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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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彦书:“……”
    ok,fine,您有钱任性。
    玛德仇富了。
    才生出来的一点感激瞬间被这句话击个粉碎,庄彦书心里陡然升起对万恶资本主义的悲愤,还有一丝淡淡的柠檬精的酸气。
    可与此同时,原本两人之间的疏离隔阂却也不知不觉地变淡消失,对这个一个小时前还素不相识的宜新老板,他心里也生出了亲近之感。
    庄彦书又略坐了坐,便起身告辞。他还赶着回杂志社去向其他人报告这个好消息,杂志社变更到宜新名下后许多手续也得重新办过,他们还得商量尽快拟出一份合同,把这件事白纸黑字落定到实地。
    唐沅从二楼的玻璃窗往下看青年人清瘦的背影,到底是年轻,就算再怎么竭力遏制住心情,那股子雀跃轻松还是不自觉地透出来,在来往的行人中自成一道风景,瞧着就让人心生愉悦。
    这是华国的年轻人啊,肩上担着未来和梦想,担着世间浩然正气,也担着清风明月,杨柳依依。
    她止不住地微笑起来。
    1088困惑地问她:【为什么要直接出钱投资杂志社?投资庄彦书这个人不是更好吗?】
    世界线中,庄彦书这个杂志社压根就没能办得起来,勉强维系了一年多就因资金困窘被迫倒闭,后来庄彦书就离开沪城,漂泊不定数年,才遇见了此后的半生挚友,掀起了那场改变了后世华国的思潮运动。
    庄彦书前半辈子几经波折,1088理解唐沅的惜才之心,可为什么要投资一个注定倒闭的杂志社?
    唐沅眯眼看着秋日带着冷调的阳光,微笑道:“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88。”
    “我用不算多的钱,买到了一件无价之宝。”
    买到了一群青年人的热血和梦想。
    ……
    庄彦书在杂志社的那些同好都被他带回来的好消息砸懵了,震惊之后便是无边的狂喜,一扫之前的颓靡沮丧,一群人仿佛打了鸡血似的,第二天就带着一份新鲜出炉的合同又找上了唐沅。
    唐沅惊讶:“速度这么快?”
    庄彦书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涨红了脸解释:“这份合同不算厚,拟起来也快,大家就想着先把这桩事情给了了……”
    他的声音愈发低下去,到后面声若蚊蝇,一张脸恨不得垂到地里去。
    唐沅了然失笑。
    这群年轻人是生怕自己反悔,迫不及待地想先白纸黑字地定下来呢。
    她也没再打趣满脸通红的庄彦书,接过合同细细翻看起来。
    不得不说,对方诚意满满,条款上没有耍一点小心机,甚至把很多明明对杂志社有利的内容留白出来,等着她点头后再写上去,那架势直当她是个菩萨似的,就差把她供起来了。
    本也不是指着这玩意给自己赚钱,她看完后也没有什么异议,让庄彦书完善了各项条款,爽快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后续手续有我的助理和你们交接,杂志社的资金我会每季度按时汇过来,你们安心。”
    庄彦书捧着新鲜出炉的合同,听着新老板的谆谆叮嘱,开心得像一朵盛放在阳光下的向日葵。
    他郑重地向唐沅鞠了一躬,才道:“老板,下周杂志社会举办一个内部宴会,如果您有时间的话,还望您能赏脸参加。”
    他把一封包装正式精美的请柬放在桌上,眼里溢出一丝忐忑,又小声补充道:“大家都希望您能来。”
    唐沅愣了一下,笑道:“好,到时我一定到场。”
    庄彦书这才重新抿唇笑开,眼里亮晶晶的,盛满了欢喜。
    ***
    杂志社的聚会正好定在中秋前一天,唐沅一早去公司处理好文件,就乘车往那边赶。
    庄彦书这群年轻人囊中羞涩,杂志社的社址也在一个颇为偏僻的地方,唐沅从市中心赶过去得颇费一番功夫。她有些乏,便单手支在车窗棱上,阖眼一下下揉着太阳穴。
    刺耳的刹车声突兀地响起,强大的惯性将她整个人猛地往前一带,她立刻抓牢窗沿,险险地没有一头磕在前座上。
    前面开车的司机额角冷汗簌簌而下,赶紧回身解释:“老板,前面巷道里突然冒出个小女孩,我怕撞了人,才……”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唐沅已经推门走下了车。
