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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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岩双目圆睁,紧紧闭牢嘴,两根细白的手指交叉放在嘴上,生怕漏出半个字。发可乱,鞋可破,钱钱不能断!
“收拾一下,去趟离州,安子和你一起。”
“啊?!离州?干嘛?程……不是,怎么突然想起让人去那?我这忙得分不开身,分分钟几十万的人,让老二去呗,反正他挂着个副总裁也屁事没有。”
“分分钟花几十万的人,别在我面前啰嗦。让你去就你去!”越峻横了他一眼,挥挥手,这是示意小岩子可以领旨退下了。
越岩耷拉着脑袋回屋,老大圣旨已下,这是没法扛了。
离州……这个让他厌恶又伤怀的破地方!
“……大哥让你·去·离州!他是疯……哼!”岑芳华稳稳坐在红木的梳妆台前,细细地描绘她的弯眉,鲜红润泽的唇吐着刻薄的话,到底还是不敢对主掌家族生杀大权的越家老大不敬。
“让你去离州,是让黄鼠狼去探望□□鸡?呵呵,这个笑话能让我笑上一年了!你们越家的男人有趣,当真有趣。兄弟情深,穿一双破……”
“闭嘴!看你这嘴脸,能留在我越家是祖宗十八辈烧了不知多少高香,反正相见两厌,我就不碍你的眼了!程柔怎么也比你像个女人。”越岩火烧脑子,一嘴伤人心的话就秃噜出去了。
他看着妻子惨白却妆容精致的脸上,泪意殷然,张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懊恼地抓了把头发,甩门而出。
“越家,越家……越家的男人心如铁石!阿姆,我不该不听你的话。”
岑芳华迟迟才回过身,盯着镜中芳华未逝的美人,喃喃自语。轻轻拭去妆湿的泪,又拿起了眉笔。
相厌两难,舍弃不甘。
何况……她还有儿子,他老越家这一代唯一的男孙!
为什么要退?为什么要让?为什么要忍?!只因为,就算强大如越峻,也不过是个生不出蛋的废物!等他百年之后,这庞如山越的古传越家——就是她岑芳华儿子的囊中物!
第41章 心里住着的人
越岩蹑手蹑脚打算悄悄开溜, 销魂的美人哪里没有?何必去离州找晦气。老大也没说什么事,只要天没塌下来, 山南越氏有的是人出头,就不用他爱好妞, 擅长泡妞的越老三出马了。
啧!女人成了老婆就是小心眼, 死揪着当年不放,何必呢!话说回来,要不是当年的狗皮倒灶,他越老三何至于早早弄回个岑氏的女人,把大好青春葬送在爱情的坟墓里。
没声没息摸到侧门边, 一只“虎爪”横格, 猛然抓落, 正如猛虎扑兔, 又如野鹤凌空,牢牢揪住了越三的胳膊。
“嗷!痛痛痛!小安子,你放开!安哥,安哥,哎呦!安大爷, 我知道你这虎鹤双形牛,它再牛也不能往你家三少爷身上使啊!”
“三少爷,我是怕我不抓牢,您就又消失几个月。先生交待的事做不好,我没办法交待啊!”越长安微微一笑,拎起吱吱哇哇挣扎不已的越三就往外走, “您的行李我已经让小青她们整理出来,航线刚刚申备好,再不走该迟了。”
“行了,那您倒是轻点,我不跑还不行吗?哎哎哎!安大爷你听到没……”
坐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越三向躬身为他倒酒的轮值空服菲娜,桃花眼一眨,习惯性地抛了个媚眼,换回白眼一双。
越家三兄弟,老大是钻石铁心男;老二是隐形人;老三么,只有点分红股,家里还有母老虎,唯一的优点勉强算是风流不下流。好好的高薪富豪私家空服不当,招惹越老三?切!
看着水蜜桃似的丰臀妖娆扭过,越三吃吃地笑,也不放在心上,拿起红酒杯,转头搂住越长安的脖子:“好兄弟,透露下,老大到底让我去离州干啥?总不会真让我去探望小柔吧?这都这么多年没见了,好尴尬哟!”
