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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机场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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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可爱你对本文的订阅比例还不够哦~补足订阅即可阅读最新内容哦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 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 只会说英语, 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 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 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 要改, 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 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 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 但无论多成熟, 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 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 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 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 他也不得不承认, 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 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 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没有家可以回了。”
    他听得懂“不在”是什么意思。
    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仰头望了望楼上,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后会走吗?”
    宋父摇头,“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但事实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
    宋煜也是,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发里,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
    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却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句话梗在他心里,于是他愈发觉得乐知时可怜。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发抖,又冷又饿。
    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他抬头望去,看见乐知时小小一只缩在门边,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你干嘛躲着?”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于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让他进来。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小孩子脚底不稳,每一步都踉踉跄跄,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胆战心惊。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乐知时就这么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他,脸哭得发红,整个人像个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肿了。宋煜又想到父亲说的话,于是给他让了一点位子,让他也和自己一起缩在小号懒人沙发上。
    一连好几天的雨,好像自从乐知时来了雨就没停过。
    他问乐知时为什么要来自己房间,窗外忽然闪过白光。乐知时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惊雷截断,他吓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个人都在发抖。
    虽然宋煜也被雷声吓到,但乐知时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发抖,还哭起来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来去叫妈妈把他带回房间,可乐知时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怀里钻。没办法,宋煜只好像个真正的哥哥那样哄他,可他又不喜欢说话,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轻轻拍背。
    雷是不会轻易消失的,总是在乐知时的惊吓稍稍恢复之后再次出现,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费。
    他决定找个办法转移小可怜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玛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拆开。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给他捂耳朵,乐知时不那么害怕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小肉手捧着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时候浑身会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捡起来,掉着眼泪继续吃。
    又好笑又可怜。
    “你这么小,怎么这么能吃。”宋煜看着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他拿起来自己咬了一口,里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乐知时又朝他伸出手,软乎乎地说还想要,宋煜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半个又递给他,“没有了啊。”
    最后这半个也被他用同样的姿势吃了个干净,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脏,拿了抽纸给他擦嘴角。
    他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了。
    这种突然多出来的类似兄长的身份给了宋煜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有一点负担,又有点愉悦和骄傲。比一百个人对他说“你长大了”更让他信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乐知时也死活不愿意走,哭着闹着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进了儿子房间。一钻进宋煜的被窝里,乐知时就不哭也不闹了,又乖又安静,贴着宋煜胳膊挨着睡,像个小洋娃娃,还会憋着哭腔乖乖对他说good night。
    他似乎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产生了雏鸟情节,因为打雷的时候他会替他捂耳朵,给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后,宋煜翻身看着闭眼的乐知时,心里想着,多个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点儿,老挨着自己,倒也不讨厌。他可以带他去江滩公园放风筝,看芦苇,带着他一起去上奥数班,但是这小东西肯定一个字也听不懂。
    宋煜的脑海里已经充满了被乐知时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总是充满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从小就格外理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哥哥的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个哥哥没这么简单。
    半夜他被乐知时的呼吸声惊醒,他小小的手紧紧攥着他胳膊,每一口气都好像喘不上来。宋煜吓坏了,第一反应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妈妈的门。
    急救车的声音比雷声更让人胆寒。宋煜一晚上都陷入其中,仿佛耳鸣。他不听劝非要跟着,于是就在大人身后跑着,看着乐知时被爸爸抱着,那么小,闭着眼睛,嘴唇也不是漂亮的粉红色了。
    急诊里的一切都很慌乱,在回忆里就像快速剪辑的混乱镜头,满目灰色,心跳声和乐知时难过的呼吸声是背景音。
    直到医生出来,告诉他们没事了,流眼泪的妈妈一下子站起来,爸爸掐灭了烟,宋煜的心才落下来。
    “我们初步判断是食物过敏性哮喘。检查了一下过敏原,这孩子有很严重的小麦过敏症,理论上不能吃任何含有小麦的食物的,轻微的临床反应可能是腹泻和荨麻疹,严重一点就会像这次一样,诱发哮喘。这些你们做家长的怎么能不注意呢?”
