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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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半时辰后, 温摩离开古王府,在大掌柜的陪同下来到城南一家脚马店。
    “在下的人就是在这里找到他的。”大掌柜道。
    店面不大,前面停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马车,后院拴着三四匹骡马, 骡马们已经老迈, 毛发褪得稀疏。
    “有人么?”温摩扬声问。
    屋内传来一阵咳嗽声, 这咳嗽声充满压抑, 仿佛生怕咳得厉害些, 身体便承受不住。
    温摩循着声音来到屋前,推开房门, 只见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床上,正吃力地想要爬起来,可惜两腿裹着厚厚的纱布,完全无法动弹。
    “你们——你们还我的小铃儿——”男子挣扎着, 摸索到身边的一条马鞭, 试图抽向温摩两人,只是这一击没抽到温摩半点衣角, 反而险些让他自己跌下床,温摩连忙扶住他, “大叔,我是达禾的姐姐, 我听说他这些日子住在你这里?他去哪儿了?”
    杨大叔喘息着,定了定神, “你、你不是来抓人的?”
    大掌柜道:“这位是姜家的少夫人, 我们知道这些日子是你照顾达禾, 你有什么难处, 只管跟少夫人说明, 少夫人定然会答应的。”
    “姜家”两个字入耳,杨大叔浑身一震,若不是两腿受伤,眼看他就要跪下,他声泪俱下:“少夫人,您行行好,救救我家小铃儿吧……”
    杨大叔的妻子早逝,膝下唯有一女,名叫小铃儿,今年十二岁,生得十分秀气,性情温柔,心地善良,是杨大叔人生中最大的安慰,有时遇上雇主走远路,他不放心将小铃儿一人留在家中,便将小铃儿一起带上。
    正是上一趟出远门回城时,遇见了达禾。
    “那孩子倒在路边,外衣和钱财都给人扒了去,大约是挨了闷棍被抢劫,我怕他一个半大孩子出什么事,便将他带了回来。”
    达禾清醒得很快。
    他确实是挨了闷棍,但并不是被抢劫,而是被骗了。有人跟他同路,一路跟他称兄道弟,临了却给了他一顿棍子,卷走了他身边所有值钱的东西。
    人救回来以来才发现达禾伤得比想象中要重得多,好在达禾年纪轻,底子厚,再加上杨大叔请医问药,小铃儿悉心照料,达禾终于挺过来了。
    但就在昨天,小铃儿出门买药,路上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跟小铃儿说要买马车,小铃儿以为有生意上门,开心地将他带回家。
    杨大叔也斟茶倒水,热情招呼这位大主顾。
    大主顾说明来意。
    杨大叔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要买的不是马车。
    “那是个畜牲!畜牲!”杨大叔用力拍着床,咬牙切齿,额上青筋直露,“他要我把小铃儿卖给他。”
    小铃儿是杨大叔的命,杨大叔当场就拿着马鞭把那人赶出了家门。
    那人说:“你别后悔。”
    杨大叔:“我死也不后悔。”
    那人笑了一下:“半死也许就会后悔了。”
    杨大叔开着脚马店,南来北往地,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但从来没有哪一个人笑得让他这样心寒,仿佛往他心里塞了一大把冰块,冰到全身僵冷。
    就在今天早上,十几名大汉冲进脚马店,口口声声说小铃儿偷了他家主人的东西,把个小铃儿生拖死拽了去。
    杨大叔拼死阻拦,其中一人拿起旁边的门栓,照他腿上就是一下。
    “啊!”
    杨大叔一怕惨叫,双腿被打断了。
    “小铃儿!小铃儿!”
    杨大叔扑在地上往外爬,“小铃儿!”
    “爹——”
    小铃儿被带走了,最后一声呼唤,有半截消失在大汉的手掌心里,他们捂住她的嘴,将她塞进店门口那辆半旧马车里,驾着车扬长而去。
    “小铃儿——”杨大叔昏死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达禾已经替他包扎好了双腿,向他鞠了一躬:“杨叔叔,我去把小铃儿找回来。”
    “他怎么找?”温摩急问。达禾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我家的车轮刻过印记,看车辙印能认出来。”杨大叔流泪,“我现在只怕他当真找到了他们,他哪里是那些人的对手?少夫人,您是姜家的人,求求您救救他们吧!”说着又要磕头。
    温摩连忙扶住他:“那人长什么模样?”
    “中等身量,三十来岁年纪,一张脸阴沉沉的,做文士打扮。”杨大叔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脸,“对了,他左边额角有一颗痣!”
