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隔云端 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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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他的行踪你不应该最清楚嘛,你俩成天在一块呢。”
可洛淼确实不知道。
等等,原来在别人眼中,他们已经是“成天在一块”的关系了吗?
曾莉见她这幅样子,心中明了,脸上神色立刻变得奇异而复杂。她轻轻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嘴角上扬,是一个轻蔑的笑。
洛淼想到曾莉对她说过的——盯着那姓向的没前途。他总是一开始对人热络,后来就会莫名冷下来。
然后又问洛颐云。当时洛颐云正在跟南城帮人家画一些外墙上的宣传画,他的确是一个很有艺术才华的青年,长相又相当不错,为此无论在哪帮人画壁画,都有姑娘上赶着给他送饭送水,个别还能帮他调颜料打下手。
但显然今天洛淼不是来做这些事的。
见她询问向梦州的下落,洛颐云手中的笔一顿,面前画布晕了一层,很快向四周扩张侵蚀,像不知名的情绪,“他回美国了。他定期都要回去的。”
美国,美国。
洛淼地理不好,不是很确定美国离自己多远。但是定期回去,好像很随意的样子,想必应该不算远。
之后她继续在曾莉的店里做模特,遇到一个会说中文的外国人。洛淼大着胆子问他从哪里来。
那位外国人答,美国。
洛淼想了想,将那个问题和盘托出,“很远吗?”
外国人回答:“很远很远,我好久才能回去一次。”
那时洛淼知道了,原来哪怕是一段固定的距离,对有些人来说,就是很远,而对像向梦州这样的人来说,就是可以随意抵达。
她这样想着,低下头,地上有一块褐色的污渍,是地板没有拖干净。
再见向梦州是第二年的秋天。
那时洛淼依旧坚持着不听不改不理会的叛逆作风,她已经辍了学,也搬出了家。洛先生对她则是失望至极,索性就当没有生过这个女儿,对她不再管束。
她有时经洛颐云介绍去城中一家画室做模特,有时去曾莉的店里,有时干自己的老本行——倒卖商品。论学历论体力都不占优势,目前来看,只有这副皮相的确帮了她大忙:在画室当模特的这段时间里,她受到画室主人——本地一所大学的教授——的青睐,甚至允许她在放雕塑作品与零散画具的杂物室内搁置一张小床。她总算有了个容身之处。
然而这以后呢?要一直靠这张脸吃饭吗?她还不到二十岁,已经很会居安思危。不过,她当时认为,不用着急,新的出路是肯定要找的,但眼下还算稳定,她可以慢慢寻觅其他的机会。
她没有想到连眼下这份薄如蝉翼的安稳也会被轻易打破。
第111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七)
【9 太久了,想不起来了】
沈曾莉临走之前说想要去看一眼洛颐云,洛小姐没说话,沈曾莉还当她不乐意,于是略皱了皱眉。
“我还不知道下一次回来是几年之后,”沈曾莉说:“或者是几十年之后。我就看他一眼怎么了?”一句话说到尾,已经带了点儿哭腔。如今的天气已不怎么热,咖啡厅里的冷气开得热烈,沈曾莉缩了缩胳膊,觉得有点冷。她微微抬头向四周看,窗明几净,一派静默,周遭有幽幽香气浮动,却没什么人。萧索,她莫名地想到了这个词。
其实这大概只是因为,无论谁和洛小姐在一起,都不太可能会感到温暖的。
洛小姐垂着眼,终究颔首。
到了洛小姐的车上,二人坐在后排,沈曾莉歪头看向旁边的洛小姐,她的头倚在窗玻璃上,窗外的风景迅速后退,抓不住捉不着地,像极了一去便不可追的年华。车行驶过一片片树荫,人的脸在阴影之下半明半昧。去墓园的路很长,洛小姐微微阖着眼,显得疲惫极了。
沈曾莉这时突然好奇一个问题,“向梦州死了之后,你去看过他么?”
洛淼摇了摇头。
“一次也没有?”
