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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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门第【岁梦】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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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修真药农
作者:吃货天成
文案:
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
别人修真为成仙,
他修真只为种药。
阵法种药药效好,
没事逗逗小鸟,
闲着就去寻宝,
偶尔炼炼丹药。
收点山货,
弄个网店,
再来个上门的爱人,
这日子还真是不错!
内容标签:种田文 随身空间 美食 甜文
主角:风俊辉 ┃ 配角:黎凯泽 ┃ 其它:种药,修真,美食,鸟,寻宝
金牌推荐:
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别人修真为成仙,他修真只为种药,阵法种药药效好!别人炼宝他炼肥料,还有人说他这肥料味道好。没事逗逗小鸟,闲着就去寻宝,偶尔炼炼丹药,顺便做做鸟粮。家里鸟儿成群,卖萌卖蠢还卖宝,能说会唱还能舞。药材长好医馆开,各种病人接连来,奇怪处方不算啥,鸟儿治病仅一家。
本文充满了乡村气息,风土民情,美食美景应接不暇,生动有趣。作者笔下的各种鸟儿生动有趣,栩栩如生。用阵法种药材别出心裁,以各类鸟儿为宠物独具匠心。故事流畅自然,是一篇不错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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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忒么神奇的事
风俊辉觉得他的三观在这几天被刷新了!
但是,不要问他是哪三观,他现在只想静静!也不要问他静静是谁!
风俊辉经常出没的地点就是他工作的中药种植基地园子里。其余时间就是窝在自己租的隔间里面,一套郊区一百多平米,三室二厅的房子,硬是被老板隔成了八间小房子来分别租出。风俊辉住的就是其中最差的一间,阳台改造,冬凉夏暖。
在这里住着,每天他要抢厕所,抢厨房,还要抢网速。上班被喝来唤去,下班累成狗回到这个窝里,晚饭大多时候还只能从外面打包或者是泡面。
这里住的人大多都和风俊辉差不多,甚至还有一家三口蜗居在这么一个不足十平米的房间的。风俊辉也常常自我安慰,至少他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至于人家好歹有媳妇有孩子,他还光棍一条这事,他自动忽略了。
风俊辉是大学还没毕业,就被学校丢出来了,美其名曰:实习。风俊辉的专业倒不是那些遍大街为了扩招充数的专业,而是极其有技术含量,也十分稀少的专业。可这也挡不住他的专业冷得太过苦逼——中药种植技术。
在西药店遍地开花超过米店的时代,虽然大家嘴里还是嚷嚷着要发扬中医,继承我们五千年的优秀文化。可实际上呢,中医、中药的发展也就那么回事。而风俊辉的这个专业就业上就出现了困难。
至于自主创业?可他没地种没种子没人工没……总之,没钱!
当初就这专业也是因为报考的时候他勾了个“愿意调配”,然后他就被学校调配到了这个只有一个班,不足四十人的专业。而现在他也幸运的顶着这么一个专业的光环在学校的双选会上找到了一份对口的工作。在城郊的一个中药种植基地里上班。
读了几年了,多少对这个专业还是有点优越感的。虽然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有时候甚至得跪着给中药松土拔草,但是他仍然很喜欢这份工作。最大的梦想就是存上钱了,就回老家去包上一片林子几亩地,也搞点中药种植。
可这一切,都因为三天前的下午遇到的事给打破了。
那天下午,风俊辉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就是冲向厨房烧水煮泡面。虽然吃泡面,但是也要吃豪华版的!两包泡面,一把小青菜,一个鸡蛋,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有木有?煮好了豪华版泡面,风俊辉将面端进自己房间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只鸟趴在他的床上。
“麻蛋!出门忘记关窗子了!”这由阳台改造的房间就是这点,风吹雨淋太阳晒不说,窗户不关,过段时间,屋里就像是刮过了沙尘暴一样,到处都是尘土。三楼的位置,面对郊外入城的大公路,他房间里面的大窗户就是专业吸灰器。夏天几面墙被太阳晒,屋里像是蒸笼一样,冬天大窗户招八面寒风。
风俊辉连忙将那只鸟拎起来,往地上丢,脏啊!这只鸟也不知道怎么了,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要不是去拎鸟的时候感觉到这鸟还是暖乎乎的,肚子还有点微动,风俊辉都以为这是只死鸟。