    温摩的心重重顿了一下。
    这些加起来,像一个人。
    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徐广……”温摩喃喃吐出这个名字。
    温摩略一思忖,把全身的首饰全摘了下来,悉数塞给大掌柜。
    大掌柜一愣:“少夫人您这是干什么?”
    从嫁进姜家第一天起,温摩就派大刘带人盯着徐广,大刘告诉温摩,徐广不时便会出去住一两晚,大约是在外面有私宅,很可能是在清凉坊附近,因为每每跟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大刘他们就会失去徐广的踪迹。
    “姜家大公子身边的徐广,大掌柜定然知道吧?”温摩道,“我要他私宅的位置。”
    “少夫人已经付过寻人的款子了。”大掌柜道,“此番还是为了寻人,所以,这条消息在下免费奉送。”
    *
    徐广的私宅确实在清凉坊。
    这是一条隐蔽的小巷,大树旁边有扇不起眼的小门。
    就是这里了。
    温摩换下了赴宴的华服,穿上一身不起眼的短打,从巷子里经过。
    四下里十分安静。
    达禾是她一手教出来的徒弟,应该知道狩猎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等待,等待,以及等待。
    可惜笛子不在身边,温摩摘了一片树叶,放在嘴边吹响。
    三长,两短。
    很快地,小巷另一头响起来了短促的笛声,两短,三长。
    温摩缓缓吐出一口气,一颗心这才落进胸膛。
    还好,达禾没有贸然冲进去。
    她快步向小巷那头走去。
    那一头也有人正快步向她走来。
    那人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衣裳,头上戴着大斗笠,手里杵着根棍子,还托了一只破碗。
    斗笠底下是最最熟悉的面庞,两道浓眉压着一双大眼,原本圆润的面庞削瘦,瘦出了分棱角,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大人了。
    分别不过四五个月,少年的身形就像春天的笋子一样蹭蹭往上蹿,看起来已经有她高了。
    “阿姐!”
    达禾像从前一样扑向她,不过以前可以偎在她怀里,现在已经变成搂着她,“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温摩眼睛有点酸涩,喃喃道:“你要知道我为你这个傻小子花了多少钱,就不会这么说了。”
    片刻之后,两人缩在巷角的树荫下,破碗摆在面前,恍然便是一对落难姐弟。
    “可是我去侯府找你,你都不见我!”
    “你去过侯府?!”温摩吃惊。
    达禾点头:“他们不让我进去,说你不想见我,让我不要再去找你。”
    “他妈的哪个混蛋乱放屁——”温摩骂到一半,猜到了,“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瘦巴巴全身上下没有二两肉的,对吧?”
    达禾点头:“他们叫他诚公子。”然后有点委屈,“他们说他是你弟弟。”
    “弟弟个屁!”温摩揽着达禾的肩,“你才是我弟弟。”
    上一世,再见到达禾已经是婚后半年左右,他比现在还要高些,五官已经隐约有了一种成年男子才有的硬朗,那时他已经成了姜家的马夫。
    “我以为阿姐不要我了……”那时的达禾也是这么说。
    那时的温摩既不敢让达禾知道自己的处境,也不敢让姜知泽知道达禾的存在,她每次和达禾见面都是偷偷摸摸,每一次聊的都是让达禾快点离开。
    但一直到最后,达禾也没有离开。
    姜知泽既然在她死后给他们按上私奔的罪名,想也知道,达禾没有逃出那噩运。
    现在不同了。
    达禾就在她的身边,她伸手就可以触碰,想抱就抱,想搂就搂,不用担心旁人的视线,不用生怕将他拖入无边的地狱。
    “我的阿禾长大了。”温摩又是欣慰,又是骄傲,“不单没有硬闯进去,还知道扮成乞丐。”
    被夸奖的达禾露出了笑容,不过这个笑容十分短暂,他咬牙盯着那扇小门:“他们人太多,我白天进去就是送死。我死了就没人救小铃儿了。阿姐你常教我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对。”温摩点头,“那里面有个人身手十分可怕,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
    达禾十分意外:“阿姐也不是?”
    在他心里,温摩已经是世上最最厉害的人了。
    温摩苦笑:“不是。”
    如果换一种情形,她一定会把达禾拉回去,等大掌柜为她请到最好的高手前来相助,再来安排设计,布好陷阱,将每一个细节推敲到毫无破绽的程度,然后才会动手。
    徐广是最狡猾最凶狠的猎物,一次就要让他死,因为再没有第二次机会。
    可是现在小铃儿在里面。
    她知道徐广会有什么手段,多耽搁一天,小铃儿就要多遭一天的罪。
    所以,等不了了。
    是死是活,就此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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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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