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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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在交通已经很发达的现在,从江城辗转到小镇,上午的飞机,然后倒两次车,从市内到县城再到小镇,也花了将近一个白天的时间。
在小镇订好的客栈落脚,已经是傍晚炊烟缭绕的时候。
这是一座明清风格的古镇,隐没在青山绿水当中,风格保存得很完整,绿瓦白墙,青石板路,虽然已经开发旅游,但仍旧散发着简单而古朴的生活气息。
辛兰,也就是程骞北的母亲,是父母遗弃的女孩,被没有血缘的外公外婆抚养长大,她本来应该像所有那个年代的小镇少女一样,到了年纪,择一门附近的婚事,然后安安稳稳在小镇中过一生。可是,她在十八岁那年,遇到了她生命的劫数——叶敬文。
因为小镇历史悠久,那时候就时而会有艺术家们来这里采风。叶敬文就是其中一个。
都市男人面容英俊温文尔雅,有学问会画画,连夸起人来,都带着诗情画意。几句花言巧语,几幅肖像画,十八岁少女的一颗心就彻底落在了这个男人身上,以为这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良人,心甘情愿把身体也给了他。
她不知道男人的“等我回来”不过是随口的一句戏言。
叶敬文一去不返,而十八岁的少女,肚子却一天天大起来,没有结婚的姑娘大了肚子,在封闭的小镇肯定是待不下去的。天真的女孩也不相信自己是被抛弃了,和外公外婆道别后,揣着零星的一点钱,和腹中那个不合时宜的孩子,踏上了远行的汽车。
那是辛兰第一次出远门,循着叶敬文留下的只言片语信息,来到了江城,过了两个月后,才辗转找到她的爱人。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谎言。叶敬文已经结婚生子,而她不过是他外出采风的一段艳遇。
腹中的孩子已经成型,而且在这些日子,她已经与那个还未出世的小生命有了感情。离开叶敬文后,辛兰没有再去找过他,甚至也没接受他背着他妻子悄悄跑上来塞给她的那几张钱。
那个年代,城市正是日新月异的时候,大批的人们涌进来开始淘金。但是一个怀孕的女孩,想找到一份工作,实在是太难了。好在他遇到了后来的丈夫程建刚。就和他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城市底层男人,没有正经工作和收入,靠着打零工过日子里,赚了钱就去买烟买酒。
一个被人抛弃的怀孕女孩,一个不着调的底层混混,凑在一起后,日子竟然也勉强过起来了。辛兰有了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依靠,而程建刚有了让他守护照顾的人。两人在下塘街开了小店,虽然辛苦,但也过得还算不错。
等到生活终于算是安稳,辛兰想带丈夫儿子回小镇时,才得知外公外婆在她离开后的几年陆续过世。再之后,丈夫意外去世,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在下塘街生活,日子又变得艰难,回小镇的计划一拖再拖,一直到生病过世都没有回去过。
程骞北记得小时候,父亲还在的时候,总是和母亲说,等孩子工作后,他就跟她回小镇养老,老了就和她一起埋在故土中。回小镇养老的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如今,他这个儿子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两个人骨灰带回来一起安葬。
程骞北早几年回来过一次,外公外婆无儿无女,过世后的墓地不过是一座无人打理的荒坟,他花钱让人重新修缮,将父母的墓也建在旁边。如今带回骨灰,就意味着让父母正式入土为安。
也意味着他终于告别前尘往事,开始属于自己的人生。
*
因为抵达小镇已经晚了,安葬骨灰的事就只能等到明天。程骞北和江漫住在一家客栈,正好晚上可以去古镇逛一逛。
虽然是周末,但因不是旅游旺季,小镇上只有零星游客,过了六七点,街边的小店也只是闲闲散散开着,有人在门口逗猫,有人摆着桌子打麻将,一派闲散舒适的气氛。
江漫去过不少古镇,但生活气息还这么浓郁的却是头一回,感觉意外得很好。
两人牵着手走了一会儿,江漫开玩笑说:“我还挺喜欢这里的,要不然咱们以后老了就来这里养老吧!”
程骞北笑:“你不是说喜欢海岛么?”
“海岛也喜欢,你这么说,我就有点选择困难症了。”
“那就一半时间在海岛一半时间在这里。”
江漫转头看他,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却没说话。
程骞北挑了下眉头:“怎么了?”
江漫笑说:“咱俩现在都还没结婚呢?就想到养老了,是不是太超前了?”
程骞北点头:“好像是诶!”然后又勾唇一笑,故意道,“都不知道以后跟我一起养老的是谁?”
