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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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须和多羽接受了陆迩的请求,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尝试用兽毛纺布,后来总算搞出来相对合适的网布,做成了可以筛去谷壳的面簸箩。
    陆迩特意花铜币购买了一大袋面粉。
    过滤出来的白面加水揉团,糊在热陶锅上烤成香喷喷的面饼,陆迩吃到久违的面饼,单独就着辣椒酱就吃掉了好几个。
    自从肚子越来越大,陆迩吃东西也变得有些挑嘴,脸也瘦了不少。角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一旦陆迩有什么爱吃的东西,多麻烦他也努力弄来给陆迩吃。
    这次看陆迩这么喜欢吃面食,角顿时忍住了对面饼诱人芳香的好奇,一口都没动,倒了一杯水,嘴里还劝道:“吃慢点。”
    陆迩吃了好几个,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角什么都没吃,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分了几个给角:“你也尝尝,很好吃。”
    很久很久之前,陆迩曾经找到过小麦的低配品种,做了一个小面饼。只是那种植物的种子不适合食用,做出来的面饼还带着一点涩味,小咪不感兴趣。
    这次的面饼闻着格外的香,角看陆迩吃饱了,拿过一个咬了一口,馥郁的麦香味充盈口腔,厚重的满足随着一口面饼的下肚沉淀在腹部,比小米和红薯都要好吃得多。
    “以后这就是我们上半年主要种植的粮食了。“陆迩回味着面饼的香味,看着角吃得嘴角都是面渣,忍不住含上了一丝笑容。
    看着桌上剩下的几个散发着焦香的面饼,陆迩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冷不丁开口:“想吃鸡蛋。”
    也许是面饼带来了现代社会的熟悉感,让他愈发开始思念那些曾经日常唾手可得、现在几乎难以吃到的食物。
    角条件反射一般抬起头来:“我去找。”
    然后他反应过来,“鸡蛋是什么,鸟蛋?”
    “嗯,大概类似。”陆迩大致描绘了一下现代社会饲养的家禽,“我们那边都会把一种叫‘鸡’的鸟养在栏里,它们每天下蛋直接拿过来吃。”
    角有些迷惑:“鸟不会飞走吗?”
    “那些鸡已经经过驯化,飞行的能力退化很厉害,而且鸡也习惯了被人类饲养的生活,不会飞走。”陆迩摸着肚子,轻轻叹口气,“我也考虑过在部落里饲养一点家禽,只是一直没抽出空来。”
    从白纸起步的部落发展,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陆迩几次想建个鸡棚,几次都不记得。
    而且和牛羊猪不一样,养家禽需要切切实实的粮食做饲料,以前的红木部落还没那么宽裕可以把粮食拿来喂鸡。
    而且饲养家禽最麻烦的是野生的禽类很容易飞走,他们又不是时时刻刻地在一旁守着;给禽类脖子上套绳子也不合适。
    只要陆迩想要的东西,角就没打算轻易放过。他把最后一口面饼塞到嘴里,嚼嚼咽下去,又猛喝了一口水:“我待会出去抓几只云斑鸟。”
    “你抓回来怎么养?”陆迩有些无奈,“它们会飞走的。”
    “这个我有办法。”角信心十足,“你等着。”
    ……
    到了傍晚时分,强悍的狮子兽人一只手提着两只挣扎不已的云斑鸟,回来丢到了院子里。
    令人奇怪的是,四只鸟尽管获得了自由,可只在原地扑腾,最高飞不过一人高,完全没有飞走的迹象。
    母羊现在还在外面放牧,公羊独自一羊拴在门口,看到家里的新成员很好奇,凑过去嗅了嗅,似乎想知道这几团花花绿绿的东西能不能吃。
    云斑鸟扑腾了一下,吓得公羊“嗖”地缩开,躲到了角给他修建的棚子里。
    陆迩有些疑惑:“你弄伤它们了?”
    “没有,只是削掉了它们翅膀下面的羽毛。”角狩猎多年,对这种美味的鸟儿的弱点十分清楚,“有几根羽毛跟它们的飞行有关,只要羽毛断了它们就飞不起来了。”
    陆迩对云斑鸟的习性不清楚,但眼前的效果很令他满意,高兴地道:“那可以,等后面孵出来的小崽儿,在会飞之前就把羽毛处理掉,这样几代之后,可以试着慢慢放开。”
    陆迩的满意就是对角最大的褒奖。角高高兴兴地过去拎起一只:“这些鸟养在哪里?”