“难道是老天见灭绝扣了劳资全勤,所以给我送菜来了?这不会是吃了啥毒药后,毒死的吧?”风俊辉嘀咕道。捧着装方便面的盆,一边往嘴里送面一边蹲下盯着那只半死的鸟看。灭绝是他顶头上司,四十多岁的女人,特别尖酸刻薄。
这只鸟看着挺大的,拎着也不轻,但是全身上下全是黑色,就连爪子和嘴都是黑色的,毛色还乌黑发亮,可以打洗发水广告那种。就这鸟的模样看上去像是只乌鸦,但个头得有老鹰大。风俊辉老家鸟多,各种各样,数都数不过来。但是这模样的鸟他还真没见过。
“管他什么鸟,做好了给隔壁胖子家的仓鼠先吃,试试毒。怎么说也是几斤肉,还是野味!”几口吃掉了盆里的方便面,风俊辉拎着那只黑色大鸟就往厨房走,趁这鸟还有口气,正好放血拔毛。
【小子,你……你快放下本尊!】风俊辉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吓得他手一抖,差点把面盆给摔地上。不过碗接住了,那只鸟就倒霉了,被摔在地上,动都不能再动弹。
【摔死本尊了!】刚刚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不过显然比起刚刚更加微弱了。
“妖怪!”风俊辉叫了一声,还好,他才刚出了自己的房间门,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惊呼一声之后,风俊辉也反应过来了,捡起那只黑鸟就往房间走,连忙将房门关上。小小声的问道:“喂,你到底是何方妖怪?”他这房间的隔音效果可不好,他好多晚上都是听着隔壁的隔壁的妖精打架的声音撸的。
问完之后,风俊辉被自己这句像是西游记的台词给逗笑了。小说游戏玩多了,风俊辉也幻想过他能遇到什么奇遇,然后发家致富,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不过就是想想,现实总是残酷的帮他将这些幻想一一戳破。
【我乃大鹏尊者——飓风。】即使声音微弱了,还是强撑着气势。
“哦……”风俊辉微愣,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厉害的。
【……】本来以为该听到恭维的话,可是风俊辉就“哦”了一声。让这只黑鸟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了。不过考虑到自己目前的情况,黑鸟不得不继续说道:【我入世修行,遇到麻烦,如今你我有缘,我姑且给你个机会。只要送我回到我的福地洞府,自是少不了你的好处。】“那你的洞府在哪里?”心里有点小小的激动,不过风俊辉脸上却不显。他其实挺不相信这只鸟的,它说得逼格那么高,却把自己送上门给人做菜,看着就不像是个厉害的。
【昆仑!】高大上的地方,人修、妖修齐聚,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你自己去吧,太远了,明天我还要上班。”风俊辉是很理智的,虽然这只怪鸟很特别,但是为了相信一只不靠谱的鸟丢了工作,甚至送命,他还没想过。
【愚蠢的人类!送本尊回去之后,你自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若是本尊一高兴,随手送你一颗丹药,你也能脱胎换骨,长命百岁。】飓风显然觉得被一个人类拒绝太丢面子了,语气很不好。
“那万一你把我吃了,我找谁说理去?警察叔叔他们估计也是管不着这事的!”风俊辉反驳,这也是他担心的。自古妖魔就没几个是好东西。这鸟黑漆漆的,看着就不是好鸟。
【本尊岂是那种忘恩负义之鸟!】你以为吃人不犯天条的吗?劳资犯得着为了口酸不溜秋的人肉去惹天雷?呵呵……飓风心里无限吐槽。
“除非,除非我们签订个契约,你做我的宠物,听命于我。”风俊辉也不傻,这些年的小说也没白看。
飓风心里一惊,它想不通啊,怎么凡人会知道御兽之道?不过飓风也只是眼神闪烁了一下,就装作十分淡定的回道:【你毫无修为,岂能让我听命于你,世间根本没有这般道理。这是天道不允之事!】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
风俊辉这段时间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学了一点的。刚刚这飓风停顿的一下和目光闪烁的样子被他看到,他就知道这事有搞头。他也不担心这鸟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坑他,风俊辉猜测这鸟现在估计也没有其它办法了,自己是它的一条活路,于是装模作样的说道:“那我还是把你炖了吧。”
【你……你……】飓风被气得不行,看风俊辉那满脸“不答应就没得谈”的表情,让它觉得爪子痒痒,很想冲着风俊辉的脸上来两爪。
“我说你倒是考虑好没有?我还等着烧水拔毛。”
【本尊灭了你!】飓风气急,想要发动灵气灭了风俊辉,奈何……
第二章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阵微风拂过风俊辉的脸,他前额的头发丝跟着那微风飘动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噗……麻烦你把风吹大点,这点风连汗都吹不干。哈哈哈……”风俊辉觉得这飓风还真是逗比。
【我,我……我只是受伤了!我是很厉害的大鹏尊者!】飓风气得连“本尊”的自称都给省略了。
“签不签?”风俊辉问道。
【签!】咬咬牙,不过鸟类好像也没牙?飓风最终还是无奈的答应了。心里安慰着自己:能屈能伸才是好鸟!