“可不是么?我也不知道以后我家那老头子是谁呢!希望是个有气质的老头吧,我这个人还是很颜控的。”
程骞北做出深以为然的样子,笑了笑:“我也是,我家老太太也必须是气质卓群的。不过我有钱,贵妇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江漫不干了,龇牙咧嘴道:“有钱了不起啊?”
“还行吧,反正人家都说了,年纪大了还能保持气质优雅,那都是靠金钱堆起来的。”
江漫啐了一声:“难怪你自己说你骨子里有点暴发户,自我定位还挺准确嘛!毕竟对我们文化人来说,保持优雅气质,靠得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程骞北蹙眉啧了一声,歪头道:“我怎么发现你脸皮还挺厚的啊!我好歹是硕士,你一小本科竟然敢在我面前称文化人,是谁给你的勇气?”
江漫义正言辞:“梁静茹。”
程骞北失笑,拉起她的手:“行文化人,咱们去前面看看。”
本来关于养老,江漫也只是随口开得玩笑,说完才发觉,好像两个人这段时间以来,再没有讨论过结婚这件事了。
她当然不急于结婚,因为现在两个人的状态再好不过。虽然不是少男少女那种火花四溅的恋爱,但这种坦诚和熨帖的相处,让她觉得比任何激情都要让人安心。
她也不知道程骞北的想法,甚至也不太愿意打破现在这种状态。
只是,男女在一起,尤其是他们还有过一场荒唐的婚姻,结婚这件事总归是要考虑的。
思忖了片刻,她拽了拽拉住自己的那只手。
“怎么了?”程骞北回头看她。
古镇的夜灯下,他清俊的眉目,与这周遭画卷般的景色有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江漫一时看得有点呆了。
她果然是个颜控。
“我们……”她一时忘了要说什么。
“我们怎么了?”程骞北不明所以。
江漫默了片刻,又笑着摇摇头道:“没什么。”
现在就很好不是么?
一切总会水到渠成。
她相信他对这段感情的笃定,就像相信她自己。
除了彼此,他们都不会再有别人。
她上前一步,将手抽出来挽住他的手臂,依偎在他肩膀:“小老太太有点冷了。”
程骞北摸了摸她单薄的衣衫:“出来穿少了吗?要不要回去加衣服?”
这会儿已经入夏,虽然小镇的夜晚比都市要凉爽很多,但也不至于冷。
江漫摇摇头,笑说:“借一下小老头子的体温就可以了。”
程骞北轻笑了笑,另一只手伸过来将她攥住:“没问题。”
周围的一切变得不那么真实。麻将拍在桌面的声音、老人用胡琴拉长的古调、男女的笑语、孩子们的哭闹,演绎着属于这座小镇的人生。
约莫是不久前下过一场雨,脚下的青石板路,散发着青苔的味道,带着这样的气息,长长地朝前方蔓延去,在夜色中,仿佛一眼看不到头。
两人紧紧依偎着,慢悠悠朝前走着。
在很长的时间里,谁都没有说话,似乎都在享受着这陌生小镇的安宁。
也不知过了多久,江漫终于开口,她靠在程骞北肩膀上,没有转头,目光依旧看着前方夜色中的小路。
开口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像是在说“今晚夜色真好”。
她说:“程骞北,我爱你。”
程骞北的身体微微僵了一下,但旋即又松弛下来,轻笑着在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下,语气与她一样云淡风轻:“我也是。”
“你也是什么?”
“我也爱你。”
江漫笑着往他肩膀凑了凑,靠得更紧。
“你说咱们会白头到老吗?”
程骞北沉默了片刻,笑着说:“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人生太多变故,生老病死从来不由人。但是我会尽力。”
比如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也曾设想过白头偕老,然而却都只走到了半路。
江漫也笑,点点头道:“那我也尽力。”
第69章 六十九章
这个偏远古老的小镇,对于程骞北来说是特别的。虽然算不上故乡,也未曾真正的生活过一天,但他作为一个生命是在这里孕育。
江漫陪着他将小镇的长街走到了头,两个人又才慢悠悠返回客栈。
明天要下葬骨灰,有许多繁琐事要做,回到客栈,两人便早早洗漱上了床。只不过习惯了生物钟,这种时刻都没什么困意。
程骞北让江漫枕在自己手臂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漫不经心地开口:“自从我知道自己身世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自责当中,总觉得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个错误,如果不是因为我,我妈应该有一个安稳幸福的人生,而不是在下塘街操劳一辈子,早早过世。”说到这里,他顿了下,又才继续,“她是那么漂亮温柔的女人。”
江漫听他这么说,想起那张全家福中的女人,胸口忍不住酸涩,低声道:“但阿姨很爱你对吗?她没有把你当成一个错误不是吗?”