“没有。”
沈曾莉这时突然坐正了身体,回过头去,不再看她了。
光阴如窗外的树影从这个女人身上极迅速地流过,她脸上却没有太过被岁月雕琢过的痕迹,依旧漂亮到精致,而作为回报,她身上那原本就不多的生气与热度也被时光一并带走了,她整个人就将在余生里渐渐如此冷下去了。
要求这样一个人有点人情味,倒也不大现实,而且没有必要。这样一想,沈曾莉心中略略好受了些。
人对于年少时的朋友总有种特别的情分在,未必算得上感情深厚,只是曾经有过那么一段不可替代的岁月,于是连带着岁月中出现的人也一并意义非凡了。
洛小姐和沈曾莉大概就是这样的关系。如今见证过当初那段岁月的人只剩她们二人,而她们二人以后也很难再见。这与沈曾莉是否要出国无关,即使她还在国内,她们也很难见面了。
不知为什么,只是没有再见的必要。太多的时候,太多的人,都是这样。
沈曾莉坐在车内,忽然不自在起来。她先是翘起腿,没一会儿又放下。看看窗外,又转头望着司机握住方向盘的手。她有些话想说,言语在齿关打转,她轻咳一声,统统咽了回去。
想说什么总是不需要理由,而不说什么却有各种借口,比如不合时宜,比如没有必要。
等到了洛颐云的墓前,她看到墓碑上那张遗像,心中忽地一痛。什么叫做“看了也认不出来了”?这相片上的人,难道不是他吗?这冰凉泥土下埋葬的人,难道不是他吗?怎么会认不出来。端正的眉眼,柔顺的头发,当年他们一群人中最完美的那个青年,走到哪儿都要惹小姑娘偷看的洛颐云。
沈曾莉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他而心痛,还是为了他们之间逝去的友情而心痛。
风在呜呜地吹,她转过身去,看到站在后面的洛小姐,说:“颐云不是故意的。”
“什么?”
“不是故意把那个教授介绍给你的,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当时没有地方住,他只是想帮你。”沈曾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遗像,说,“今天正好当着你们俩的面,我来帮你们澄清误会。洛淼,我知道你是不会主动问的,而他也不会主动解释的,对不对?洛淼,不要再怪他。”
洛小姐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说的什么事?太久了,想不起来了。”
她看向墓碑。这张照片其实选得不太好,不够清晰不说,人的表情也略显拘谨生硬,看那嘴角上扬的线条,竟像是生生添上去的一笔。但这也不能怪她。当时找遍了洛颐云的身边物品,竟发现他一张近照也没有,唯一留下的一张照片,还是一张合照。
那张照片来源于一次抓拍,照片上其余几人的表情都称不上十分得体,光线昏暗,东倒西歪,洛淼还记得,那张照片上的向梦州正笑得开怀。这一点都不稀奇,想从他脸上看到任何不自信或者局促的神情才是难得。而她板板正正地坐在后面,正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嘴角永远抿得死死的,也亏得她漂亮,好好一个少女才没有变成面相刻薄的教务主任。
洛小姐没有送沈曾莉去机场,她突然想起了洛颐云还有一些东西落在了以前住过的旧房子内,说是留给她的。虽不用去看也能知道,并不会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写写画画的书本或纸张,她早就不用在意了,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去处理一下为好。
沈曾莉上了一辆计程车,二人简短地道别之后,车窗缓缓升起,最终洛小姐只在黑色的窗玻璃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倒影,永远冷漠,永远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当计程车在下个拐角处拐弯时,沈曾莉忽然降下车窗,向窗外招了招手。车远去了,洛小姐还停留在原处,她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挥手致意。
她看向路上滚滚车流,忽然抬起手臂,向不存在的故人挥了挥手。
无论如何,现在只剩她了。
【10 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洛淼也是在这个画室暂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画室的主人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
开始只说是做模特,隔着几步指点她摆动作,到后来竟越来越近,还摸上了手。可洛淼毕竟不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她是一点都不怕的,面对此情此景,面对男人眼中的欲望如黑洞试图吞噬她,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
无名的愤怒点燃了她的胸腔。摸第一下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位皮肤已如老树皮般的男教授。教授当她隐忍,当她逆来顺受,伸手又摸了第二次,却不知她的眼神只是在估算,该如何用脚下的石膏像砸中这老混蛋的头。
头破血流的场面出现后,她知道此地是留不得她了。
洛淼将自己的衣物简单打包塞入书包,然后转身去找洛颐云。
从洛颐云的住处回来时,在临近原来那个冷冰冰的家附近,她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向梦州。
当时天上在下小雨,而他倚在一个路口就像两人上次分别时那样,没有打伞,没有加衣,点着一支永远也不会燃起的烟。雨珠滚过他们的皮肤,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如他们在无人的街道中对望,没有人说什么。
这幅场景多像他们上次离别之时,像到洛淼当时都有些恍惚,还以为一切都是昨日,还以为他从未去什么美国,还以为他们从未分离过。
论比谁更沉默,洛淼显然不需要怵任何人。最后果然还是向梦州先开口了:“你看上去不太好,刚刚从哪里回来的?”