虽然不情愿,飓风还是开始发出声开始念契约。它的声音低沉而又带着猛禽的威压,让风俊辉听着就觉得心头一震。然后,从飓风的额头飞出一滴鲜血,径直没入了风俊辉的手里。瞬间,有很多杂乱的信息在风俊辉的脑海里闪现而过。
风俊辉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没想到真能和这只笨鸟签订协议。而这笨鸟也真的老实的和他签订的契约兽协议。现在风俊辉能知道飓风的所有想法,包括看到飓风的记忆。而飓风却不能背叛他,否者就会魂飞魄散。
从飓风的记忆中,风俊辉也知道真的有修真这一说,而这只智商不高的飓风居然还真的是大鹏鸟。似乎它的先祖,和如来的便宜娘舅大鹏尊者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只是年代久远,谁都清算不到了。
传言在天地初开宇宙混沌之际,凤凰生两只后代,分别为孔雀和大鹏。后来这两者皆爱食人,孔雀更是将如来吃进了肚子。如来凭借自身修为,剖其背腹逃生。如来本欲将其宰杀,可是诸佛认为,如来即从孔雀肚子出来,就应尊其为母。
所以,如来莫名其妙的就多了这么一尊孔雀明王母亲。而最初的大鹏尊者就是孔雀明王的亲弟弟,算起来自然就是如来的娘舅了。大鹏本也是为恶多端的,甚至生吞了一国之人。不过后来在佛祖点化之下也开始为善了。
这血缘的关系不可查,这些流传下来的故事自然也无从考证了。不过,有一点飓风没乱说,若它没有受伤,灭风俊辉那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可惜,它受伤了,而且还伤得不轻。
因为飓风的血脉,所以它自小就被修真者收养了。算起来这只鸟也是两三千年的年龄了。也不知道是它笨还是生不逢时,总之这么多年过去了,它却没能化形。而他的主人早在几百年前,随着地球灵力的枯竭而陨落了。
这只鸟在它以前的主人的洞天福地里,一只鸟呆了好几百年,最后实在是耐不住寂寞。这才突破了它前主人布下的阵法,从里面闯了出来。还好,已经好几百年过去,那些阵法的威力早已不如从前。但是飓风还是受了重伤,而且被一个已经失了原本方位的小传送阵给传到了风俊辉这里。
也不知道该说这飓风的运气应该算是好还是运气差了。它现在急需回到它原主人的洞府里去疗伤,还有那些它原主人的宝物还在洞府呢!只是这只笨鸟,记住了进洞府的阵法,却没有记牢出来的路线,这也是它在洞府里一呆几百年的原因。
也正是因为风俊辉从飓风的记忆里知道那个洞府里面还有一些宝贝,这才愿意和这只飓风一起去那个洞府的。
“你还记得洞府的位置吗?”风俊辉问道,飓风的记忆太多,他还来不及全部看完。
【记得】……吧?飓风坚定的回答,只是脑袋里直打转,好多年没在洞府周围玩耍了,它真的不太记得了!