越长安是越家上一辈选培的武从,五六岁上跟着越老大,至今三十来年。人才干练,掌管越家内务,又是难得一见的内家高手,名义是“从”,实际上连越老大都不以仆从相待。
越长安轻轻推开越三树藤似的怪手,略带悲悯地看了他一眼,说:“十六年前,柔小姐曾经在离州生过一个孩子。”
“这事我知道,当时不还闹得挺凶,后来我哥不是还找了一堆人帮这倒霉孩子启灵,也没听说成……噢!他醒了?!还是死……”
“醒了!”越长安打断某人的扯淡。
越三恍然,悲悯地摇摇头,叹息:“我可怜的大侄子,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老大这一把年纪,总算是有条根了。也免得别人老说他生不出……咳咳咳!哪谁,我大侄子还好吧?”
十五六才启灵,这可忒悬,要弄出个智障什么的,也太丢老越家的脸了,连他越老三都面上无光。
“您到了就知道了。”越长安笑得慈悲,说:“他姓程,叫程尘。尘土的尘。”
“唉哟!这倒霉催的名字,是程柔这狠心的丫头取的吧?胆儿忒肥,连我老越家的娃都敢取这破名字,老大也纵着她?啧啧!”
“他未拜祠堂,尚未认祖归宗。”越长安深深地看了越三一眼,闭目不再多说。
“这是得去说道说道,怎么也是我越家的种啊……”越三自斟自饮了几杯,也觉没趣,怔怔地望向窗外更无聊的厚厚云层。
白云苍狗,不堪往夕。
※
在离州的程尘,这几天过得痛并快乐着。
作文班选拔考时发生的“奇迹”,已经在龙川校园里一传十,十传百,以蘑菇弹爆炸的速度传播、振荡。
朋友们自不必说,欢欢喜喜庆贺一顿后,都自觉自愿地成了程尘的保护者、新闻发言人。
尤其是折总,拗着口破官话居然把校内外的大小记者们都忽悠了过去。瞎掰了诸如:程尘同学苯鸟先飞二三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启灵大半年苦读他人十年书……等等。绘声绘色地将大个子程尘同学,成功地描绘成了一枝瘦田钻出的苦苗苗,拼命吸收肥水,终于壮大成材!
对于此,程尘非常想对肥仔折说,你们全家都肥水,你们全家都肥田,亏我那“好料”都便宜你们老折家了!
只是折总到底也是好意,黑衣安大师给他们家的“肥水”又是不可说,那也只能,哼哼!
这个写作实验班有一个好处,班里的学生平时上课都还是在原来的班级,只是每周抽二节大课作为写作培训。要不是这样,程尘还真有点舍不得乙组2班精灵古怪、人脉强大,又感情渐深的小同学们。
从考进写作班时起,林良羽学长也成了程尘的同班同学,终于不用对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小屁孩喊“学长”了。嗯!程同学龙心甚慰。
在家里闭关修练的家伙,最近也是进展神速。
阿郎那家伙精神日渐恢复,但有些社交障碍还是难以克服,不太爱去人多的地方,人情练达上还比不过程尘的小同学们。
为这,程尘给了他一个艰巨的任务——天天上菜场买菜!每天定下菜单,不给足小钱钱,要求菜色新鲜,还得记账。这就要求阿郎同学天天要以强大的交涉能力,与久经沙场的菜场大妈大叔们斗争,还严格禁止使用武力。
开始那一周,阿郎次次都有如败犬,只能叼回几块剩肉烂菜来。
看着程尘叹息地摇头啃烂菜,阿郎终于小宇宙暴发了!
也不知他进化出了什么技能,从第二天开始,他们家的菜篮子里渐渐鸡鸭鱼肉丰盛又新鲜起来,后来居然还能从大妈们的手里拐到几根赠送的小葱,或是顶花带刺的嫩黄瓜!
人才啊!
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程尘有一次在餐桌上问起。
阿郎没回答,只是缓缓转头,轻轻瞟了他一眼,那忧郁、温柔得能杀人的眼光……程尘忍不住打个了寒战。他都抗不住,何况大妈们!