    “可以养在院里,不过要修个鸡栏。”陆迩想了想,在他们家门口和羊棚相对的另一边比划了一下,“就在这里吧。”
    说干就干,角去拆了几根竹子,很快就修起了栅栏,把四只云斑鸟丢了进去,想了想,站在外面庄严地宣布:“以后你们就叫鸡了。”
    这样它们下的蛋就是鸡蛋。
    四只云斑鸟似乎扑腾累了,堆在一起,黑豆一样的小眼睛委屈巴巴地看着这个残忍地剪断它们的羽毛、还逼迫它们改名的坏兽人:“喳喳!”
    陆迩在一旁“噗”地笑出声来。
    ……
    角把鸡抓来没多久,进入暖季的大雨如期而至。
    羊悠闲地趴在羊棚里嚼着鲜草;院子里养的鸡就没这么好运了,没有躲雨的地方,窝在一起瑟瑟发抖。
    角只好紧急修建了一个鸡棚,让几只鸡进去避雨。
    红木部落里第二批新房在雨季到来之前就已经建好,新加入的所有成员都欢欢喜喜地入住了高墙砖房。尽管新房里什么都没有,但也足够让他们高兴。
    另一边,木伞现在派上了用场。
    经过两年的改良,在陆迩的理论指点下,锋做出来的木伞已经十分轻便,不需要的时候可以折起来,几乎家家户户都备着一两把。
    以前兽人们会变成兽型,靠身上的毛毛硬顶,现在也不再勉强自己。
    因此连绵的大雨没有把兽人们完全困在家里。他们每天都会撑着伞去田地里巡查一遍。
    倘若地里的雨水过多,他们还得挖开沟渠把水引走,免得涝根。
    除此之外,亚兽们在家里一方面把寒季结束时兽人们换下来的毛毛做成毛衣,另一方面也把心思放在了面食的制作上。
    可肆意揉捏的面团带给食物新的创举。陆迩在指点着红云做出第一碗面条后,各家亚兽们也纷纷效仿,更推陈出新,做出了形形色色的烤、蒸、煮、炒的美食。
    这一次的大雨绵延的时间并不长,没过几天就停了。
    这意味着今年暖季的雨水恐怕也不如往年充沛。不过依据陆迩来到这个世界这两年的了解,这种程度的雨水滋润他们的庄稼已经够了,再不济部落附近还有河流湖泊,灌溉庄稼绰绰有余。
    大雨之后,部落里原本压实的道路变得有些泥泞,各家四合院的院子、甚至屋里的地面也变得一踩一脚泥。
    陆迩实在不懂如何制作水泥,现在角也不让他干活尝试,便提议可以烧制地砖铺地。
    道路先不说,各家屋里可以用地砖铺起来,至少保证家里头是干净的。
    烧砖组又开始忙活起来了。
    另一方面,陆迩也拜托几个对铸造工艺有兴趣的兽人,研究如何冶炼青铜。
    在红木部落旧址发现的铜矿是他们目前唯一找到的金属矿产,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遣几个兽人去拉一车回来。
    其中一部分铜矿简单冶炼铸成了铜币,另一部分则用来试验打造真正的金属器具。
    铜能充当货币,主要在于它本身就有价值;而目前阶段它的最大价值就是打造器具。
    金属制的农具、工具的出现,能够大大提高各行各业的效率和发展。
    拥有金属武器,也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部落兽人的战斗力和防护力。如今兽人们出门狩猎的次数比以往低了不少,但角的特训没有丝毫放松。
    神使这个敌人还没有拔除,野外的危险也多如牛毛,甚至现在和他们有交易往来的其他部落,要不是有他们强悍的兽人战力震慑,也不会这么友好。
    自从陆迩注意到部落里对他产生了盲信的情况之后,就放出了很多需要兽人们自己摸索解决的问题,希望籍此锻炼兽人们的独立思维能力。
    巨牙部落合并过来之后,虽然没什么大矛盾产生,但磨合期间两家兽人还是产生了不少竞争心理。
    巨牙部落觉得红木部落只是运气好出了个什么都懂的巫医,实际上比他们部落要差;红木部落则在这两年中产生了微妙的优越感,觉得什么都不懂的巨牙部落都是一群“土包子”。
    良性竞争有助于部落快速发展。察觉到这一点的陆迩没有过多干涉,只要光明正大合情合理,允许他们彼此斗争,甚至还会提供一点刺激。