    她绕步到车前,看到了那个大半个身子扑在车前盖上的小姑娘。
    那是个约莫七八岁的小女孩,长得又黑又瘦,穿一身旧式布衣,上头补丁叠着补丁,光着一双脚丫子,也不知跑了多久,脚上沾满了淤泥灰尘。她趴在车前盖上,从唐沅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蓬乱枯黄的头发,和紧紧扒着车前盖的那双粗糙干瘦的手。
    “死丫头,你还敢跑?我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旁边的巷道里又传来一声叫骂,一个男人提着一根婴孩手臂粗的木棍子骂骂咧咧地跑出来,脸上满是狰狞的怒火。他一看到那小女孩,浑浊的眼珠里陡然发出一道凶狠的光,三两步跨过来就要去逮那女孩。
    那女孩猛地抬头,五指紧攥成拳,巴掌大的小脸上一双眼睛却格外大。
    周围行人原本还在一旁看热闹,一见那男人拿着棍子追出来,纷纷退后几步,躲到边上继续去看这场闹剧。女孩迅速扫视了一圈,周围空空荡荡,唯有一名穿着时髦讲究的女子站在她身前,神色平静地看着她。
    女孩没念过书,难以形容那是怎样一种神态,只觉得像极了那些个画像上慈悲为怀的菩萨。
    神悯世人。
    明明已经跑不动了,眼前昏得发黑,可那一瞬间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踉跄着跑过去,膝盖一弯跪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小姐,求你救救我,救救我!”
    她嗓音仿佛磨着一把粗砂,双手死死抓着女人剪裁得宜的裤脚,像沉水之人抓着自己最后的浮木。
    拎着棍子的男人也在此时追了上来,他看也没看唐沅,高高扬起手里的木棍,眼底闪烁着狠戾兴奋的光。
    “我叫你跑——啊!”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注:
    文中【肩上担着未来与梦想,担着世间浩然正气,也担着清风明月,杨柳依依】一句改编自烽火戏诸侯的《剑来》,原文:
    “少年的肩膀,就该这样才对嘛,什么国仇家恨,浩然正气,都不要急,先挑起清风明月、杨柳依依和草长莺飞,少年郎的肩头,本就应当满是美好的事物啊。”
    第138章 被牺牲的原配(11)
    他的棍子在半空中被人截下,面前状似瘦弱的女人单手就把他的手腕紧紧握住,也不知她使了什么妖术,看似不经意地随意一拧,一阵剧痛就沿着手腕直冲大脑,男人惨叫一声,双膝一软,握着自己的手腕半跪在了地上。
    男人被那股剧痛激得好一阵直不起腰来,狼狈地低头跪在那儿。旁边的小女孩被这突如其来的反转弄得一愣,反应过来后,她的眼里渐渐聚起一股灼人的亮光。
    “当家的,当家的!”
    又有一个女人尖叫着扑上来,想去扶那男人,却被唐沅伸脚一挡,还没挨到男人就一个屁股墩摔在地上。
    女人抬头愤恨地盯着唐沅:“这是我们自家的事,你又是从哪冒出来的,轮得到你来插手?我告诉你,今天我男人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
    唐沅看也没看那女人一眼,权当一条疯狗在乱吠,却俯身扶起那个小女孩,指着那男人问:“他是你父亲?”
    女孩怨毒地盯着那男人,好半晌才沙哑着声音道:“他是我继父。”
    唐沅了然地点点头,转身对一旁的司机说了些什么,司机连连点头,发动车子离开了。
    男人这时候也从剧痛中回过神来,他看看唐沅这衣着打扮,眼神骨碌碌地转了转,捂着手腕冲她吼:“听到了吗,老子是她爸,管教她天经地义!在这条街上打听打听,谁不给我刘老三面子?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个说法,老子让你后半辈子都不得安生!”
    他恶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呸,小娘皮!”
    唐沅听他骂着也不生气,等他话音一落,瞅准了地方,冲着他的下三路就是干脆利落的一脚。
    “啊——”
    那叫刘老三的男人立刻发出一阵杀猪般的嚎叫,比刚才更加真情实感,久久回响在整条街道上,躲在一边看热闹的人都神经一酸,男人们更是感同身受地捂住自己的下半身,仿佛唐沅刚才踢的是他们。
    唐沅把让小姑娘躲远点,自己抱臂上前一步,居高临下地问刘老三:“想要说法是吧?”