渐渐的,家里的家务阿郎也学着钟点工阿姨开始干。
直到有一天,程尘放学回家,看到那绑着小围裙的忧郁胡渣男子,左手拿铲铲,右手撒葱花,三下五除二地端了条色香味全的红烧辣鱼段上来,然后又勤劳地去洗两人的小裤裤……
程尘红着脸一把抢下自已的内裤,心里开始发虚,哎妈,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可别把只野生动物生生养成了人妻。
好在阿郎不干家务时仍然男人味十足,学业上也极其出色,进步的速度让人讶异。对此,程尘惊着惊着也就习惯了,归结于可能是阿郎的身体记忆,也可能是两人的灵性实在相合。
总之,按这样的“同感”学习进度下去,不用过多久,阿郎大概就可以出师,当他的专属追随启灵师了。
唯一的障碍,只有阿郎的黑户身份。这个也只能找个好时机,托个信得过、有能力的人去漂白了。
在阿狼可以独立讼读灵书引灵的那一天,程尘特地一大清早带着他去了隔壁的龙柏林,对着杳无人迹的青山绿水念起他们的《小王子》。
雾霭蒙蒙间,莹绿可爱的灵光渐渐浮现,萦绕在两人的身周,尤其是程尘的身前身后,仿佛不懂人间事的精灵,欢蹦乱舞。对于阿郎,灵光点点似乎都有些畏惧,离他老远就飞闪而过。
程尘看得也有些楞神,这算是成功还是不成啊?
灵是引出来了,按说没有“肉果”在边上,也该被阿郎的身躯吸收部分,可这灵光畏之如虎的德性……
没等他琢磨明白,一点浓绿的光从阿郎肩膀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
咦?!这不是……《小王子》里文灵具像的小野狼?!
程尘惊讶得瞪大了眼,他一直以为文灵融入人的身体后,相当于呃,被吃了?难不成,其实文灵是以某种形态寄生在人的体内?太不可思议了。
小绿狼呲牙咧嘴,长长的狼吻张开,似笑非笑,弯弯的黑豆眼似乎有点委屈地撇了程尘一眼。下一个瞬间,它骤然化作一道绿光,飞射而出,将四周闪躲绕行的灵光点点一扫而光!只在空中隐约余下几道因为速度太快而产生的残痕。
然后,它眯眯小黑豆眼,咧嘴又朝程尘呲了呲牙,满足地打个——嗝~
这,这是吃饱了?!
程尘一头黑线地盯着这只贪吃狼,这要是给孩子们去启灵,引来的灵光还不够它自己吃的!
耳朵边突然有点痒痒,程尘伸手一摸,顿时僵住了。他回手,轻轻放下,手心里一个戴着小小金色王冠的,金发的小王子正好奇地抱着他的大拇指。
原来,你也还在。真好。
程尘看着小小的他,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一道绿光闪过,大嘴巴狼蹿过来,狼吻瞬间对上了小王子!
程尘吓出一身冷汗,叫:“别!”
急忙往上抓的手停住了,小绿狼一头拱进小王子的怀里。他的耳畔、心底听到了小王子清朗的咯咯笑声。小王子搂住了他的毛茸茸,撸成一团。
阿郎走了过来,认真地对他说:“程尘,你别担心。小绿和我一样,永远永远不会伤害心里住着的人。”
第42章 小公主与二哈
周二下午, 第一次写作班大课。
阶梯教室大门口,程尘遇到了热情来相拥的“前”学长林良羽, 他大笑着小跑过来,说:“恭喜程学弟, 我们也有机会共同进步了。”
程尘一手挡住那小细胳膊, 鄙夷地哼了声:“打住打住啊!别占个便宜没够。哥哥我不幸刚上一年级让你喊声学弟那是没办法,如今都同班了,你这小我两岁的,还想当学长?”
