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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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别的方法么?
    大智道,这是第二个问题。
    这也算第二个问题?
    当然算。
    陆小凤只好叹口气,又花出去五十两银子。
    你可以顺着菩提庵所在的山往前走,大约过半个时辰,就会看到一条河,这时再顺着河走,就会看到一个峡谷,峡谷处有一线天,顺着潭水游过去,那里面的山谷就是神水宫。
    陆小凤沉思一会儿,又扔了银子进去,水母阴姬有没有弱点?
    大智大通没有说话。
    陆小凤只好再说一次,她这个人有弱点么?
    大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本是没有弱点的,可你若是去了,她就有了。
    大通也叹气,你去了,沈百终也一样会去不是么?
    这意思就是水母阴姬不如沈百终。
    陆小凤这下总才算彻底把压在心上的石头翻下去,只觉得浑身轻松,道了声谢就往回走。
    现在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只需要等沈百终忙完他手里的事情,就可以出发了。
    在江湖上跑来跑去岂不也是一种乐趣?
    陆小凤乐颠乐颠地找个茶馆坐下,要了一壶香片。
    太阳这时已经高升,有一些刺眼,陆小凤喝着喝着,就觉得饿了,于是站起来决定去买几个烧饼吃。
    他刚站起来,就看到地上有个圆圆的影子。
    再一扭头,就看到了老实和尚。
    除了和尚以外,谁还会有这么圆的影子?
    老实和尚正在啃一块烧饼,他啃的烧饼就是陆小凤想吃的那一家。
    于是陆小凤便摸了过去,坐在了和尚的那一桌。
    大家一般不喜欢和和尚坐一起的,因为大家会觉得尴尬,觉得不太对得住人家,担心扰了人家修行。
    可老实和尚不太一样,大家不愿意过去,是因为老实和尚很脏,大家都害怕虱子。
    但是陆小凤从不会嫌弃自己的朋友,更何况老实和尚也并不是真的很脏。
    陆小凤?
    是我。
    老实和尚捂紧了烧饼,你又要做什么?这可是和尚的午餐。
    我用这里的馒头和你换。陆小凤笑道,和尚的心肠应该好一点的,你忍心看到我挨饿么?
    我忍心。老实和尚慢慢道,你为什么不去吃馒头?为什么不去找沈百终下馆子?
    陆小凤摸摸鼻子,他发现楚留香的这个习惯真的会让人上瘾,因为沈百终现在正忙。
    忙什么?
    上朝。
    上朝是皇帝的事情,和沈百终有什么关系?
    他也要跟着一起上。陆小凤道,他们的关系本就很亲密,皇帝上朝的时候,沈百终就站在他的龙椅后面。
    老实和尚瞪大眼睛,那文武百官岂不也一同给他下了跪么?
    嗯。
    有的时候他们还会说一些悄悄话的。陆小凤叹道,不过每一句悄悄话都不是那么好听,所以才总是有人被抄了家。
    锦衣卫,唉,锦衣卫。老实和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锦衣卫都是很可怕的人,你这个酒鬼竟然能勾搭上锦衣卫的指挥使,实在是个奇迹。
    陆小凤抬手叫来小二,要了一盘馒头,然后便把手伸向了和尚护着的烧饼。
    老实和尚当然不会拦他,他并不是一个笨蛋,陆小凤馋他的烧饼是假,实际是想请他吃馒头的,老实和尚怎么会看不出?
    任何人交到陆小凤这样的朋友,也实在是一件很幸运很幸运的事情。
    热气腾腾的白馒头很快端上桌来,老实和尚吃了几个,好像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似的,用胳膊肘怼了怼陆小凤,道,你认不认识快网张三?
    认识。
    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当然是。
    老实和尚的表情严肃起来,那么你最好现在就走。
    走?去哪里?陆小凤疑惑道。
    去买一口棺材。老实和尚道,你的钱若是不够,我还可以借你几两。
    陆小凤紧张道,张三死了?是谁干的?你怎么知道?他的尸体又在哪里?你
    老实和尚打断他的话,他还没有死,不过也快了。
    陆小凤立刻站起来要走。
    老实和尚却又开口了,你不用着急,因为急也没有用的,你即使赶过去,见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是谁?
    老实和尚摇摇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穿着一双很亮眼的红色鞋子。
    那双鞋子说不定就和叶孤城看见的一样红。
    叶孤城现在就站在长街上。
    他对面的女人穿着的,就是一双红鞋子。
    这两双红鞋子,是不是同一双?
    第32章 法外狂徒
    沈百终坐在太和殿顶上,静静地看着下面走过的群臣,这个位置很好,能看清所有的人,他们与谁交好,与谁一起结伴而行,都能看得很清楚。
    而记下这些,就是沈百终的工作之一。
    江湖事与朝廷事向来是分开的。
    读书人从来都看不起武官,自古文人相轻,文武中也是如此,他们从不屑于去看江湖人,但生命收到威胁时,却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样快。
    这岂不也是人的卑劣之处?