一个男生在相依为命的母亲过世时,那些他从不知晓的沉重往事忽然摊开,谁可能都没办法接受。所以她能理解他当年那隐忍十年的恨意。
程骞北点头:“是,我妈非常疼爱我。所以我就很努力,想要活出个人样,成为她曾经羡慕的那类都市人,好不叫她失望。”
江漫道思忖片刻,往他身旁挪了挪,贴着他的头道:“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你能在那样的环境下长成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很好很好了。你妈在泉下有知,也会很欣慰的。”
程骞北幽幽叹了口气:“但愿吧……但愿我没有让她失望。”
两个人沉默了片刻,江漫又说:“其实作为一个母亲,最大的心愿,应该不是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多出息,而是他能过得快乐。”
程骞北点头:“我知道的,所以她从前一直没告诉我我的身世,直到临终前因为担心我一个人生活无以为继,才将这个秘密告诉我。”他顿了片刻,“只不过,我过了这么多年,才真正意识到她的想法。”
江漫笑了笑:“那也不迟不是吗?”
程骞北也笑:“嗯,不迟。”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谢谢你!”
他没有说谢什么,江漫也没问,只笑着点头:“不用谢。”
程骞北笑着吻了下的额头,伸手将床头的灯灭掉。
谢谢让他体会到爱与被爱,因为有了爱,那些盘桓在生命里,差点将他的心扭曲的怨憎,才终于如浮云般烟消云散。
也才让他懂得了母亲当年的选择。
他伸手将江漫抱在怀里,两个人的身体紧紧靠在在一起,彼此的温度传递给对方,
没有霓虹闪烁和车水马龙的小镇,只隐约听得到远处的虫鸣蛙叫,静谧得让人安心。
*
小镇没有公墓,只有一座集中的坟山,一整座山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墓地。简单的豪华的都有,看不出墓中人的生前,只看得出后人的心意。
程骞北太公太婆和父母的两座墓碑在这座坟山中显得隆重。虽然他并不迷信,也不觉得这种华而不实的丧葬文化该值得追捧。但当一个人想尽孝的心无处可用时,也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在小镇订好的客栈落脚,已经是傍晚炊烟缭绕的时候。
这是一座明清风格的古镇,隐没在青山绿水当中,风格保存得很完整,绿瓦白墙,青石板路,虽然已经开发旅游,但仍旧散发着简单而古朴的生活气息。
辛兰,也就是程骞北的母亲,是父母遗弃的女孩,被没有血缘的外公外婆抚养长大,她本来应该像所有那个年代的小镇少女一样,到了年纪,择一门附近的婚事,然后安安稳稳在小镇中过一生。可是,她在十八岁那年,遇到了她生命的劫数——叶敬文。
因为小镇历史悠久,那时候就时而会有艺术家们来这里采风。叶敬文就是其中一个。
都市男人面容英俊温文尔雅,有学问会画画,连夸起人来,都带着诗情画意。几句花言巧语,几幅肖像画,十八岁少女的一颗心就彻底落在了这个男人身上,以为这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良人,心甘情愿把身体也给了他。
她不知道男人的“等我回来”不过是随口的一句戏言。
叶敬文一去不返,而十八岁的少女,肚子却一天天大起来,没有结婚的姑娘大了肚子,在封闭的小镇肯定是待不下去的。天真的女孩也不相信自己是被抛弃了,和外公外婆道别后,揣着零星的一点钱,和腹中那个不合时宜的孩子,踏上了远行的汽车。
那是辛兰第一次出远门,循着叶敬文留下的只言片语信息,来到了江城,过了两个月后,才辗转找到她的爱人。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谎言。叶敬文已经结婚生子,而她不过是他外出采风的一段艳遇。
腹中的孩子已经成型,而且在这些日子,她已经与那个还未出世的小生命有了感情。离开叶敬文后,辛兰没有再去找过他,甚至也没接受他背着他妻子悄悄跑上来塞给她的那几张钱。
那个年代,城市正是日新月异的时候,大批的人们涌进来开始淘金。但是一个怀孕的女孩,想找到一份工作,实在是太难了。好在他遇到了后来的丈夫程建刚。就和他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城市底层男人,没有正经工作和收入,靠着打零工过日子里,赚了钱就去买烟买酒。