“……库库库!”林良羽憋着嘴,跟辆发动不起的拖拉机似的, 笑闷在喉咙里, 两眼亮晶晶的, 肩上似是去掉了沉沉的重担, 再也没有往日强作奋发的悲苦。瞧这精气神比上学期好上十万八千里。
看他这副恢复少年本性的快乐模样,程尘也打心眼里觉着开心,更心知肚明让林良羽卸下重担的最大缘由。
按捺不住欲知后事的好奇心,程尘状似关心地打听:“你现在可精神多了,没再抽……嗯?”他悄悄指指那小细胳膊, 又问:“你妹妹怎么样了?看你这欢喜样,她启灵了?!”
林良羽再也合不拢嘴,一提起妹妹那话匣子完全收不住:“尘哥,劳您关心!我妹妹真的启灵了,多亏有位仗义相助的侠义文豪,他路过我家路见不平, 拔笔相助!……”
程尘开始还听得偷偷乐,越听越觉着,那晚上去词里林家的是……谁?是哪家能文能武侠气冲天爱心满怀的绝世文豪?!拔笔相助……我还芭比金刚呢!
他开始后悔自己提什么不好,偏偏在一个妹控——显然在妹妹醒后已进阶为妹奴的家伙面前,提什么妹妹?!太折磨耳朵了,救命啊!
“林良羽、程尘!别站在门口,还不快进教室。各位同学,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新来我们写作班,写出我们龙川近年来第一份灵卷的程尘同学!”
须眉皆白的尉大师笑望着俊挺如松的文坛未来之星,在讲台上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老怀大慰,频频点头。
老先生年过七旬,也是龙川走出来的文人,虽说一生著作等身,但多是“乡知村晓”,也出过几本“州闻县达”的灵书。他回首大半生,自诩也能算个大师,却一向自认文学一道天赋不过平平,能有些许成就,都要归功于生活的历练观察,与从不间断的坚持。
近年应了母校龙川的邀约,落叶归根是一,更重要的也是想将自己多年所得传承于后人,让孩子们不至因疏懒磨灭天赋的灵光,也能少走些崎途曲径。
捡到个能当场写出“灵卷”的孩子,当真是意外之喜。只是看这孩子立意人物具佳,但文辞句式的基本功还要下苦功好好磨磨,方能不负天赋之禀。
“慈爱”的目光盯着程尘良久。
程尘只觉一阵恶寒,大有不妙之感。
“收拾一下,去趟离州,安子和你一起。”
“啊?!离州?干嘛?程……不是,怎么突然想起让人去那?我这忙得分不开身,分分钟几十万的人,让老二去呗,反正他挂着个副总裁也屁事没有。”
“分分钟花几十万的人,别在我面前啰嗦。让你去就你去!”越峻横了他一眼,挥挥手,这是示意小岩子可以领旨退下了。
越岩耷拉着脑袋回屋,老大圣旨已下,这是没法扛了。
离州……这个让他厌恶又伤怀的破地方!
“……大哥让你·去·离州!他是疯……哼!”岑芳华稳稳坐在红木的梳妆台前,细细地描绘她的弯眉,鲜红润泽的唇吐着刻薄的话,到底还是不敢对主掌家族生杀大权的越家老大不敬。
“让你去离州,是让黄鼠狼去探望□□鸡?呵呵,这个笑话能让我笑上一年了!你们越家的男人有趣,当真有趣。兄弟情深,穿一双破……”
“闭嘴!看你这嘴脸,能留在我越家是祖宗十八辈烧了不知多少高香,反正相见两厌,我就不碍你的眼了!程柔怎么也比你像个女人。”越岩火烧脑子,一嘴伤人心的话就秃噜出去了。
他看着妻子惨白却妆容精致的脸上,泪意殷然,张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懊恼地抓了把头发,甩门而出。
“越家,越家……越家的男人心如铁石!阿姆,我不该不听你的话。”
岑芳华迟迟才回过身,盯着镜中芳华未逝的美人,喃喃自语。轻轻拭去妆湿的泪,又拿起了眉笔。
相厌两难,舍弃不甘。
何况……她还有儿子,他老越家这一代唯一的男孙!
为什么要退?为什么要让?为什么要忍?!只因为,就算强大如越峻,也不过是个生不出蛋的废物!等他百年之后,这庞如山越的古传越家——就是她岑芳华儿子的囊中物!