“那我们从哪里上山?”风俊辉继续问道,昆仑可是横跨了好几个地区的。
【西域!】
“西域?”风俊辉愣住了,这个地名很熟悉,不过到底在哪他一时也想不起来?等到风俊辉打开手机一度才发现,原来是新疆古时的称呼。
从北京到新疆还真是差不多跨越了一个中国的直线距离,可怜穷逼没钱买机票。他也舍不得花钱买机票,只能去网上订火车票。没赶上黄金周和春运已经算是最大的幸运,票还很多,可以随意选座。
风俊辉对自己也算是够狠的,这么远的距离,那可是几千里,坐火车得接近两天的时间,但是他却买的硬座。简单的收拾好行李,风俊辉也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算是他活了的二十多年来最任性的一件事情。
在火车上连续坐几十个小时并不容易,脚都出现了浮肿,无奈,风俊辉只能在车厢里来回走动。他本来是准备找个行李包把飓风藏起来的,没想到根本就没这个必要。其他人对于他旁边跟着的飓风根本就看不到。
他的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邻居过来借吹风的时候,突然进他的屋,风俊辉还在想怎么解释床边那只飓风。没想到那个邻居直接忽略了,样子像是根本没见着一样。这让风俊辉十分好奇,当时就问飓风:“他看不到你?”
【哼,区区凡人怎么可能看到我大鹏尊者的灵体……】说到这里,飓风也愣住了,按理说凡人都不应该能看到它的,它好歹是修炼千年的灵体!眨巴着绿豆小圆眼,飓风上下打量风俊辉,疑惑的问道:【主,主人你是何方神圣?】妖怪?修真者?但是为何却没有半点灵力?
“?”风俊辉脸上只有一个大写的“懵”。不过风俊辉发挥自己的幽默性格,嘴硬的回了一句:“据说我祖上是凤凰下凡,五百年前,我们还姓凤的。”
【凤凰是我的老祖才是!】飓风都想翻白眼了,一个凡人,他还想着拥有神鸟血脉?简直是痴心妄想,即使是他的主人也不行!这么弱,怎么可以拉低它们一族的血脉。
一不小心和眼前的笨鸟扯上了血脉关系,风俊辉整个人也不好了。要是知道飓风心里所想,他才会呵呵飓风一脸。这笨鸟的血脉,他十分嫌弃好不好?!
虽然最终一人一鸟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这倒是解决了飓风的携带问题。车厢里面比较空,风俊辉这接近两天的时间也过得不算太惨。拖着有些浮肿的腿,风俊辉终于下了火车。
出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风俊辉刚拎着包,带着飓风出了站就被一群人围上来,拉他去附近小旅馆的。风俊辉一个大男人也没有什么好讲究的,找了一家几十块的小旅馆就入住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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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修真药农
作者:吃货天成
文案:
被一只鸟带入修真行列,
别人修真为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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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逗逗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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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充满了乡村气息,风土民情,美食美景应接不暇,生动有趣。作者笔下的各种鸟儿生动有趣,栩栩如生。用阵法种药材别出心裁,以各类鸟儿为宠物独具匠心。故事流畅自然,是一篇不错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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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忒么神奇的事
风俊辉觉得他的三观在这几天被刷新了!
但是,不要问他是哪三观,他现在只想静静!也不要问他静静是谁!
风俊辉经常出没的地点就是他工作的中药种植基地园子里。其余时间就是窝在自己租的隔间里面,一套郊区一百多平米,三室二厅的房子,硬是被老板隔成了八间小房子来分别租出。风俊辉住的就是其中最差的一间,阳台改造,冬凉夏暖。
在这里住着,每天他要抢厕所,抢厨房,还要抢网速。上班被喝来唤去,下班累成狗回到这个窝里,晚饭大多时候还只能从外面打包或者是泡面。
这里住的人大多都和风俊辉差不多,甚至还有一家三口蜗居在这么一个不足十平米的房间的。风俊辉也常常自我安慰,至少他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至于人家好歹有媳妇有孩子,他还光棍一条这事,他自动忽略了。
风俊辉是大学还没毕业,就被学校丢出来了,美其名曰:实习。风俊辉的专业倒不是那些遍大街为了扩招充数的专业,而是极其有技术含量,也十分稀少的专业。可这也挡不住他的专业冷得太过苦逼——中药种植技术。
在西药店遍地开花超过米店的时代,虽然大家嘴里还是嚷嚷着要发扬中医,继承我们五千年的优秀文化。可实际上呢,中医、中药的发展也就那么回事。而风俊辉的这个专业就业上就出现了困难。
至于自主创业?可他没地种没种子没人工没……总之,没钱!
