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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值得 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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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口中,鬼伤害不了自己,也是源于这份不信任。
    白辞淡笑:“关于无神论者,坊间是有这种传闻。”
    林云起:“有依据吗?”
    “彻底的无神论者,确实很安全。”白辞笑着说:“其实不管是疾病,还是邪祟,和我们的情绪有很大关系。”
    彻底。
    和不少人一样,林云起也思考起相似的问题,什么程度才算是彻底?
    白辞很有深意道:“反正在他们眼里,你就很彻底。”
    说完难得没有想方设法延长双方相处的时间,白辞看向窗外,现在已经陆陆续续有人去打饭。
    “你先去吃点东西,迟了要排很长时间队。”
    林云起点头,出去后他没有乘电梯,从楼梯口慢慢往下走。
    这里是十二层,楼梯间空无一人,安静幽冷的环境,反而很适合用来冷静和思考问题。
    白辞被雷劈之前讲述的故事,都是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下:地府崩溃。
    林云起拿出小册子,忍不住抖了抖。假设这真是故事里的生死簿,应该早就化人了,何况……
    “长得实在有点寒碜。”
    薄薄一个小本子,被拎着书脊,显出些可怜。林云起诡异地生出在欺负人的感觉,咳嗽一下赞美道:“弱柳扶风也是一种美。”
    他把册子重新装回口袋,很快来到食堂。
    来得早,食堂还有位置可供选择,林云起吃饭时刷起手机,想看一下有没有‘双胞胎兄弟’的消息。
    留言的不少,有质疑有祝福,他几乎把私信一条条看过来,突然夹菜的动作一滞。
    【小可爱037:好像是三个月前,我在平虬山看到一个和博主有些像的男人。他左脸烧伤很严重,还给我吓了一激灵。】
    林云起搜了一下平虬山的位置,发现就是那晚上他们去的山头,连忙联系小可爱询问具体情况。
    恰巧对方在线,很快回复他:【当时我们几个登山迷路了,在山里打转。这人是突然出现的,不过人很好,给我们指了方向。】
    林云起打字:【大概在什么地方碰见的?】
    【小可爱037:半山腰附近,我不太确定,周围好像有小狗的叫声。】
    小郁失踪的那天,几名露营的大学生也说听到了狗叫。林云起快速扒拉了几口饭,帮白辞带了份清淡的,眼看食堂已经越来越挤,匆匆提着饭盒离开。
    寡淡的青菜,白米饭上淋了些汤汁,很难让人有食欲。
    归功于这碗饭是林云起打回来的,白辞吃得还算干净。
    林云起托着下巴,好像在发呆似的自言自语:“如何在深山野岭找到一条狗。”
    “让另一条狗去找。”白辞从容接话,放下筷子看他:“想找狗?”
    林云起:“网上有个人说,在小郁家附近的山头,碰到过林云落,还听见了狗叫。”
    “……”林云落这个名字被他说得是如此顺畅,白辞还反应了一秒钟,随后提议:“正好我家的狗没事干,让它去找。”
    “它行吗?”
    不是林云起不交付信任,一个小区住了这么久,这只狗好像永远只存在于白辞口中。
    薛定谔的狗,也叫狗吗?
    面对怀疑的目光,白辞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它可以。”
    最后做了一遍检查,确定身体没问题,白辞当天下午办理好出院手续。
    他没和林云起一并回小区,借口狗最近两天放在了朋友家,要去取,实际带着骸骨狗搭车去特殊小组。
    骸骨狗强调:“我只有战斗形态下,才能显示出虚幻的皮毛。”
    白辞点头,打了一通电话,不久聂言出现在大门口。见面后,白辞直接开口:“我需要鬼娇娘给它裁剪一副皮囊。”
    画皮鬼缝制皮囊,一般得有点血肉才能用,唯有鬼娇娘的纸活可以派得上用场。
    这点方便还是能行一下的,聂言也早觉得骸骨狗有碍市容,万一哪天吓到市民都说不清。
    “不一定能成。鬼娇娘在‘囚’,神智说不定已经崩溃了。”
    “手艺在就行。”白辞相当不客气地回应。
    也幸好鬼娇娘现在不太清醒了,否则见到他这态度,绝对会想要同归于尽。
    ‘囚’里关押着众多异物,地点是绝对保密的。
    聂言离开了一段时间,回来时太阳都快要西沉。不知道他是如何交涉,反正成功带出来一张纸做得狗皮,顺手一扔。
    骸骨狗头钻进去,那张皮立刻就‘活’了起来,骸骨狗迫不及待跑去有镜子的地方,不出片刻惊声尖叫:“什么玩意儿?”