第41章 心里住着的人
越岩蹑手蹑脚打算悄悄开溜, 销魂的美人哪里没有?何必去离州找晦气。老大也没说什么事,只要天没塌下来, 山南越氏有的是人出头,就不用他爱好妞, 擅长泡妞的越老三出马了。
啧!女人成了老婆就是小心眼, 死揪着当年不放,何必呢!话说回来,要不是当年的狗皮倒灶,他越老三何至于早早弄回个岑氏的女人,把大好青春葬送在爱情的坟墓里。
没声没息摸到侧门边, 一只“虎爪”横格, 猛然抓落, 正如猛虎扑兔, 又如野鹤凌空,牢牢揪住了越三的胳膊。
“嗷!痛痛痛!小安子,你放开!安哥,安哥,哎呦!安大爷, 我知道你这虎鹤双形牛,它再牛也不能往你家三少爷身上使啊!”
“三少爷,我是怕我不抓牢,您就又消失几个月。先生交待的事做不好,我没办法交待啊!”越长安微微一笑,拎起吱吱哇哇挣扎不已的越三就往外走, “您的行李我已经让小青她们整理出来,航线刚刚申备好,再不走该迟了。”
“行了,那您倒是轻点,我不跑还不行吗?哎哎哎!安大爷你听到没……”
坐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越三向躬身为他倒酒的轮值空服菲娜,桃花眼一眨,习惯性地抛了个媚眼,换回白眼一双。
越家三兄弟,老大是钻石铁心男;老二是隐形人;老三么,只有点分红股,家里还有母老虎,唯一的优点勉强算是风流不下流。好好的高薪富豪私家空服不当,招惹越老三?切!
看着水蜜桃似的丰臀妖娆扭过,越三吃吃地笑,也不放在心上,拿起红酒杯,转头搂住越长安的脖子:“好兄弟,透露下,老大到底让我去离州干啥?总不会真让我去探望小柔吧?这都这么多年没见了,好尴尬哟!”
越长安是越家上一辈选培的武从,五六岁上跟着越老大,至今三十来年。人才干练,掌管越家内务,又是难得一见的内家高手,名义是“从”,实际上连越老大都不以仆从相待。
越长安轻轻推开越三树藤似的怪手,略带悲悯地看了他一眼,说:“十六年前,柔小姐曾经在离州生过一个孩子。”
“这事我知道,当时不还闹得挺凶,后来我哥不是还找了一堆人帮这倒霉孩子启灵,也没听说成……噢!他醒了?!还是死……”
“醒了!”越长安打断某人的扯淡。
越三恍然,悲悯地摇摇头,叹息:“我可怜的大侄子,醒了就好,醒了就好。老大这一把年纪,总算是有条根了。也免得别人老说他生不出……咳咳咳!哪谁,我大侄子还好吧?”
十五六才启灵,这可忒悬,要弄出个智障什么的,也太丢老越家的脸了,连他越老三都面上无光。
“您到了就知道了。”越长安笑得慈悲,说:“他姓程,叫程尘。尘土的尘。”
“唉哟!这倒霉催的名字,是程柔这狠心的丫头取的吧?胆儿忒肥,连我老越家的娃都敢取这破名字,老大也纵着她?啧啧!”
“他未拜祠堂,尚未认祖归宗。”越长安深深地看了越三一眼,闭目不再多说。
“这是得去说道说道,怎么也是我越家的种啊……”越三自斟自饮了几杯,也觉没趣,怔怔地望向窗外更无聊的厚厚云层。
白云苍狗,不堪往夕。
※
在离州的程尘,这几天过得痛并快乐着。
作文班选拔考时发生的“奇迹”,已经在龙川校园里一传十,十传百,以蘑菇弹爆炸的速度传播、振荡。
朋友们自不必说,欢欢喜喜庆贺一顿后,都自觉自愿地成了程尘的保护者、新闻发言人。
尤其是折总,拗着口破官话居然把校内外的大小记者们都忽悠了过去。瞎掰了诸如:程尘同学苯鸟先飞二三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启灵大半年苦读他人十年书……等等。绘声绘色地将大个子程尘同学,成功地描绘成了一枝瘦田钻出的苦苗苗,拼命吸收肥水,终于壮大成材!
