,大家焉能不感激涕零呢?
采薇的千秋节宴会在临水阁举行,不仅所有的皇室成员参加,采薇娘家人也尽数参加了。
如今的瑾儿、瑜儿,都已经是十六岁的翩翩美少年了,瑾儿已经被立为了太子,定下了蒙奴郡主拓跋倾城为王太子妃,明年就要迎娶了;瑜儿被封为福王,定下了鲜卑国嫡公主贺兰敏为福王妃,也是明年大婚,明珠也订婚了,虽然南宫逸一百个一千个不乐意,但好女怕郎追,这些年,超儿为了追明珠可谓是煞费苦心,什么招儿都用上了,甚至还效仿南宫逸当年,对天下百姓郑重承诺,他这辈子除了太子妃,再不娶别的女人!
如此厚重的承诺,把明珠打动了,终于回应了他的感情,也对这位执着的小王爷芳心暗许,向母后透露了心迹后,被母亲许给了完颜超做太子妃,婚期定在后年!
在他们订婚之前,辽丹的大汗萨克努曾为他的长子向明珠求过婚,但南宫逸和采薇连考虑都没考虑就直接拒绝了,他的那位长子颇具乃父遗风,喜好女色,*也极强,才十几岁的年纪,就有*个姬妾了。
这样的男子,南宫逸便是情愿女儿终生不嫁,也断不愿把女儿与他为妻的。
那位辽丹大皇子见过明珠,并为之疯狂的着迷,也信誓旦旦的表示:只要明珠肯嫁给他,他就立刻遣散所有的姬妾,只跟她一个人过日子。
但是,他的这点子承诺,和单纯的没有沾染过任何女人的超儿比起来,显然就不够看了,别说明珠看不上他,就是采薇和南宫逸,也绝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的。
明珠和超儿的订婚的消息传出去,大皇子还狠狠的发作了一顿,他气冲冲的对着南方指天画地的发誓,等将来他做了大汗,一定要灭了敢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大晋和抢他心爱女子的青罗国。
这件事被萨克努知道了,他拿着鞭子狠狠的抽了儿子一顿,并警告她,只要有大晋国的穆皇后在,就永远不要打大晋国或青罗国的主意,连鲜卑国的主意都不许打,否则,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大皇子是个血性男儿,被父亲抽得皮开肉绽,却连哼一声都哼,咬着牙关忍住了,迫于形势,他不得不答应父亲的要求,但心里却恨死大晋和青罗了,暗自打定主意,将来一定要把明珠抢回来。
此是后话,不提……
临水阁里
各位皇亲国戚们相互打着招呼,那些封地的皇子们也都离开封地,进京来给皇后娘娘贺寿了,按例,各位封王是三年进一次京城述职的,但今年情况特殊,故而全都进京来了,坐了几十张桌子。
除了封王,王妃、郡王、长公主、郡主们也为数不少,再加上采薇的娘家人,竟把临水阁两边的游廊坐满了。
采薇和南宫逸进来的时候,除了姚太妃,其他的人都站起身,毕恭毕敬的向采薇和南宫逸行礼。
采薇笑道:“今日是家宴,大家不必拘礼,怎么舒服怎么来就好。”
众人谢过了,纷纷起身落了座。
采薇今儿打扮的非常别致,她穿着一身明黄色菊花纹的广袖霏缎凤袍,缀着琉璃小珠的袍脚软软坠地,摩擦有声,袍子上用细细的金丝线绣了大朵大朵盛开的菊花,细细的银线勾勒出精致的轮廓,下面大红桂兔纹妆花纱的马面裙,这桂兔纹妆花纱寸锦寸金,色彩光丽灿烂,美如天上云霞,富丽典雅,上头花纹浑厚优美,雍容华贵,色彩浓艳庄重,金线暗织的纹路,静垂时不显山不露水,稍一动弹当真金碧辉煌,令人目眩神迷。
走路间,随着衣衫的飘动,将她那窈窕起伏的身段儿勾勒出来,白皙胜雪的肌肤吹弹可破。
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谁都看不出采薇的真实年岁,有空间灵气的滋养,她的外貌还跟十*岁的少女似的,青纯妩媚交加,让人羡慕不已。
南宫逸的外貌和十几年前想比也没什么区别,只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在气度上比从前多了几分沉稳霸气,他们携着手坐了正中间的宝座上,宣布开席。
于是,各种山珍海味被流水般的端了上来,南宫逸亲手为采薇布菜、斟酒,照顾得无微不至。
除他之外,在座的还有一个男子,也像南宫逸一样照顾自己的妻子,这个人就是南宫逸的弟弟景王。