    林蓉擦掉眼泪,没有说话,乐知时来的这些天都没有吃任何面粉做的东西,基本都是蔬菜水果和米糊,孩子的父母走得突然,他们根本不知情。
    “我们下次一定小心。”宋父哑着声音道。
    “过敏可大可小,孩子又才三岁,不是开玩笑的。”医生接着询问,“他今天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
    “应该没有的……”林蓉也觉得疑惑,可怎么回忆都想不出有什么小麦制品。
    宋煜脑海里的一根弦断了。他忽然明白,自己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罪犯,差一点就害死了这个那么依赖他的弟弟。原以为只是把最爱的蛋糕拿来哄他,可喂下去的却是毒药。
    “他……他吃了蛋糕,是我给他吃的。”宋煜长到这么大,从没有一刻这么焦心,但他依旧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哪怕他真的是无心。
    医生叹了口气,“这种情况也常见,小孩子嘛,不也有那种给小金鱼喂食,结果喂太多第二天鱼都死掉了的事吗?都不是有心的。”
    这个例子并没有减轻小宋煜的负担感,反而愈发加重。
    “照着这病发的症状,估计吃得不少。”医生又安慰道,“你可能也是太喜欢你弟弟了,所以喂了这么多蛋糕。下次记住了,千万别这样做了。”
    小孩子的自责和负担让宋煜第一次明白,原来喜欢也是会造成伤害的。
    他以为自己是在收留一只可怜的流浪狗,暴雨时给它撑伞,但事实上,他伸出的是毫无节制撒放鱼食的手,满心欢喜,最后等到的可能是一只失去生命漂浮起来的小鱼。
    尽管父母没有责怪,和医生一样安慰他,告诉他这没什么。可从那天以后,宋煜还是有意识地拉开了他与这个弟弟的距离,不过分亲密。他也说不出缘由,可能是那一晚的恐惧和自责始终难平,也可能是他明白了什么是克制。
    比很多成年人明白得更早。
    长大后,宋煜时常觉得,自己生来就同这个世界保持着疏离的距离,手里攥着寥寥的线,连接着他和他生命中必要的一些人,一切都是设定好的黑白灰。
    只有乐知时是命定之外的意外造访,是骤雨突至。有人说这是上辈子未尽的兄弟情,这辈子也撞到一起了,于是他手中多了一条特别的线,细细一根红色,仿佛一吹就散,说到底这本不属于自己,所以他不止攥着,还试图维系。
    只是选了最笨、但最保险的方式。
    他一说,乐知时就真的没动,但思绪开始游离,想到以前在学校里,无论是他演讲比赛获奖,还是打篮球被撞倒,在场的宋煜从来都不会主动上前,他们很认真地在扮演陌生人的角色。
    所以现在,乐知时甚至有点小小地感激开学那天突发的哮喘,让他们被迫公开这复杂的关系,走在一起也显得十分正大光明。
    见他发呆,宋煜看似不在意地开口:“好吃吗?”
    乐知时从思绪中抽离,听到这句之后非常确信,现在宋煜就是在嘲笑他。
    “我是不小心吸到的。”他皱了皱眉。
    这场景让宋煜想到他们小时候一起去看牙医的情形。乐知时吃糖吃出一嘴的虫牙,林蓉带着他们去牙医诊所,一听到电钻的声音乐知时就张着嘴哇哇地哭,抓住他的手死都不放。
    宋煜继续擦着,语气不疾不徐,“什么味道?”
    “哈密瓜味。”乐知时如实描述,“一开始甜甜的,但是后来变得有点恶心,像退烧糖浆。”
    竟然可以描述得这么具体。
    说完,乐知时吐出一点,用纸包住,“会不会是因为那个做笔芯的人猜到有人会去吸,所以故意做成甜的?”