对于此,程尘非常想对肥仔折说,你们全家都肥水,你们全家都肥田,亏我那“好料”都便宜你们老折家了!
只是折总到底也是好意,黑衣安大师给他们家的“肥水”又是不可说,那也只能,哼哼!
这个写作实验班有一个好处,班里的学生平时上课都还是在原来的班级,只是每周抽二节大课作为写作培训。要不是这样,程尘还真有点舍不得乙组2班精灵古怪、人脉强大,又感情渐深的小同学们。
从考进写作班时起,林良羽学长也成了程尘的同班同学,终于不用对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小屁孩喊“学长”了。嗯!程同学龙心甚慰。
在家里闭关修练的家伙,最近也是进展神速。
阿郎那家伙精神日渐恢复,但有些社交障碍还是难以克服,不太爱去人多的地方,人情练达上还比不过程尘的小同学们。
为这,程尘给了他一个艰巨的任务——天天上菜场买菜!每天定下菜单,不给足小钱钱,要求菜色新鲜,还得记账。这就要求阿郎同学天天要以强大的交涉能力,与久经沙场的菜场大妈大叔们斗争,还严格禁止使用武力。
开始那一周,阿郎次次都有如败犬,只能叼回几块剩肉烂菜来。
看着程尘叹息地摇头啃烂菜,阿郎终于小宇宙暴发了!
也不知他进化出了什么技能,从第二天开始,他们家的菜篮子里渐渐鸡鸭鱼肉丰盛又新鲜起来,后来居然还能从大妈们的手里拐到几根赠送的小葱,或是顶花带刺的嫩黄瓜!
人才啊!
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程尘有一次在餐桌上问起。
阿郎没回答,只是缓缓转头,轻轻瞟了他一眼,那忧郁、温柔得能杀人的眼光……程尘忍不住打个了寒战。他都抗不住,何况大妈们!
渐渐的,家里的家务阿郎也学着钟点工阿姨开始干。
直到有一天,程尘放学回家,看到那绑着小围裙的忧郁胡渣男子,左手拿铲铲,右手撒葱花,三下五除二地端了条色香味全的红烧辣鱼段上来,然后又勤劳地去洗两人的小裤裤……
程尘红着脸一把抢下自已的内裤,心里开始发虚,哎妈,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可别把只野生动物生生养成了人妻。
好在阿郎不干家务时仍然男人味十足,学业上也极其出色,进步的速度让人讶异。对此,程尘惊着惊着也就习惯了,归结于可能是阿郎的身体记忆,也可能是两人的灵性实在相合。
总之,按这样的“同感”学习进度下去,不用过多久,阿郎大概就可以出师,当他的专属追随启灵师了。
唯一的障碍,只有阿郎的黑户身份。这个也只能找个好时机,托个信得过、有能力的人去漂白了。
在阿狼可以独立讼读灵书引灵的那一天,程尘特地一大清早带着他去了隔壁的龙柏林,对着杳无人迹的青山绿水念起他们的《小王子》。
雾霭蒙蒙间,莹绿可爱的灵光渐渐浮现,萦绕在两人的身周,尤其是程尘的身前身后,仿佛不懂人间事的精灵,欢蹦乱舞。对于阿郎,灵光点点似乎都有些畏惧,离他老远就飞闪而过。
程尘看得也有些楞神,这算是成功还是不成啊?
灵是引出来了,按说没有“肉果”在边上,也该被阿郎的身躯吸收部分,可这灵光畏之如虎的德性……
没等他琢磨明白,一点浓绿的光从阿郎肩膀探头探脑地钻了出来。
咦?!这不是……《小王子》里文灵具像的小野狼?!
程尘惊讶得瞪大了眼,他一直以为文灵融入人的身体后,相当于呃,被吃了?难不成,其实文灵是以某种形态寄生在人的体内?太不可思议了。
小绿狼呲牙咧嘴,长长的狼吻张开,似笑非笑,弯弯的黑豆眼似乎有点委屈地撇了程尘一眼。下一个瞬间,它骤然化作一道绿光,飞射而出,将四周闪躲绕行的灵光点点一扫而光!只在空中隐约余下几道因为速度太快而产生的残痕。
然后,它眯眯小黑豆眼,咧嘴又朝程尘呲了呲牙,满足地打个——嗝~
这,这是吃饱了?!