景王已经在数月前去了采薇的小妹穆采蝶为妃,夫妻俩郎才女貌,又都是温柔细致的性情,成亲后情投意合,如漆似胶的,两人很像当年的南宫逸和采薇,看到他们的人都说他们好生般配,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如今,小蝶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是在来京城给姐姐贺寿的路上有的,这是景王的第一个孩子,景王宝贝的很,所以,对蝶儿也是小心翼翼的,唯恐出一点儿差错。
杜氏和穆仲卿见到三个女婿都这般体贴,别提多高兴了,穆仲卿稳稳的坐在椅子上,一边儿跟莫远山交谈,一边儿留意着女儿女婿的动静。见女婿们都把他的女儿们都照顾得极好,心中满意极了。
只是,二女婿并没跟菲儿坐在一起。
跟菲儿坐在一起的,是他们三岁的小儿子莫承祖,这个小家伙儿是菲儿的第四个孩子,前面的三个都是女儿,好容易生出一个儿子,被府中上下看得金蛋一般,娇惯的不得了。
莫子期和菲儿尤可,老国公爷和莫远山确实极惯孩子的,哪怕这小子想要天上的月亮,他的爷爷和太爷爷都得想办法去帮他摘。今儿宫宴上,这小子非要跟母亲坐在一起,论理是不应该的,但老国公夫人和武氏一个眼神杀过来,莫子期只好无奈的让开了。
跟莫子期坐在一处的,是已经二十出头的文儿。
现在的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成年男子,小时候的他,最喜欢装老成,如今长大了,更是把小时候的性子发挥的淋漓尽致,年轻俊朗的一个青年,总是板着脸,一副比二姐夫这个大将军还要威严而不可冒犯的样子。
事实上,他现在还没有功名在身呢,因为穆仲卿不想他的儿子们过早出仕,免得被别人说是裙带关系,就连南宫逸要封他做丞相都被他给拒绝了,只接受了一个二品的太保之职,这个官职并没有什么实权,不过,穆仲卿并不在意。
只要孩子们都能好好的,他做不做官都无所谓,他本就是不追逐名利的人,对官职的高低从没有放在眼里。
杜氏已经是正二品的夫人了,不过却依然保持着低调谦和的性子,从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婿是天子而得意过,穆家的地位越高,她就越是谦和,唯恐被人说出小人得志之类的话来。
这会儿,杜氏正坐在建安侯老夫人白氏的身边儿,仔细的询问建安侯老夫人家的几个孙女儿多大了,什么性子。
文儿已经二十多岁了,却还没有定亲,他自己也不着急,凡是来提亲的,他都要偷偷的看过,若不合他的意,凭那小姐出身多高贵,长的多美丽,他都断然不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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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哥儿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便把刘喜和菊花的事情查清楚了。
采薇得知二人结缘的前因后果后,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只可惜,京城距离通州数千里远,她一时半会儿没法去那里跟他们相见,只能远远地祝福他们罢……
一个月后,采薇召见了莫舒雅,遗憾的说:“本宫已经打探清楚了,刘喜去年在离京的途中不幸遇到劫匪,已经殒命了……”
这么说刘喜,采薇也非常内疚,但是为了绝了莫舒雅的念想,也只好这么说了,不然,凭莫舒雅冲动的性子,指不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儿呢。
莫舒雅得知了刘喜的‘死讯,’打击得当即失声痛哭,差点儿昏死过去,最后,她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寿仙宫,连最起码的告退之礼都忘了向采薇行了。
不过,采薇不会因此而怪她的,只希望这小妮子能快点儿从这件事里走出来。
其实,若不是刘喜已经娶了菊花,采薇倒是很乐意成全莫舒雅和刘喜的,但菊花的运气比莫舒雅的好,占了先机,幸运的嫁给了刘喜,刘喜是现代人,脑袋里装的也是现代的思想,他不会像这个时代的男人这样三妻四妾的,既然娶了菊花,就会对她和孩子负责,一辈子对他们好的。
菊花能嫁给刘喜,无疑是她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比嫁给李生或者莫子离都要好多了……