    宋煜瞥了他一眼,“如果早一点让你知道笔芯是甜的,是不是就不用去看牙科了。把这个当糖吃也不会蛀牙。
    又被打趣了,但乐知时重点完全搞错,“我小时候去看牙医了吗?”
    真不可思议,哭成那样怎么会忘记,不应该是记一辈子的事么?
    “你的童年记忆还真是模糊。”宋煜说。
    乐知时对此不置可否,握上他手腕,含着唾液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模糊,“那怎么了,你不是都记得吗?”
    “反正我的童年就是你的啊。”
    宋煜微微出怔。
    乐知时并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要紧的话,两只脚还在动,整个人闲不住。宋煜又恢复沉默,用手按了按他乱晃的膝盖,细致地用浸湿的棉签擦拭齿缝染到的油墨。
    被按住膝盖,乐知时低下头,瞥见他空空如也的手腕,上面没有他送的手表。
    “你没戴表吗?”
    宋煜没立刻回答,乐知时又说,“为什么不戴?”
    这副理直气壮连连发问的架势,让宋煜不由得想到了第一次把这块表送给他的乐知时,在被拒绝的时候,也是用这样直接的表情问他。
    “为什么不要?”
    “小煜哥哥,你不喜欢吗?”
    乐知时小时候天真更甚,捧着手表的礼盒,自己看一眼,觉得挺满意,又抬头问他,“不好看吗?我请柜台阿姨跟我一起挑的,她跟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
    宋煜没有不喜欢,但他知道,这笔酬金对一个小学生来说非常丰厚,他完全可以自己拿去买很多东西,没必要花在一块送给他人的手表上。同时他也非常清楚,把这些说给乐知时听也是无用,他是个又傻又死心眼的小孩。
    所以他决心直接跟柜姐沟通。
    “您好,我想办理退货,这块表我没有用过,包装和小票都在这里,按照商场的规定应该是可以退掉的。”
    一个可爱的混血小朋友独自来买表,已经让柜姐印象深刻了,现在他的哥哥又以一种超出同龄人的成熟姿态来办理退货,很难不让人觉得奇妙。
    “可以的。”柜姐保持微笑,“请出示一下……”
    柜台前的乐知时却大喊了一声不可以,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抱住宋煜大腿,哭着求他。一开始宋煜还铁面无私,拿出早就收好的收据交给柜姐,可乐知时实在哭得惨,连柜姐都忍不住劝他:“你要不先跟你弟弟好好说一下?”
    宋煜想了想,最后还是蹲了下来,从书包里拿出一包纸巾塞给他,“你哭什么?”
    “你、你不要我的礼物。”乐知时抽抽搭搭,越说越委屈,“我连生日快乐都还没说完,你、你就……”
    见他又要哭起来,宋煜立刻说:“我不是不要你的礼物。”
    乐知时一下子噎住,大眼睛里蓄着眼泪听他说话。
    “是这个礼物太贵了,这样的消费是不理智的。”
    或许某一天回想起来,还会为自己人生中第一笔大开销而后悔。
    蓄着的那颗眼泪还是吧嗒掉出来,乐知时用手背擦了擦,“可是我看了很久。我不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们都觉得我不懂。”
    听到这句,站在一边的柜姐也忍不住出声,“确实,小弟弟第一天来得时候我也以为他是闹着玩的,但是他连着来了三趟,挑了很久,最后一天才付款。”
    把钱从书包里拿出来的时候,仔仔细细数了三遍。
    柜姐看向宋煜,“他挺慎重的。”
    宋煜沉默了。他始终做不到看着乐知时大哭、自己一意孤行做认为对的决定,于是暂时没退。乐知时默认他愿意接受礼物,心满意足地跟他回家了。
    晚上在房间里,宋煜坐在书桌前,台灯下表盘散发着莹润的光。他捏着标价牌端详很久,准备自己第二天单独去退货。