雨水在洛淼脸上肆意爬着,头发有如大块深色的海带死气沉沉地贴在脸颊,她的脸色阴恻恻的,难看极了。
向梦州向她招了招手,“你来。”
洛淼纹丝未动。
想了想,他又说:“你靠过来点,你靠着我,你会暖一些,我也会暖一些。”
洛淼真的照做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陪这个人淋雨,她猜自己真的疯了。但是想到还有人陪她疯,她似乎也疯得有勇气了些。
她听着旁边这个疯子极缓慢地说:“我来这里等你之前,先去见了你父亲。”
“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希望我们能结婚,他看上去挺高兴的,替你答应了。”
“挺生气对不对?特别想打我吧?洛淼,把这看作是一场交易,把婚姻看作是一件商品,你只会从我这里得到很多,你不会亏本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太久,到时候,我的遗产都是你的。”
洛淼抬起头,两人的目光短兵相接,像是一场还未来得及抽刀便已见血的战争。
“为什么?”洛淼没有如之前那样,给这个放肆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她靠着他,慢慢蹲下来,薄外衣贴着他的裤腿,“为什么选我?”
“大概……因为你很好看吧。”
她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我很好看?”
“嗯。”
“你怎么能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洛淼文化水平不高,但还依稀记得老师讲的“内在美”。她没有问出“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喜欢他的内在吗”,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她就没有“内在美”这玩意。一没好个性,二没好素养,天生爱给人摆脸色,还动不动就出手伤人。她的样貌是她的倚仗,这她一直都懂的;同时也会给她招来磨难,这她刚刚意识到。
“不然要因为什么喜欢你?第一次见你时,我看到你的头发,在阳光下,有一点淡淡的金色。其实真的很难发现,但我看到了。没有那么复杂,我喜欢你,也许只是想在天晴时看到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色。”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继续说:“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一个肿瘤。我不知道它是怎么长起来的,总之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喜欢你就是这样。医生说癌细胞的扩散无法阻止,那我对你的喜欢也阻止不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就像我说的,这只是一场交易,你就当我贪图你的美色,愿意以财富做交换,不好吗?”
“一般做这种交易的人,会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吗?”她还以为,人们总会给种种目的冠以真爱的名目。
而他只是静静看着他,眼中不掺杂一丝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只像一位老师对待提问的学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呢?”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说谎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不是晴天,那一天很阴很阴。”
向梦州在这时忽然很开心地笑了,他笑得咳嗽起来,倚着墙喘了好久。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低头看洛淼。在他低头时,他便能看到一个倔强的少女,努力地仰起脸,以一副认真到极致的神色,追讨他答案的下文。
他伸出手,手掌静静地,极温柔地,抚在洛淼的头顶。
“原来你连那一天的天气都记得呀。”他半蹲下来,“少一个晴天没关系的。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第112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八)
向梦州对她解释,之前消失不见,正是去国外治病了。
他以一种极其轻松的口吻说道,虽然去治了一年,但是最后还是要死嘛!真是太耽误他时间了。要知道,浪费这一年可是少叫了好多声“小美人”啊。
洛淼抬着下巴,仰着头,直愣愣地看着他,她困惑地皱起眉,“真的会死吗?”
“真的啊,我向你保证。”
人总是会死的,这一点洛淼是理解的。而有的人偏偏在生命最美好的时候离开,洛淼虽未亲眼所见,但总有所听闻。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只是眼前这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之随意轻松,倒让她不敢确认了。他谈论死亡犹如谈论下一个旅行的地点。
向梦州还当她以为自己在说谎,当她担心最后拿不到自己许诺的遗产。
“他的行踪你不应该最清楚嘛,你俩成天在一块呢。”
可洛淼确实不知道。
等等,原来在别人眼中,他们已经是“成天在一块”的关系了吗?