一晃,两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天爷还是没下一滴雨,很多地方,地面都发生了干裂,河流、湖泊水位下降,甚至枯竭,庄稼自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虽然大部分地区都种植了抗旱的农作物,但受灾严重的地区已经看得出未来的趋势——必然会大量减产甚至绝收。
好在百姓们这两年都是种的朝廷发下来的种子,每年的粮食产量都很高,所以,家家户户都有存粮,加上陛下承诺,等百姓们粮食不够吃时候开仓放粮,所以,百姓们都安心极了,大家都知道陛下这两年没少存粮食,因此一点儿受灾的恐慌心理都没有。
到了八月,旱情依旧没有任何缓解的迹象,另一场灾难却降临了。
古人云:旱极而蝗,蝗虫极喜温暖干燥,大晋国长期的干旱,果然引发了严重的蝗灾。
在古时,蝗灾是与水灾、旱灾并列的三大自然灾害之一,特别是蝗灾总是紧跟旱灾,铺天盖地的蝗虫大量啃食植被,造成粮食绝产、饿浮遍野,不知诱发了多少场农民起义,造成了多少皇权更迭。而“蝗”字所取的是“虫王”之意,可见古人对其评价之高。
蝗虫善于飞行,它们成群后一般可以迁飞600公里,有些能够迁飞数千公里,一旦飞蝗成虫成群起飞,到处取食,后果不堪设想。
有据估计,一个数量多达400亿只蝗虫的高密度迁飞群体来说,一天可以吃掉8万吨各种食物,相当于40万人一年的口粮。因此,对于能够迁飞的蝗虫,务必在其起飞之前消灭之。
南宫逸早就料到干旱会引发蝗灾,却不知该如何应对,好在有采薇这个现代的军师做阵,向他提出了一些灭蝗的方法,如:鸣金驱赶法、捕击法、火烧法、沟坎深埋法、掘种法、以及趁清晨蝗翅露湿难飞用沙王抄掠法等……
其中,推行最广泛的,属于食用法。
蝗虫可以入药,有药用价值:
本草纲目记载,蝗虫单用或配伍使用能治疗多种疾病,如破伤风、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痧胀、鸬鹚瘟,冻疮,气管炎和防止心脑血管疾病等。可以十只煎汤服,或炒存性研末服,五只/次,冻疮炒存性研末调香油涂患处。
采薇命太医院将此方大肆宣扬,鼓舞和号召百姓们不要浪费了蝗虫这种即可食用,又可药用的大好资源,还鼓励各地方官员,让他们号召百姓们以蝗虫入菜,昆虫中都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对人的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不过,老百姓怕得罪了“蝗神”,对于自己要吃蝗虫,还是感到十分害怕,但当他们听说皇后娘娘家烧烤店竟然有靠蝗虫这道菜,而且还很出名,很昂贵的时候,心里便不那么排斥了。
连皇后娘娘家里都卖的吃食,定是极好的,大家都按照皇后娘娘家传出来的靠蝗虫的法子,将抓来的蝗虫穿在树枝上,刷上油,用炭火烤着吃,当真是美味极了!
于是,出了鸡鸭鹅等家禽抢着吃蝗虫,百姓们也开始大量的食用起这种美食了。
可怜的蝗虫还没来得及大量繁殖、泛滥,就是万众一心的大晋百姓给吃得差不多了。
蝗虫是纯绿色食品,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味美可口,无论是蒸、煮、炒、酱,都十分可口,竟然还有人吃上了瘾,此后,蝗虫像鱼虾一样,发展成了一道美食,不少住在城里的百姓为了给自己打打牙祭,好特意巴巴的跑到郊外去捉蝗虫回来吃呢。
渐渐的,百姓们对于蝗神的敬畏恐惧之心,也越来越少,再也不是以前的谈蝗色变,而是一说到蝗虫,就开始反射性地流口水。
在这样的氛围下,蝗灾自然被灭杀于无形之中了。
……
十一月,南宫逸传旨,给绝收的几个州府开仓放粮,他囤积收购了两年的粮食有了用武之地,那些颗粒无收的百姓们有过冬的粮食吃,百姓们拿到官府发下来的粮食,受灾轻的地方,虽然没发粮食给他们,但却直接免去了他们的徭役赋税,给百姓减轻负担;没有受灾的地方赋税如旧,并没有因为国家受了灾就让他们多交纳徭役,为此,百姓们对圣上更加拥戴,简直像对神明一般敬仰他了。
这场百年不遇的大旱灾,终于在南宫逸和采薇不懈的努力下熬过去了,虽然耗费了他们不少的心血和大量的金钱,但见到百姓们平安渡过这次灾难,既无一人在此次灾难中死亡,也无一家人背井离乡,他们都觉得这两年的付出的心血没有白费,所有的努力和艰辛,值了!