一个被人抛弃的怀孕女孩,一个不着调的底层混混,凑在一起后,日子竟然也勉强过起来了。辛兰有了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依靠,而程建刚有了让他守护照顾的人。两人在下塘街开了小店,虽然辛苦,但也过得还算不错。
等到生活终于算是安稳,辛兰想带丈夫儿子回小镇时,才得知外公外婆在她离开后的几年陆续过世。再之后,丈夫意外去世,一个女人独自带着孩子在下塘街生活,日子又变得艰难,回小镇的计划一拖再拖,一直到生病过世都没有回去过。
程骞北记得小时候,父亲还在的时候,总是和母亲说,等孩子工作后,他就跟她回小镇养老,老了就和她一起埋在故土中。回小镇养老的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如今,他这个儿子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两个人骨灰带回来一起安葬。
程骞北早几年回来过一次,外公外婆无儿无女,过世后的墓地不过是一座无人打理的荒坟,他花钱让人重新修缮,将父母的墓也建在旁边。如今带回骨灰,就意味着让父母正式入土为安。
也意味着他终于告别前尘往事,开始属于自己的人生。
*
因为抵达小镇已经晚了,安葬骨灰的事就只能等到明天。程骞北和江漫住在一家客栈,正好晚上可以去古镇逛一逛。
虽然是周末,但因不是旅游旺季,小镇上只有零星游客,过了六七点,街边的小店也只是闲闲散散开着,有人在门口逗猫,有人摆着桌子打麻将,一派闲散舒适的气氛。
江漫去过不少古镇,但生活气息还这么浓郁的却是头一回,感觉意外得很好。
两人牵着手走了一会儿,江漫开玩笑说:“我还挺喜欢这里的,要不然咱们以后老了就来这里养老吧!”
程骞北笑:“你不是说喜欢海岛么?”
“海岛也喜欢,你这么说,我就有点选择困难症了。”
“那就一半时间在海岛一半时间在这里。”
江漫转头看他,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却没说话。
程骞北挑了下眉头:“怎么了?”
江漫笑说:“咱俩现在都还没结婚呢?就想到养老了,是不是太超前了?”
程骞北点头:“好像是诶!”然后又勾唇一笑,故意道,“都不知道以后跟我一起养老的是谁?”
“可不是么?我也不知道以后我家那老头子是谁呢!希望是个有气质的老头吧,我这个人还是很颜控的。”
程骞北做出深以为然的样子,笑了笑:“我也是,我家老太太也必须是气质卓群的。不过我有钱,贵妇肯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江漫不干了,龇牙咧嘴道:“有钱了不起啊?”
“还行吧,反正人家都说了,年纪大了还能保持气质优雅,那都是靠金钱堆起来的。”
江漫啐了一声:“难怪你自己说你骨子里有点暴发户,自我定位还挺准确嘛!毕竟对我们文化人来说,保持优雅气质,靠得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程骞北蹙眉啧了一声,歪头道:“我怎么发现你脸皮还挺厚的啊!我好歹是硕士,你一小本科竟然敢在我面前称文化人,是谁给你的勇气?”
江漫义正言辞:“梁静茹。”
程骞北失笑,拉起她的手:“行文化人,咱们去前面看看。”
本来关于养老,江漫也只是随口开得玩笑,说完才发觉,好像两个人这段时间以来,再没有讨论过结婚这件事了。
她当然不急于结婚,因为现在两个人的状态再好不过。虽然不是少男少女那种火花四溅的恋爱,但这种坦诚和熨帖的相处,让她觉得比任何激情都要让人安心。
她也不知道程骞北的想法,甚至也不太愿意打破现在这种状态。
只是,男女在一起,尤其是他们还有过一场荒唐的婚姻,结婚这件事总归是要考虑的。
思忖了片刻,她拽了拽拉住自己的那只手。
“怎么了?”程骞北回头看她。
古镇的夜灯下,他清俊的眉目,与这周遭画卷般的景色有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江漫一时看得有点呆了。
她果然是个颜控。
“我们……”她一时忘了要说什么。
“我们怎么了?”程骞北不明所以。
江漫默了片刻,又笑着摇摇头道:“没什么。”
现在就很好不是么?
一切总会水到渠成。
她相信他对这段感情的笃定,就像相信她自己。
除了彼此,他们都不会再有别人。
她上前一步,将手抽出来挽住他的手臂,依偎在他肩膀:“小老太太有点冷了。”
程骞北摸了摸她单薄的衣衫:“出来穿少了吗?要不要回去加衣服?”