曾莉见她这幅样子,心中明了,脸上神色立刻变得奇异而复杂。她轻轻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嘴角上扬,是一个轻蔑的笑。
洛淼想到曾莉对她说过的——盯着那姓向的没前途。他总是一开始对人热络,后来就会莫名冷下来。
然后又问洛颐云。当时洛颐云正在跟南城帮人家画一些外墙上的宣传画,他的确是一个很有艺术才华的青年,长相又相当不错,为此无论在哪帮人画壁画,都有姑娘上赶着给他送饭送水,个别还能帮他调颜料打下手。
但显然今天洛淼不是来做这些事的。
见她询问向梦州的下落,洛颐云手中的笔一顿,面前画布晕了一层,很快向四周扩张侵蚀,像不知名的情绪,“他回美国了。他定期都要回去的。”
美国,美国。
洛淼地理不好,不是很确定美国离自己多远。但是定期回去,好像很随意的样子,想必应该不算远。
之后她继续在曾莉的店里做模特,遇到一个会说中文的外国人。洛淼大着胆子问他从哪里来。
那位外国人答,美国。
洛淼想了想,将那个问题和盘托出,“很远吗?”
外国人回答:“很远很远,我好久才能回去一次。”
那时洛淼知道了,原来哪怕是一段固定的距离,对有些人来说,就是很远,而对像向梦州这样的人来说,就是可以随意抵达。
她这样想着,低下头,地上有一块褐色的污渍,是地板没有拖干净。
再见向梦州是第二年的秋天。
那时洛淼依旧坚持着不听不改不理会的叛逆作风,她已经辍了学,也搬出了家。洛先生对她则是失望至极,索性就当没有生过这个女儿,对她不再管束。
她有时经洛颐云介绍去城中一家画室做模特,有时去曾莉的店里,有时干自己的老本行——倒卖商品。论学历论体力都不占优势,目前来看,只有这副皮相的确帮了她大忙:在画室当模特的这段时间里,她受到画室主人——本地一所大学的教授——的青睐,甚至允许她在放雕塑作品与零散画具的杂物室内搁置一张小床。她总算有了个容身之处。
然而这以后呢?要一直靠这张脸吃饭吗?她还不到二十岁,已经很会居安思危。不过,她当时认为,不用着急,新的出路是肯定要找的,但眼下还算稳定,她可以慢慢寻觅其他的机会。
她没有想到连眼下这份薄如蝉翼的安稳也会被轻易打破。
第111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七)
【9 太久了,想不起来了】
沈曾莉临走之前说想要去看一眼洛颐云,洛小姐没说话,沈曾莉还当她不乐意,于是略皱了皱眉。
“我还不知道下一次回来是几年之后,”沈曾莉说:“或者是几十年之后。我就看他一眼怎么了?”一句话说到尾,已经带了点儿哭腔。如今的天气已不怎么热,咖啡厅里的冷气开得热烈,沈曾莉缩了缩胳膊,觉得有点冷。她微微抬头向四周看,窗明几净,一派静默,周遭有幽幽香气浮动,却没什么人。萧索,她莫名地想到了这个词。
其实这大概只是因为,无论谁和洛小姐在一起,都不太可能会感到温暖的。
洛小姐垂着眼,终究颔首。
到了洛小姐的车上,二人坐在后排,沈曾莉歪头看向旁边的洛小姐,她的头倚在窗玻璃上,窗外的风景迅速后退,抓不住捉不着地,像极了一去便不可追的年华。车行驶过一片片树荫,人的脸在阴影之下半明半昧。去墓园的路很长,洛小姐微微阖着眼,显得疲惫极了。
沈曾莉这时突然好奇一个问题,“向梦州死了之后,你去看过他么?”
洛淼摇了摇头。
“一次也没有?”