当初就这专业也是因为报考的时候他勾了个“愿意调配”,然后他就被学校调配到了这个只有一个班,不足四十人的专业。而现在他也幸运的顶着这么一个专业的光环在学校的双选会上找到了一份对口的工作。在城郊的一个中药种植基地里上班。
读了几年了,多少对这个专业还是有点优越感的。虽然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有时候甚至得跪着给中药松土拔草,但是他仍然很喜欢这份工作。最大的梦想就是存上钱了,就回老家去包上一片林子几亩地,也搞点中药种植。
可这一切,都因为三天前的下午遇到的事给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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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俊辉连忙将那只鸟拎起来,往地上丢,脏啊!这只鸟也不知道怎么了,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要不是去拎鸟的时候感觉到这鸟还是暖乎乎的,肚子还有点微动,风俊辉都以为这是只死鸟。
“难道是老天见灭绝扣了劳资全勤,所以给我送菜来了?这不会是吃了啥毒药后,毒死的吧?”风俊辉嘀咕道。捧着装方便面的盆,一边往嘴里送面一边蹲下盯着那只半死的鸟看。灭绝是他顶头上司,四十多岁的女人,特别尖酸刻薄。
这只鸟看着挺大的,拎着也不轻,但是全身上下全是黑色,就连爪子和嘴都是黑色的,毛色还乌黑发亮,可以打洗发水广告那种。就这鸟的模样看上去像是只乌鸦,但个头得有老鹰大。风俊辉老家鸟多,各种各样,数都数不过来。但是这模样的鸟他还真没见过。
“管他什么鸟,做好了给隔壁胖子家的仓鼠先吃,试试毒。怎么说也是几斤肉,还是野味!”几口吃掉了盆里的方便面,风俊辉拎着那只黑色大鸟就往厨房走,趁这鸟还有口气,正好放血拔毛。
【小子,你……你快放下本尊!】风俊辉的脑海里突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吓得他手一抖,差点把面盆给摔地上。不过碗接住了,那只鸟就倒霉了,被摔在地上,动都不能再动弹。
【摔死本尊了!】刚刚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不过显然比起刚刚更加微弱了。
“妖怪!”风俊辉叫了一声,还好,他才刚出了自己的房间门,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惊呼一声之后,风俊辉也反应过来了,捡起那只黑鸟就往房间走,连忙将房门关上。小小声的问道:“喂,你到底是何方妖怪?”他这房间的隔音效果可不好,他好多晚上都是听着隔壁的隔壁的妖精打架的声音撸的。
问完之后,风俊辉被自己这句像是西游记的台词给逗笑了。小说游戏玩多了,风俊辉也幻想过他能遇到什么奇遇,然后发家致富,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不过就是想想,现实总是残酷的帮他将这些幻想一一戳破。
【我乃大鹏尊者——飓风。】即使声音微弱了,还是强撑着气势。
“哦……”风俊辉微愣,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厉害的。
【……】本来以为该听到恭维的话,可是风俊辉就“哦”了一声。让这只黑鸟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下去了。不过考虑到自己目前的情况,黑鸟不得不继续说道:【我入世修行,遇到麻烦,如今你我有缘,我姑且给你个机会。只要送我回到我的福地洞府,自是少不了你的好处。】“那你的洞府在哪里?”心里有点小小的激动,不过风俊辉脸上却不显。他其实挺不相信这只鸟的,它说得逼格那么高,却把自己送上门给人做菜,看着就不像是个厉害的。