这会儿已经入夏,虽然小镇的夜晚比都市要凉爽很多,但也不至于冷。
江漫摇摇头,笑说:“借一下小老头子的体温就可以了。”
程骞北轻笑了笑,另一只手伸过来将她攥住:“没问题。”
周围的一切变得不那么真实。麻将拍在桌面的声音、老人用胡琴拉长的古调、男女的笑语、孩子们的哭闹,演绎着属于这座小镇的人生。
约莫是不久前下过一场雨,脚下的青石板路,散发着青苔的味道,带着这样的气息,长长地朝前方蔓延去,在夜色中,仿佛一眼看不到头。
两人紧紧依偎着,慢悠悠朝前走着。
在很长的时间里,谁都没有说话,似乎都在享受着这陌生小镇的安宁。
也不知过了多久,江漫终于开口,她靠在程骞北肩膀上,没有转头,目光依旧看着前方夜色中的小路。
开口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像是在说“今晚夜色真好”。
她说:“程骞北,我爱你。”
程骞北的身体微微僵了一下,但旋即又松弛下来,轻笑着在低头在她额上亲了一下,语气与她一样云淡风轻:“我也是。”
“你也是什么?”
“我也爱你。”
江漫笑着往他肩膀凑了凑,靠得更紧。
“你说咱们会白头到老吗?”
程骞北沉默了片刻,笑着说:“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人生太多变故,生老病死从来不由人。但是我会尽力。”
比如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们也曾设想过白头偕老,然而却都只走到了半路。
江漫也笑,点点头道:“那我也尽力。”
第69章 六十九章
这个偏远古老的小镇,对于程骞北来说是特别的。虽然算不上故乡,也未曾真正的生活过一天,但他作为一个生命是在这里孕育。
江漫陪着他将小镇的长街走到了头,两个人又才慢悠悠返回客栈。
明天要下葬骨灰,有许多繁琐事要做,回到客栈,两人便早早洗漱上了床。只不过习惯了生物钟,这种时刻都没什么困意。
程骞北让江漫枕在自己手臂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漫不经心地开口:“自从我知道自己身世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自责当中,总觉得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个错误,如果不是因为我,我妈应该有一个安稳幸福的人生,而不是在下塘街操劳一辈子,早早过世。”说到这里,他顿了下,又才继续,“她是那么漂亮温柔的女人。”
江漫听他这么说,想起那张全家福中的女人,胸口忍不住酸涩,低声道:“但阿姨很爱你对吗?她没有把你当成一个错误不是吗?”
一个男生在相依为命的母亲过世时,那些他从不知晓的沉重往事忽然摊开,谁可能都没办法接受。所以她能理解他当年那隐忍十年的恨意。
程骞北点头:“是,我妈非常疼爱我。所以我就很努力,想要活出个人样,成为她曾经羡慕的那类都市人,好不叫她失望。”
江漫道思忖片刻,往他身旁挪了挪,贴着他的头道:“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你能在那样的环境下长成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很好很好了。你妈在泉下有知,也会很欣慰的。”
程骞北幽幽叹了口气:“但愿吧……但愿我没有让她失望。”
两个人沉默了片刻,江漫又说:“其实作为一个母亲,最大的心愿,应该不是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多出息,而是他能过得快乐。”
程骞北点头:“我知道的,所以她从前一直没告诉我我的身世,直到临终前因为担心我一个人生活无以为继,才将这个秘密告诉我。”他顿了片刻,“只不过,我过了这么多年,才真正意识到她的想法。”
江漫笑了笑:“那也不迟不是吗?”
程骞北也笑:“嗯,不迟。”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谢谢你!”
他没有说谢什么,江漫也没问,只笑着点头:“不用谢。”
程骞北笑着吻了下的额头,伸手将床头的灯灭掉。
谢谢让他体会到爱与被爱,因为有了爱,那些盘桓在生命里,差点将他的心扭曲的怨憎,才终于如浮云般烟消云散。
也才让他懂得了母亲当年的选择。
他伸手将江漫抱在怀里,两个人的身体紧紧靠在在一起,彼此的温度传递给对方,
没有霓虹闪烁和车水马龙的小镇,只隐约听得到远处的虫鸣蛙叫,静谧得让人安心。
*
小镇没有公墓,只有一座集中的坟山,一整座山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墓地。简单的豪华的都有,看不出墓中人的生前,只看得出后人的心意。
程骞北太公太婆和父母的两座墓碑在这座坟山中显得隆重。虽然他并不迷信,也不觉得这种华而不实的丧葬文化该值得追捧。但当一个人想尽孝的心无处可用时,也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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