过年时,因为大晋今年受了灾,南宫逸下旨缩减用度,节省开支,所以整个儿新年的欢庆活动比往年少了许多,连正月十五的上月灯节都不许举行了。
尽管如此,百姓们却都很知足,摊上这么大的灾年,大家都还能吃得饱、穿得暖,已经很不容易了,只要人还在,往后有的是时间享受生活,何必在意这一年一节呢?
此间,鲜卑国的朝瑰王后已经生产,万幸,她终于如愿以偿的生下了王子,鲜卑国国王贺兰昊欣喜不已,孩子还没满月,就下旨封为太子,朝瑰总算是得偿所愿,自然高兴至极。
菲儿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这一胎又生了个女娃,虽然莫子期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儿子女儿一样疼,但莫子期身份高贵,他这样身份的男人,没有儿子怎么能行?
生完几个月后,她又想尽快受孕,准备再接再厉,定要生出儿子来。
莫子期却舍不得她接连怀孕,再者她频繁受孕,他的性福生活也无从谈起,所以说什么都不肯答应,定要等两个女儿大些,在让她怀孕。
菲儿再次产女,老夫人和理国公,莫远山和武氏等长辈虽然都很失望,但好在他们已经习惯了,之前莫子净的妻子杨氏,就是一连生了好几个女儿,最后才生出男丁的。
或许莫家的风水就是如此,家里已经有一个第四代的男丁了,虽然少了点儿,但莫子净和莫子期都还年轻,将来一定还会有孩子的,别说他俩,就是已经残疾了的莫子离,也迟早会想通,会接受家里安排,跟哪个姑娘生下子嗣的。
这几年,春柳、潇芷和唤秋都陆续升级为人母,其中除了春柳生的是女儿,潇芷和唤秋生的都是儿子,唤秋生的还是双胞胎,把一向冷脸看世界的追风乐坏了,平生第一次露出笑颜,连呆在南宫逸身边儿守卫的时候眼神都是笑的,看着他那惨绝人寰笑容,采薇觉得瘆的慌,第一次后悔帮他娶媳妇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淡,温馨,却总是让人其乐融融……
……
一转眼,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南宫逸和采薇依旧恩爱如初,相敬如宾。当初陛下大婚时,曾昭告天下,大晋的后宫中永不纳妃,百姓们还以为是他一时冲动发下的誓愿,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陛下依旧对皇后娘娘情有独钟。
虽说皇后娘娘美艳无双,但终日里对着一个人,看久了,也总有一天会看够的,对于皇帝如此长时间的专宠一个女人,不知让多少人惊掉了下巴,感到难以置信。
要知道,就连普通的男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呢!更别说,是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的皇帝了。
当初陛下大婚,下了那道永不纳妃的圣旨时,外面还有不少人打赌,陛下能否做到永远只对皇后娘娘一个人好,好多久。
如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两个人的关系依旧稳如磐石,甚至比他们刚成亲是好要好,仿佛一个人一般。这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对南宫逸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男人的确是下半身的动物,但若是没有自控能力,反而被*支配自己的思想,那样的男人与野兽又有何区别?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就在于这份不同于野兽的自制力吗?
花心不是借口,男人愿意守着一个女人,除了他强大的自制力之外,也要看这个女人到底值不值得他这么做。而他的采薇,就是值得让他这么做的人。
这些年,他们已经彼此渗透到了对方的生命力,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们可以通过彼此的一个眼神,看出对方想说什么,做什么?他们之间越来越契合,从精神,道*,已经契合道完美无缺,别人根本无法代替的地步。
所以,南宫逸从未想过去宠幸别的女人,采薇也从不在这方面担心,每年选秀时,为了养眼,她还会故意选一些容貌出众的少女进宫服役,这小少女们未进宫时,就听说过陛下的英俊神武,对皇后娘娘的一往情深,各个都倾慕不已,还有人暗暗打起了勾引他的鬼主意。
但是,等她们见到皇后娘娘时,先前那种猥琐的主意登时便烟消云散了,因为大家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见到比天仙还要美上几分的皇后娘娘,她们的容貌充其量也只够给皇后娘娘做个小小的陪衬了。
也有人在见到皇后娘娘后,才恍然大悟,怪不得皇上十多年独宠皇后娘娘一人,这天下间,确实找不出第二个比皇后娘娘更美丽的女子了!