【昆仑!】高大上的地方,人修、妖修齐聚,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
“你自己去吧,太远了,明天我还要上班。”风俊辉是很理智的,虽然这只怪鸟很特别,但是为了相信一只不靠谱的鸟丢了工作,甚至送命,他还没想过。
【愚蠢的人类!送本尊回去之后,你自是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若是本尊一高兴,随手送你一颗丹药,你也能脱胎换骨,长命百岁。】飓风显然觉得被一个人类拒绝太丢面子了,语气很不好。
“那万一你把我吃了,我找谁说理去?警察叔叔他们估计也是管不着这事的!”风俊辉反驳,这也是他担心的。自古妖魔就没几个是好东西。这鸟黑漆漆的,看着就不是好鸟。
【本尊岂是那种忘恩负义之鸟!】你以为吃人不犯天条的吗?劳资犯得着为了口酸不溜秋的人肉去惹天雷?呵呵……飓风心里无限吐槽。
“除非,除非我们签订个契约,你做我的宠物,听命于我。”风俊辉也不傻,这些年的小说也没白看。
飓风心里一惊,它想不通啊,怎么凡人会知道御兽之道?不过飓风也只是眼神闪烁了一下,就装作十分淡定的回道:【你毫无修为,岂能让我听命于你,世间根本没有这般道理。这是天道不允之事!】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
风俊辉这段时间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学了一点的。刚刚这飓风停顿的一下和目光闪烁的样子被他看到,他就知道这事有搞头。他也不担心这鸟在签订契约的时候坑他,风俊辉猜测这鸟现在估计也没有其它办法了,自己是它的一条活路,于是装模作样的说道:“那我还是把你炖了吧。”
【你……你……】飓风被气得不行,看风俊辉那满脸“不答应就没得谈”的表情,让它觉得爪子痒痒,很想冲着风俊辉的脸上来两爪。
“我说你倒是考虑好没有?我还等着烧水拔毛。”
【本尊灭了你!】飓风气急,想要发动灵气灭了风俊辉,奈何……
第二章 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一阵微风拂过风俊辉的脸,他前额的头发丝跟着那微风飘动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噗……麻烦你把风吹大点,这点风连汗都吹不干。哈哈哈……”风俊辉觉得这飓风还真是逗比。
【我,我……我只是受伤了!我是很厉害的大鹏尊者!】飓风气得连“本尊”的自称都给省略了。
“签不签?”风俊辉问道。
【签!】咬咬牙,不过鸟类好像也没牙?飓风最终还是无奈的答应了。心里安慰着自己:能屈能伸才是好鸟!
虽然不情愿,飓风还是开始发出声开始念契约。它的声音低沉而又带着猛禽的威压,让风俊辉听着就觉得心头一震。然后,从飓风的额头飞出一滴鲜血,径直没入了风俊辉的手里。瞬间,有很多杂乱的信息在风俊辉的脑海里闪现而过。
风俊辉心里已经乐开了花,没想到真能和这只笨鸟签订协议。而这笨鸟也真的老实的和他签订的契约兽协议。现在风俊辉能知道飓风的所有想法,包括看到飓风的记忆。而飓风却不能背叛他,否者就会魂飞魄散。
从飓风的记忆中,风俊辉也知道真的有修真这一说,而这只智商不高的飓风居然还真的是大鹏鸟。似乎它的先祖,和如来的便宜娘舅大鹏尊者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只是年代久远,谁都清算不到了。
传言在天地初开宇宙混沌之际,凤凰生两只后代,分别为孔雀和大鹏。后来这两者皆爱食人,孔雀更是将如来吃进了肚子。如来凭借自身修为,剖其背腹逃生。如来本欲将其宰杀,可是诸佛认为,如来即从孔雀肚子出来,就应尊其为母。
所以,如来莫名其妙的就多了这么一尊孔雀明王母亲。而最初的大鹏尊者就是孔雀明王的亲弟弟,算起来自然就是如来的娘舅了。大鹏本也是为恶多端的,甚至生吞了一国之人。不过后来在佛祖点化之下也开始为善了。