    小巧的耳朵,过分柔软白净的皮毛,这不是博美犬?
    聂言解释:“鬼娇娘天性喜欢长得漂亮的,正巧在她周围关着的异物,有一个疯了后经常变成博美的样子 ,她就照着裁了一个。”
    “我不要,我这样子怎么出去见人!”它宁愿做一只放荡不羁的土狗。
    四只小短腿跳上跳下,白辞盯着看了几秒,鬼使神差说了句:“挺好。”
    仔细看还有些像小狐狸,林云起见了应该会喜欢。
    无论骸骨狗愿不愿意,事情已经成了定局,至少它终于可以大白天在街道上晃悠,付出些代价还是值得的。
    白辞日常没少做些让林云起无奈的行为,但在赌对方心思这条路上,他很少出错。
    决定进山,那就是越早越好。
    现在是下午七点,不算太晚,两人约在山脚下见面。
    骸骨狗被迫营业,叫唤都懒得叫,一直歪着头东张西望。鬼娇娘的手艺确实是不错,这只狗去参加选美大赛,绝对能拿个优胜回来。
    “为什么要给我穿半截衣服?”骸骨狗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怕你冻着。”
    林云起顺路先去把小皮卡取了回来,老远处就注意到了有只小不点,眼前一亮,快步走过来一把捞起:“你养的?”
    白辞点头。
    若是寻常的小狗,林云起肯定会掂量一下再去接近,防止吓到对方被咬,但是这只狗过分可爱,瞧着完全没有攻击性。
    奇怪的是,真正抱起来的时候,皮毛并没有看上去那般松软。
    林云起揉了揉它的耳朵:“腿这么短,每天是怎么打开家门逃跑的?”
    白辞帮忙代答:“它跳得不错。”
    骸骨狗想要下地,又不敢太用力,怕伤了林云起。挣扎中不小心翻了个身,露出肚皮。
    “原来不是公狗。”林云起挑了下眉。狗穿得半截衣服是小西装款式,他先入为主以为是公的。
    骸骨狗闻言身体变得僵硬,两眼发直地望着白辞。
    白辞回避了它的注视。
    不久前在车上,他收到了聂言的一条短信,称鬼娇娘对所有的异性失望透顶,所以剪纸时最后还进行了一个‘剪彩’仪式。
    “先进山再说。”白辞岔开话题。
    一步踏入山林,周围的林木忽然开始微微晃动,就像是在传递着什么信息。
    白辞将这一幕看在眼底,目光微沉。
    密林间所有树木的摆动都有着单独的规律,甚至有的是在朝着逆风的方向晃动。其中隐藏的暗号,实时传送进山中隐藏的一间红房子里。
    “来了吗?”正在切菜的男子用力一剁,菜刀插在了砧板上,白昼余下的一点光亮,打在男人半边毁容的脸上。
    “这两个还真是不死心。”
    男人轻轻拍了拍手,山间的风逐渐变大。
    正在朝密林深处迈步的林云起,不由竖起耳朵仔细听,山风呼啸间,夹杂了某种怪音呜呜作响。
    ——云起。
    ——林云起。
    怪音里好像还有自己的名字。
    “不用在意。”白辞淡淡道:“可能是山里的树木以为是伐木工,想要吓走我们。”
    说完没听到预想中的轻笑声,偏头看向林云起,莫非自己讲冷笑话的水平下降了?
    博美翻了个白眼,骸骨狗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十分想一爪子拍碎这份自信。
    风卷着怪音还回荡在耳边。
    “我觉得林云落就在这里。”林云起忽然摸了摸胸口:“我好像听见他在叫我的名字。”
    说罢林云起怅然地望向前方:“这就是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吗?”
    “……”
    第71章 见面(二更)
    “三胞胎。”
    林云起略显天真地‘嗯’了一声, 问话:“什么三胞胎?”
    “林云升,你哥哥。”白辞一脸认真。
    林云起一瞬间还真的有考虑过, 对方是不是请私家侦探又查到了什么。不料白辞从容道:“我和你想到一条路子上去,托人散播了另外一条消息。”
    理清了其中的关系链,林云起嘴里突然蹦出一句话:“可我只有一个弟媳。”
    这两人总是在互相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怪圈内打太极,白辞怔了下:“什么东西?”
    林云起神秘地眨眨眼,故意卖关子:“一个叫无佚的弟媳。”他还顺便虚构了一个故事:“因为眼睛不好,被渣男抛弃,后因爱生恨正满世界寻找负心汉报复。”
    “……”
    白辞听到无佚的名字有瞬间的错愕, 很快想到上次在车上, 无佚曾给林云起托梦过一次, 梦里说了什么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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