    女人声音微哑,尾调上勾一丝媚,好听得勾人,刘老三却听得心里一个瑟缩,捂着档连连摇头,再没了刚才嚣张的气焰。
    女人语气漫不经心,悠悠道:“行啊,我就给你个说法。你刚才试图袭击我未遂,平白浪费了我这么久宝贵的时间,你觉得,这笔账咱们该怎么算?”
    刘老三:???
    袭击你未遂?刚才踏马不一直是你在单方面殴打我吗?
    你自己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他还没来得及反驳,就听一阵汽车轰鸣,刚才离开的司机又重新返回回来,车上还多了几名穿警服的警员。
    几人一下车,立刻就把刘老三团团围住,一个长官模样的人走到唐沅面前,先扬起了一个笑,态度友好亲切地问:“戚小姐,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吗?”
    也无怪他们态度这么慎重,这戚家是西南鼎鼎有名的巨富之家,如今在沪城立了根,对沪城的发展那就是一大不可忽视的助力,连政府都要给他们大开绿灯,他们警务司如何敢不把戚笑敢这话事人当回事?
    “长官先生。”唐沅也露出一个微笑,颔首道,“劳烦你跑一趟,辛苦。”
    那警员听了连连摆手,口说戚小姐您太客气了。
    唐沅也不多废话,言简意赅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又道:“我怀疑这个叫刘老三的男人有虐待儿童、为祸邻里的嫌疑,希望长官先生能把事情查清楚,将罪犯绳之以法,也还沪城一片安宁。”
    那警员在一旁听得冷汗连连,连连称是。在自己的辖区出现了这样的事,实在不怎么光彩,若是这戚小姐一个不满意,把事情闹上去,连带着他这个管事的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想到这儿,他就暗恨这刘老三不懂事,招惹谁不好,偏生招惹到这姑奶奶|头上去!
    不得不说,虽然素昧平生,但此刻这警员先生却感受到了当初宜城警务长的紧张害怕。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那刘老三早在看到警员从唐沅的车上下来时,就已经吓破了胆。他再怎么横,也只是个无权无势的市井混混,这辈子最大的出息也就是打打老婆孩子,哪敢跟当官穿警服的对着干?
    刘老三那婆娘也慌了神,赶紧上前来解释:“大人,别听这女人胡说,我男人不是那种人啊,大人——”
    “闭嘴!”那警员听这粗鄙妇人一口一个“这女人”,恨不得冲上去一把捂住她的嘴,“孰是孰非警务司自有论断,诸位,跟我走一趟吧!”
    说罢,一把把还瘫在地上的刘老三拉起来,押着去了警局,余下看热闹的路人都是唏嘘不已,聚在一处说了会儿嘴,就各自散开,赶紧把这消息同邻里街坊宣传宣传去。
    娘诶,刘老三要吃牢饭啦!
    作为报案人和当事人,唐沅也得带着那女孩跟着去警务司。
    小姑娘呆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刘老三被几个警员押走,直到唐沅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说了句“走了”,她才恍然回神,没等唐沅反应过来,就又“噗通”一下跪下去,不由分说地冲着她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等她再抬起头,已是满脸泪水。
    那刘老三本不是什么铮铮铁骨之人,一到警务司腿都软了,没怎么盘问就把一切都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这小姑娘名叫草儿,生父早早地去了,四五岁上的时候母亲带着她改嫁,嫁到了刘老三家。
    这刘老三是个不学无术的市井混混,从小到大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在附近的名声很不好,年到三十也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他就起了歪心思,半是逼迫半是诱哄地哄着草儿的娘改嫁给他,勉强算是有了个家庭。
    草儿的娘是个从内到外的旧式妇女,信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嫁到了刘家,便事事以刘老三为先,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丢在一边。
    刘老三不喜欢草儿这个拖油瓶,嫌养着她浪费粮食,但又不好直截了当地把她丢了,便在家拿她当个女仆使。草儿小小年纪就得洗衣做饭,承包家里几乎所有的家务活儿,干得比谁都多,成日里却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瘦得皮包骨头,好几次都是靠着邻里的施舍才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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