    这次炼铜的尝试,部落就分了两个队伍,让他们竞争看谁先成功冶炼出第一把真正的青铜器。
    第73章 晋江独发(73)
    第一把真正意义上的青铜斧头铸造出来的时候, 天气已经变得十分炎热。
    陆迩的肚子此时已经不小, 比正常怀孕的亚兽大了一倍还多,站立走路都变得有些困难。所有看到陆迩大肚子的人都啧啧称奇,后来逐渐转变为担忧。
    大家都说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肚子, 在这个生育本身就是一道生死难关的时代,这么大的肚子很难不让人心惊胆颤。
    天气炎热加上腹部累赘,陆迩愈发难受, 稍微动一动全身汗流浃背, 心情也跟着变得特别浮躁。
    白须现在编织的手艺基本已经超越多羽, 专门给陆迩用清凉的蔓藤编织了好几身宽松凉爽的衣服,也不能抵消烦人的炎热。
    角已经把家里的地面都铺上了地砖,门窗上的兽皮帘也撤掉换成了草帘,更经常打一盆凉水放在屋子角落吸收热量。
    比起其他人, 角是对陆迩的肚子最担忧的人。最初得知陆迩怀崽儿的喜悦如今已经剩不下多少,看着陆迩大得有些吓人的肚子、还有陆迩平日里行动的艰难,角每次都恨不得以身代之。
    院子里养的云斑鸟——现在已经被迫改名叫鸡, 习惯了被圈养的生活,除了日常尝试飞行但是屡屡失败之外, 对每天醒来就有小米吃的生活感到了格外的满意。
    鸡满意了,就开始下蛋。
    陆迩终于吃上了鸡蛋。
    角每天花着心思给陆迩准备食物, 看陆迩热得难受, 还特意找了一片蒲叶晒成蒲扇,给陆迩扇风驱热。
    尽管陆迩因为身体不便和气温过高而烦躁,看着角坐在一旁拿着扇子给自己吹凉, 心情就会觉得非常平和。
    看着陆迩舒心了,角也开心了,手里的扇子不停,嘴上问道:“陆迩,想吃什么?”
    随着肚子越来越大,陆迩需要摄取的营养也越来越多;可天气的炎热又让陆迩有些食不下咽。
    陆迩摸着肚子,果然感觉毫无胃口,叹口气:“什么都不想吃。”
    角眼眸中闪过一丝担忧,嘴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耐心地建议:“听说锋家里杀猪了,我去买点猪肉?”
    养了这么久的猪都肥了,部落里各家各户都开始杀猪宰肉。第一次吃到自己养出来的猪的肉,吃到嘴里不管味蕾还是心理都觉得特别满足。
    有些人家本来也想留着母猪用来生崽儿,但寒季结束之后陆迩家的两头母猪又开始了怀孕下崽儿,一口气就生好多头,他们忍不住口舌,便陆续下定决心杀猪。
    先吃过这一轮的美味再说!
    后来加入红木部落的兽人们都没有猪养,一开始还对那些家畜的肉不以为然——矮原猪而已么,他们又不是没吃过!
    可猪肉烧出来的浓香飘散出来时,他们就坐不住了:这么香的肉味,他们以前可从来没闻到过!
    好在一般人家杀猪自己都吃不完,会拿很大一部分出来卖给部落里其他人,他们可以花钱买来尝尝。
    这个天气鲜肉根本放不久,与其花费心思考虑怎么保存,不如换点铜钱,以后别人家杀猪的时候再拿去买。
    部落里的兽人们此时慢慢发现货币的方便之处,除了给了物品交换一个重要的额度之外,还容易贮存,不像食物皮毛之类容易损坏。
    想到那些猪肉,陆迩皱了皱眉:“好腻。”
    “那宰只鸡吃?”
    角后来又补充了几只鸡到他们的鸡栏里,再加上一段时间陆迩突然对鸡蛋失去兴趣时,母鸡们孵化了一些小鸡仔,现在他们的鸡栏里叽叽喳喳一大堆鸡。
    偶尔陆迩有胃口的时候,角会宰一两只给陆迩吃。
    陆迩想了想,还是觉得没胃口:“还是腻。”
    “那我去菜园子摘点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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