这血缘的关系不可查,这些流传下来的故事自然也无从考证了。不过,有一点飓风没乱说,若它没有受伤,灭风俊辉那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可惜,它受伤了,而且还伤得不轻。
因为飓风的血脉,所以它自小就被修真者收养了。算起来这只鸟也是两三千年的年龄了。也不知道是它笨还是生不逢时,总之这么多年过去了,它却没能化形。而他的主人早在几百年前,随着地球灵力的枯竭而陨落了。
这只鸟在它以前的主人的洞天福地里,一只鸟呆了好几百年,最后实在是耐不住寂寞。这才突破了它前主人布下的阵法,从里面闯了出来。还好,已经好几百年过去,那些阵法的威力早已不如从前。但是飓风还是受了重伤,而且被一个已经失了原本方位的小传送阵给传到了风俊辉这里。
也不知道该说这飓风的运气应该算是好还是运气差了。它现在急需回到它原主人的洞府里去疗伤,还有那些它原主人的宝物还在洞府呢!只是这只笨鸟,记住了进洞府的阵法,却没有记牢出来的路线,这也是它在洞府里一呆几百年的原因。
也正是因为风俊辉从飓风的记忆里知道那个洞府里面还有一些宝贝,这才愿意和这只飓风一起去那个洞府的。
“你还记得洞府的位置吗?”风俊辉问道,飓风的记忆太多,他还来不及全部看完。
【记得】……吧?飓风坚定的回答,只是脑袋里直打转,好多年没在洞府周围玩耍了,它真的不太记得了!
“那我们从哪里上山?”风俊辉继续问道,昆仑可是横跨了好几个地区的。
【西域!】
“西域?”风俊辉愣住了,这个地名很熟悉,不过到底在哪他一时也想不起来?等到风俊辉打开手机一度才发现,原来是新疆古时的称呼。
从北京到新疆还真是差不多跨越了一个中国的直线距离,可怜穷逼没钱买机票。他也舍不得花钱买机票,只能去网上订火车票。没赶上黄金周和春运已经算是最大的幸运,票还很多,可以随意选座。
风俊辉对自己也算是够狠的,这么远的距离,那可是几千里,坐火车得接近两天的时间,但是他却买的硬座。简单的收拾好行李,风俊辉也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算是他活了的二十多年来最任性的一件事情。
在火车上连续坐几十个小时并不容易,脚都出现了浮肿,无奈,风俊辉只能在车厢里来回走动。他本来是准备找个行李包把飓风藏起来的,没想到根本就没这个必要。其他人对于他旁边跟着的飓风根本就看不到。
他的一个好奇心极重的邻居过来借吹风的时候,突然进他的屋,风俊辉还在想怎么解释床边那只飓风。没想到那个邻居直接忽略了,样子像是根本没见着一样。这让风俊辉十分好奇,当时就问飓风:“他看不到你?”
【哼,区区凡人怎么可能看到我大鹏尊者的灵体……】说到这里,飓风也愣住了,按理说凡人都不应该能看到它的,它好歹是修炼千年的灵体!眨巴着绿豆小圆眼,飓风上下打量风俊辉,疑惑的问道:【主,主人你是何方神圣?】妖怪?修真者?但是为何却没有半点灵力?
“?”风俊辉脸上只有一个大写的“懵”。不过风俊辉发挥自己的幽默性格,嘴硬的回了一句:“据说我祖上是凤凰下凡,五百年前,我们还姓凤的。”
【凤凰是我的老祖才是!】飓风都想翻白眼了,一个凡人,他还想着拥有神鸟血脉?简直是痴心妄想,即使是他的主人也不行!这么弱,怎么可以拉低它们一族的血脉。
一不小心和眼前的笨鸟扯上了血脉关系,风俊辉整个人也不好了。要是知道飓风心里所想,他才会呵呵飓风一脸。这笨鸟的血脉,他十分嫌弃好不好?!
虽然最终一人一鸟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这倒是解决了飓风的携带问题。车厢里面比较空,风俊辉这接近两天的时间也过得不算太惨。拖着有些浮肿的腿,风俊辉终于下了火车。
出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风俊辉刚拎着包,带着飓风出了站就被一群人围上来,拉他去附近小旅馆的。风俊辉一个大男人也没有什么好讲究的,找了一家几十块的小旅馆就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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