论理,皇后娘娘都是三十岁的人了,总该有些衰老的迹象才对,可岁月似乎格外偏爱她,三十岁的她,仍旧是十*岁的少女模样,她的身上,既有少女的青纯,又有少妇的风韵,这两样都是俘获男人心的必杀技,难怪皇上会对她死心踏地呢。
等到她们再见识到皇上和皇后娘娘之间的相处模式,皇后娘娘的办事能力和气度风姿,才真正心服口服起来。
皇后娘娘为人大度、仁慈,却又不是那种只会心活面软的白莲花,她刚柔并济,雷厉风行,思维活跃,办事能力极强,常常帮皇上料理朝政、出谋划策,批阅奏折,管理国事。
这样的皇后娘娘,能独宠后宫一点儿都不足为奇!
如此完美的女人,皇上有了她,断不会再去找别的女人了,换做她们是皇帝,也会独宠皇后娘娘一人的,毕竟白米和糙米比起来,绝大多数人情愿一辈子吃白米,也不愿吃一回糙米的。何况若吃了一回糙米,白米就再也吃不到了!
六月十七,是采薇三十岁的生辰,之前的十几年,采薇从未大操大办过一次生日,但三十岁是整寿,而且古人有三十而立之说,所以,在南宫逸和瑾儿瑜儿的坚持下,采薇的三十岁生辰大张旗鼓的操办了一次。
为了采薇的千秋节,南宫逸不仅下令大赦天下,还免去了采薇老家青云镇所有百姓一年的徭役赋税,青云镇的百姓们为此纷纷奔走相告,以手加额,都庆幸家乡飞出了一只金凤凰,一年的赋税不是小数目。皇后娘娘不仅为家乡争了光,添了彩,还带给了家乡这么大的经济实惠,大家焉能不感激涕零呢?
采薇的千秋节宴会在临水阁举行,不仅所有的皇室成员参加,采薇娘家人也尽数参加了。
如今的瑾儿、瑜儿,都已经是十六岁的翩翩美少年了,瑾儿已经被立为了太子,定下了蒙奴郡主拓跋倾城为王太子妃,明年就要迎娶了;瑜儿被封为福王,定下了鲜卑国嫡公主贺兰敏为福王妃,也是明年大婚,明珠也订婚了,虽然南宫逸一百个一千个不乐意,但好女怕郎追,这些年,超儿为了追明珠可谓是煞费苦心,什么招儿都用上了,甚至还效仿南宫逸当年,对天下百姓郑重承诺,他这辈子除了太子妃,再不娶别的女人!
如此厚重的承诺,把明珠打动了,终于回应了他的感情,也对这位执着的小王爷芳心暗许,向母后透露了心迹后,被母亲许给了完颜超做太子妃,婚期定在后年!
在他们订婚之前,辽丹的大汗萨克努曾为他的长子向明珠求过婚,但南宫逸和采薇连考虑都没考虑就直接拒绝了,他的那位长子颇具乃父遗风,喜好女色,*也极强,才十几岁的年纪,就有*个姬妾了。
这样的男子,南宫逸便是情愿女儿终生不嫁,也断不愿把女儿与他为妻的。
那位辽丹大皇子见过明珠,并为之疯狂的着迷,也信誓旦旦的表示:只要明珠肯嫁给他,他就立刻遣散所有的姬妾,只跟她一个人过日子。
但是,他的这点子承诺,和单纯的没有沾染过任何女人的超儿比起来,显然就不够看了,别说明珠看不上他,就是采薇和南宫逸,也绝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的。
明珠和超儿的订婚的消息传出去,大皇子还狠狠的发作了一顿,他气冲冲的对着南方指天画地的发誓,等将来他做了大汗,一定要灭了敢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大晋和抢他心爱女子的青罗国。
这件事被萨克努知道了,他拿着鞭子狠狠的抽了儿子一顿,并警告她,只要有大晋国的穆皇后在,就永远不要打大晋国或青罗国的主意,连鲜卑国的主意都不许打,否则,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大皇子是个血性男儿,被父亲抽得皮开肉绽,却连哼一声都哼,咬着牙关忍住了,迫于形势,他不得不答应父亲的要求,但心里却恨死大晋和青罗了,暗自打定主意,将来一定要把明珠抢回来。
此是后话,不提……
临水阁里
各位皇亲国戚们相互打着招呼,那些封地的皇子们也都离开封地,进京来给皇后娘娘贺寿了,按例,各位封王是三年进一次京城述职的,但今年情况特殊,故而全都进京来了,坐了几十张桌子。
除了封王,王妃、郡王、长公主、郡主们也为数不少,再加上采薇的娘家人,竟把临水阁两边的游廊坐满了。
采薇和南宫逸进来的时候,除了姚太妃,其他的人都站起身,毕恭毕敬的向采薇和南宫逸行礼。
采薇笑道:“今日是家宴,大家不必拘礼,怎么舒服怎么来就好。”