程尘一头黑线地盯着这只贪吃狼,这要是给孩子们去启灵,引来的灵光还不够它自己吃的!
耳朵边突然有点痒痒,程尘伸手一摸,顿时僵住了。他回手,轻轻放下,手心里一个戴着小小金色王冠的,金发的小王子正好奇地抱着他的大拇指。
原来,你也还在。真好。
程尘看着小小的他,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一道绿光闪过,大嘴巴狼蹿过来,狼吻瞬间对上了小王子!
程尘吓出一身冷汗,叫:“别!”
急忙往上抓的手停住了,小绿狼一头拱进小王子的怀里。他的耳畔、心底听到了小王子清朗的咯咯笑声。小王子搂住了他的毛茸茸,撸成一团。
阿郎走了过来,认真地对他说:“程尘,你别担心。小绿和我一样,永远永远不会伤害心里住着的人。”
第42章 小公主与二哈
周二下午, 第一次写作班大课。
阶梯教室大门口,程尘遇到了热情来相拥的“前”学长林良羽, 他大笑着小跑过来,说:“恭喜程学弟, 我们也有机会共同进步了。”
程尘一手挡住那小细胳膊, 鄙夷地哼了声:“打住打住啊!别占个便宜没够。哥哥我不幸刚上一年级让你喊声学弟那是没办法,如今都同班了,你这小我两岁的,还想当学长?”
“……库库库!”林良羽憋着嘴,跟辆发动不起的拖拉机似的, 笑闷在喉咙里, 两眼亮晶晶的, 肩上似是去掉了沉沉的重担, 再也没有往日强作奋发的悲苦。瞧这精气神比上学期好上十万八千里。
看他这副恢复少年本性的快乐模样,程尘也打心眼里觉着开心,更心知肚明让林良羽卸下重担的最大缘由。
按捺不住欲知后事的好奇心,程尘状似关心地打听:“你现在可精神多了,没再抽……嗯?”他悄悄指指那小细胳膊, 又问:“你妹妹怎么样了?看你这欢喜样,她启灵了?!”
林良羽再也合不拢嘴,一提起妹妹那话匣子完全收不住:“尘哥,劳您关心!我妹妹真的启灵了,多亏有位仗义相助的侠义文豪,他路过我家路见不平, 拔笔相助!……”
程尘开始还听得偷偷乐,越听越觉着,那晚上去词里林家的是……谁?是哪家能文能武侠气冲天爱心满怀的绝世文豪?!拔笔相助……我还芭比金刚呢!
他开始后悔自己提什么不好,偏偏在一个妹控——显然在妹妹醒后已进阶为妹奴的家伙面前,提什么妹妹?!太折磨耳朵了,救命啊!
“林良羽、程尘!别站在门口,还不快进教室。各位同学,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新来我们写作班,写出我们龙川近年来第一份灵卷的程尘同学!”
须眉皆白的尉大师笑望着俊挺如松的文坛未来之星,在讲台上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老怀大慰,频频点头。
老先生年过七旬,也是龙川走出来的文人,虽说一生著作等身,但多是“乡知村晓”,也出过几本“州闻县达”的灵书。他回首大半生,自诩也能算个大师,却一向自认文学一道天赋不过平平,能有些许成就,都要归功于生活的历练观察,与从不间断的坚持。
近年应了母校龙川的邀约,落叶归根是一,更重要的也是想将自己多年所得传承于后人,让孩子们不至因疏懒磨灭天赋的灵光,也能少走些崎途曲径。
捡到个能当场写出“灵卷”的孩子,当真是意外之喜。只是看这孩子立意人物具佳,但文辞句式的基本功还要下苦功好好磨磨,方能不负天赋之禀。
“慈爱”的目光盯着程尘良久。
程尘只觉一阵恶寒,大有不妙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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