“没有。”
沈曾莉这时突然坐正了身体,回过头去,不再看她了。
光阴如窗外的树影从这个女人身上极迅速地流过,她脸上却没有太过被岁月雕琢过的痕迹,依旧漂亮到精致,而作为回报,她身上那原本就不多的生气与热度也被时光一并带走了,她整个人就将在余生里渐渐如此冷下去了。
要求这样一个人有点人情味,倒也不大现实,而且没有必要。这样一想,沈曾莉心中略略好受了些。
人对于年少时的朋友总有种特别的情分在,未必算得上感情深厚,只是曾经有过那么一段不可替代的岁月,于是连带着岁月中出现的人也一并意义非凡了。
洛小姐和沈曾莉大概就是这样的关系。如今见证过当初那段岁月的人只剩她们二人,而她们二人以后也很难再见。这与沈曾莉是否要出国无关,即使她还在国内,她们也很难见面了。
不知为什么,只是没有再见的必要。太多的时候,太多的人,都是这样。
沈曾莉坐在车内,忽然不自在起来。她先是翘起腿,没一会儿又放下。看看窗外,又转头望着司机握住方向盘的手。她有些话想说,言语在齿关打转,她轻咳一声,统统咽了回去。
想说什么总是不需要理由,而不说什么却有各种借口,比如不合时宜,比如没有必要。
等到了洛颐云的墓前,她看到墓碑上那张遗像,心中忽地一痛。什么叫做“看了也认不出来了”?这相片上的人,难道不是他吗?这冰凉泥土下埋葬的人,难道不是他吗?怎么会认不出来。端正的眉眼,柔顺的头发,当年他们一群人中最完美的那个青年,走到哪儿都要惹小姑娘偷看的洛颐云。
沈曾莉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他而心痛,还是为了他们之间逝去的友情而心痛。
风在呜呜地吹,她转过身去,看到站在后面的洛小姐,说:“颐云不是故意的。”
“什么?”
“不是故意把那个教授介绍给你的,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当时没有地方住,他只是想帮你。”沈曾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遗像,说,“今天正好当着你们俩的面,我来帮你们澄清误会。洛淼,我知道你是不会主动问的,而他也不会主动解释的,对不对?洛淼,不要再怪他。”
洛小姐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说的什么事?太久了,想不起来了。”
她看向墓碑。这张照片其实选得不太好,不够清晰不说,人的表情也略显拘谨生硬,看那嘴角上扬的线条,竟像是生生添上去的一笔。但这也不能怪她。当时找遍了洛颐云的身边物品,竟发现他一张近照也没有,唯一留下的一张照片,还是一张合照。
那张照片来源于一次抓拍,照片上其余几人的表情都称不上十分得体,光线昏暗,东倒西歪,洛淼还记得,那张照片上的向梦州正笑得开怀。这一点都不稀奇,想从他脸上看到任何不自信或者局促的神情才是难得。而她板板正正地坐在后面,正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嘴角永远抿得死死的,也亏得她漂亮,好好一个少女才没有变成面相刻薄的教务主任。
洛小姐没有送沈曾莉去机场,她突然想起了洛颐云还有一些东西落在了以前住过的旧房子内,说是留给她的。虽不用去看也能知道,并不会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写写画画的书本或纸张,她早就不用在意了,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去处理一下为好。
沈曾莉上了一辆计程车,二人简短地道别之后,车窗缓缓升起,最终洛小姐只在黑色的窗玻璃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倒影,永远冷漠,永远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当计程车在下个拐角处拐弯时,沈曾莉忽然降下车窗,向窗外招了招手。车远去了,洛小姐还停留在原处,她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挥手致意。
她看向路上滚滚车流,忽然抬起手臂,向不存在的故人挥了挥手。
无论如何,现在只剩她了。
【10 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洛淼也是在这个画室暂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画室的主人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
开始只说是做模特,隔着几步指点她摆动作,到后来竟越来越近,还摸上了手。可洛淼毕竟不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她是一点都不怕的,面对此情此景,面对男人眼中的欲望如黑洞试图吞噬她,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
无名的愤怒点燃了她的胸腔。摸第一下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位皮肤已如老树皮般的男教授。教授当她隐忍,当她逆来顺受,伸手又摸了第二次,却不知她的眼神只是在估算,该如何用脚下的石膏像砸中这老混蛋的头。
头破血流的场面出现后,她知道此地是留不得她了。
洛淼将自己的衣物简单打包塞入书包,然后转身去找洛颐云。
从洛颐云的住处回来时,在临近原来那个冷冰冰的家附近,她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向梦州。
当时天上在下小雨,而他倚在一个路口就像两人上次分别时那样,没有打伞,没有加衣,点着一支永远也不会燃起的烟。雨珠滚过他们的皮肤,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如他们在无人的街道中对望,没有人说什么。
这幅场景多像他们上次离别之时,像到洛淼当时都有些恍惚,还以为一切都是昨日,还以为他从未去什么美国,还以为他们从未分离过。
论比谁更沉默,洛淼显然不需要怵任何人。最后果然还是向梦州先开口了:“你看上去不太好,刚刚从哪里回来的?”