    睡前想接杯水,下楼到一半,宋煜见乐知时窝在妈妈怀里看动画片,嘴里含着棒棒糖,指着电视广的小天才手表广告,“那个小手表没有我给哥哥的好看,对吧蓉姨。”
    “那当然,你买的最漂亮,这些十个都比不上。”林蓉摸着他的头,又问,“乐乐,为什么想给哥哥买表啊。”
    宋煜停住脚步。
    乐知时拿出了嘴里的糖,语气很认真,仿佛一个小大人,“我们以前每天在一起的,下两层楼我就可以找哥哥玩。现在哥哥上初中了,去了别的学校,我很想他,就让我的小手表去陪他。”他举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腕,声音里都是笑意,“小煜哥哥一看时间,就会想到我。”
    “我们乐乐可真聪明。”
    他没有想过,嚎啕大哭的背后原来是这样的心意。宋煜无声地折返回去,坐下来,给自己戴上了那块表。
    明明他总是不在意的那个,可儿时的分分秒秒却都刻在他脑海里,问起来只有他还记得。
    宋煜已经分不清,他和乐知时,究竟是谁更需要谁的陪伴。
    陷入回忆的宋煜有些不专心,棉棒不小心蹭到牙床,激得乐知时皱起眉,下意识往后缩。宋煜回神,又握住他的下巴往前拉。乐知时不敢动,像只待宰的羔羊,临时前又一次重复自己的申问:“为什么不戴?”
    “你问题很多。”宋煜道。
    你如果一开始就回答我,就只有一个问题。乐知时在心里说。
    宋煜的表情冷静得过分,视线凝聚在一个点上。这让他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部恐怖片,里面的食人魔就是这么优雅的。
    不对,这类比太奇怪了。乐知时在心里强行叫停幻想,干脆也闭上眼睛。
    视觉的缺失带来的是其他感官的增强。
    他能很清晰地感觉到湿润棉签一点点蹭过的触感,很轻,有点痒,酒精挥发带来冰凉的感觉,或许是清楚地知道对面坐着的不是医生,乐知时才会觉得不太一样。
    靠得很近,他能闻到宋煜领口散发出来的柠檬洗衣液的香气,和自己的是一样的,这让他下意识感到安心。
    但酒精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乐知时一直张着嘴,口腔里积蓄着刺激出来的唾液,和医用酒精混合在一起。
    好苦。
    宋煜的手上动作忽然停了。
    闭眼的乐知时乖乖等他继续,但等了有一会儿也没动静,他疑惑地睁开眼,含混不清地叫了声哥,带着疑问的语气。
    宋煜把酒精和棉签塞他手里,站了起来,“那边有镜子,自己对着擦干净。”
    乐知时扯了点纸,把嘴里发苦的唾液吐出来,哦了一声。他知道这的确是件很麻烦的事,他应该早一点自己动手。
    拿着工具去到窗边墙壁贴着的镜子前,乐知时观察了一番,发现其实已经擦得差不多了。
    好神奇,原来这么顽固的油墨都是可以被溶解的。
    乐知时是藏不住情绪的孩子,对宋煜的崇拜从始至终都完全表现在脸上。
    “好厉害。我校服上经常被笔芯划出印子,也可以用酒精擦吗?”他一副发现了新大陆的样子回头看向宋煜。
    宋煜的右手原本搭在左手手腕上,在他回头的瞬间又拿开,嗯了一声,转身准备自己先离开,“走了。”
    “哎……等等我。”乐知时想跟着宋煜走,可看了一眼那些用过的东西,又犹豫了一下,还是回头收拾干净,再出去时宋煜已经走出去很远了。
    望着他的背影,乐知时有些失落。
    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又捏了捏,最后踢了一脚小石子,步伐沉重。他没有直接回操场,而是转头去了食堂小超市,买了一瓶养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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