众人谢过了,纷纷起身落了座。
采薇今儿打扮的非常别致,她穿着一身明黄色菊花纹的广袖霏缎凤袍,缀着琉璃小珠的袍脚软软坠地,摩擦有声,袍子上用细细的金丝线绣了大朵大朵盛开的菊花,细细的银线勾勒出精致的轮廓,下面大红桂兔纹妆花纱的马面裙,这桂兔纹妆花纱寸锦寸金,色彩光丽灿烂,美如天上云霞,富丽典雅,上头花纹浑厚优美,雍容华贵,色彩浓艳庄重,金线暗织的纹路,静垂时不显山不露水,稍一动弹当真金碧辉煌,令人目眩神迷。
走路间,随着衣衫的飘动,将她那窈窕起伏的身段儿勾勒出来,白皙胜雪的肌肤吹弹可破。
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但谁都看不出采薇的真实年岁,有空间灵气的滋养,她的外貌还跟十*岁的少女似的,青纯妩媚交加,让人羡慕不已。
南宫逸的外貌和十几年前想比也没什么区别,只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在气度上比从前多了几分沉稳霸气,他们携着手坐了正中间的宝座上,宣布开席。
于是,各种山珍海味被流水般的端了上来,南宫逸亲手为采薇布菜、斟酒,照顾得无微不至。
除他之外,在座的还有一个男子,也像南宫逸一样照顾自己的妻子,这个人就是南宫逸的弟弟景王。
景王已经在数月前去了采薇的小妹穆采蝶为妃,夫妻俩郎才女貌,又都是温柔细致的性情,成亲后情投意合,如漆似胶的,两人很像当年的南宫逸和采薇,看到他们的人都说他们好生般配,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如今,小蝶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是在来京城给姐姐贺寿的路上有的,这是景王的第一个孩子,景王宝贝的很,所以,对蝶儿也是小心翼翼的,唯恐出一点儿差错。
杜氏和穆仲卿见到三个女婿都这般体贴,别提多高兴了,穆仲卿稳稳的坐在椅子上,一边儿跟莫远山交谈,一边儿留意着女儿女婿的动静。见女婿们都把他的女儿们都照顾得极好,心中满意极了。
只是,二女婿并没跟菲儿坐在一起。
跟菲儿坐在一起的,是他们三岁的小儿子莫承祖,这个小家伙儿是菲儿的第四个孩子,前面的三个都是女儿,好容易生出一个儿子,被府中上下看得金蛋一般,娇惯的不得了。
莫子期和菲儿尤可,老国公爷和莫远山确实极惯孩子的,哪怕这小子想要天上的月亮,他的爷爷和太爷爷都得想办法去帮他摘。今儿宫宴上,这小子非要跟母亲坐在一起,论理是不应该的,但老国公夫人和武氏一个眼神杀过来,莫子期只好无奈的让开了。
跟莫子期坐在一处的,是已经二十出头的文儿。
现在的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成年男子,小时候的他,最喜欢装老成,如今长大了,更是把小时候的性子发挥的淋漓尽致,年轻俊朗的一个青年,总是板着脸,一副比二姐夫这个大将军还要威严而不可冒犯的样子。
事实上,他现在还没有功名在身呢,因为穆仲卿不想他的儿子们过早出仕,免得被别人说是裙带关系,就连南宫逸要封他做丞相都被他给拒绝了,只接受了一个二品的太保之职,这个官职并没有什么实权,不过,穆仲卿并不在意。
只要孩子们都能好好的,他做不做官都无所谓,他本就是不追逐名利的人,对官职的高低从没有放在眼里。
杜氏已经是正二品的夫人了,不过却依然保持着低调谦和的性子,从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婿是天子而得意过,穆家的地位越高,她就越是谦和,唯恐被人说出小人得志之类的话来。
这会儿,杜氏正坐在建安侯老夫人白氏的身边儿,仔细的询问建安侯老夫人家的几个孙女儿多大了,什么性子。
文儿已经二十多岁了,却还没有定亲,他自己也不着急,凡是来提亲的,他都要偷偷的看过,若不合他的意,凭那小姐出身多高贵,长的多美丽,他都断然不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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