雨水在洛淼脸上肆意爬着,头发有如大块深色的海带死气沉沉地贴在脸颊,她的脸色阴恻恻的,难看极了。
向梦州向她招了招手,“你来。”
洛淼纹丝未动。
想了想,他又说:“你靠过来点,你靠着我,你会暖一些,我也会暖一些。”
洛淼真的照做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陪这个人淋雨,她猜自己真的疯了。但是想到还有人陪她疯,她似乎也疯得有勇气了些。
她听着旁边这个疯子极缓慢地说:“我来这里等你之前,先去见了你父亲。”
“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希望我们能结婚,他看上去挺高兴的,替你答应了。”
“挺生气对不对?特别想打我吧?洛淼,把这看作是一场交易,把婚姻看作是一件商品,你只会从我这里得到很多,你不会亏本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太久,到时候,我的遗产都是你的。”
洛淼抬起头,两人的目光短兵相接,像是一场还未来得及抽刀便已见血的战争。
“为什么?”洛淼没有如之前那样,给这个放肆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她靠着他,慢慢蹲下来,薄外衣贴着他的裤腿,“为什么选我?”
“大概……因为你很好看吧。”
她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我很好看?”
“嗯。”
“你怎么能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洛淼文化水平不高,但还依稀记得老师讲的“内在美”。她没有问出“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喜欢他的内在吗”,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她就没有“内在美”这玩意。一没好个性,二没好素养,天生爱给人摆脸色,还动不动就出手伤人。她的样貌是她的倚仗,这她一直都懂的;同时也会给她招来磨难,这她刚刚意识到。
“不然要因为什么喜欢你?第一次见你时,我看到你的头发,在阳光下,有一点淡淡的金色。其实真的很难发现,但我看到了。没有那么复杂,我喜欢你,也许只是想在天晴时看到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色。”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继续说:“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一个肿瘤。我不知道它是怎么长起来的,总之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喜欢你就是这样。医生说癌细胞的扩散无法阻止,那我对你的喜欢也阻止不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就像我说的,这只是一场交易,你就当我贪图你的美色,愿意以财富做交换,不好吗?”
“一般做这种交易的人,会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吗?”她还以为,人们总会给种种目的冠以真爱的名目。
而他只是静静看着他,眼中不掺杂一丝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只像一位老师对待提问的学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呢?”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说谎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不是晴天,那一天很阴很阴。”
向梦州在这时忽然很开心地笑了,他笑得咳嗽起来,倚着墙喘了好久。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低头看洛淼。在他低头时,他便能看到一个倔强的少女,努力地仰起脸,以一副认真到极致的神色,追讨他答案的下文。
他伸出手,手掌静静地,极温柔地,抚在洛淼的头顶。
“原来你连那一天的天气都记得呀。”他半蹲下来,“少一个晴天没关系的。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第112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八)
向梦州对她解释,之前消失不见,正是去国外治病了。
他以一种极其轻松的口吻说道,虽然去治了一年,但是最后还是要死嘛!真是太耽误他时间了。要知道,浪费这一年可是少叫了好多声“小美人”啊。
洛淼抬着下巴,仰着头,直愣愣地看着他,她困惑地皱起眉,“真的会死吗?”
“真的啊,我向你保证。”
人总是会死的,这一点洛淼是理解的。而有的人偏偏在生命最美好的时候离开,洛淼虽未亲眼所见,但总有所听闻。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只是眼前这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之随意轻松,倒让她不敢确认了。他谈论死亡犹如谈论下一个旅行的地点。
向梦州还当她以为自己在说谎,当她担心最后拿不到自己许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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