    人们总是更在乎自己的优点。
    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时,就容不下别人的缺点了。
    沈百终捧着一个小本子,在金三影的名字旁一丝不苟地画了个小圈。
    江湖上最有势力的地方不是原东园的无争山庄,也不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家庄,而是金太夫人的万福万寿园。
    金家从没有出过什么顶尖的武林高手,可金太夫人的子孙却个个很有门路,她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这些人不是帮主,就是镖头,或者干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产业,他们全部都已涉足,这样的家族,即使水平不高,势力也足够可怕,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差。
    金三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三个儿子,弃武从文进了庙堂,现在已是吏部尚书,称得上是位及人臣,大权在握。
    朝堂中还有一位金二桥,出身军伍,戍边多年,众多将军中军功最盛,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个儿子。
    文武双全,自古以来就是大忌。
    皇帝之所以还没有动手收拾他们,只不过是信任沈百终的锦衣卫罢了,真要动起手来,只需一晚,世上就再也不会有万福万寿园。
    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会有人不明白呢?
    金三影为什么还要去与户部尚书攀关系?
    他为什么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外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去?锦衣卫的势力并没有延伸到海上去,那里只是当地的官员在管。
    飞鸟从紫禁城的空中划过,落到碧瓦红墙之外。
    风虽不大,天却很高,云也快速地流过。
    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就又低下头去。
    百终,过来。
    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传来。
    沈百终再往下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着整齐,拿着一柄拂尘,站在朱红色的柱子旁,显然也是刚下朝。
    上面凉,快下来。李全笑眯眯道,我给你留了点心和热茶,快下来。
    嗯。
    沈百终明明是在威严十足、深不可测地监察百官,飞鱼服与绣春刀都很有威慑力,在李全看来却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顶上发呆犯傻。
    他只觉得沈百终坐得很端正,很可爱。
    天下所有的家长看到孩子在高处,总都是要担心的,李全也一样。
    沈百终从高高的太和殿顶跳下,落在地上的声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哪怕是飞鱼服宽大的衣摆,也没有发出半点摩擦声。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往回看,他们察觉不到沈百终的视线,也不会知道有人落了下来。
    百终啊,最近在忙什么?
    在忙独孤九剑的案子。
    李全叹口气,从袋子里掏出许多银票来,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终口袋里塞,这是皇上给的,你都拿着,不要怕浪费,只管花就是了。水母阴姬听起来就不像什么正经名字,那什么雄娘子更是
    老人家简直要愁成秃子,世风日下,什么人都出来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还有龙阳之好?
    沈百终认真思考起来,他虽没有听过雄娘子玷污过男人,却也不能否认这件事,于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终越觉得骄傲,自家孩子长相和性格都是万里挑一,钱和权也是从来不缺的,除了平日里呆一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的人,听说江湖上风气一直不正,那什么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淫贼,喜欢穿着粉衣服招摇,只淫男不碰女
    百终,你听我说,你看见了雄娘子,要么一剑刺死,要么就带着陆小凤。李全见陆小凤见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大侠中的大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潇洒的气质是谁也比不了的,从没有人能和浪子比潇洒,雄娘子若是喜欢男人,一定能看得上陆小凤,你若是一时半会杀不了他,就让陆小凤去,你去解决水母阴姬。
    陆小凤去对付雄娘子当然比对付水母阴姬要安全,沈百终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所以立刻点头。
    好。李全满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终点点头,还没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里的录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蓝色的封皮,里面是颇有风骨的字,沈百终练武,他的字里好像也藏着凌厉的刀锋,他的家教极为严格,所以这字里的刀又带着刀鞘,他的人温和正派,这字就又显得行云流水,这样的字是谁也模仿不了的。
    所以北镇抚司从不怀疑指挥使的书信是真是假,这样的字,除了沈百终以外,恐怕再没有别人写得出。
    矛盾总是吸引人的,不是么?
    更何况这矛盾是真的。
    叶孤城是一个剑客,顶级的剑客。
    他看人总是先从手看起,一个人的手,若是保养的很好,那么他练的武器总该是手上用的,若他总想下意识地抓些什么,则说明这个人练的不是刀就是剑。
    叶孤城已看出公孙大娘是位剑客。
    公孙大娘也已看出街对面的人就是叶孤城。
    她更看出了叶孤城已发现自己是个剑客。
    汗已浸湿了公孙大娘的衣背。
    因为她现在扮的是一个老太婆,卖栗子的老太婆,不仅有七老八十的脸,还有八九十岁的腰,她的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人也一直装作看不清东西的样子,这样的人,怎么能是个剑客?
    而叶孤城不仅是南王世子的师父,还是沈百终的朋友,公孙大娘犯的事情,已全和他沾了个遍,这怎能叫人不害怕?
    叶孤城虽对用剑的高手很感兴趣,却并不认识公孙大娘,所以他并不打算做些什么,他来京城的目的并不是和人比剑。
    他是来找沈百终的。
    两人已擦肩而过,叶孤城目不斜视,笔直得向前走去,好像从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他的眼里很少能看进去东西,他也很少关注别人,他并不好奇一个剑客为什么扮做老太婆,也并不好奇初夏为什么会有栗子。
    就算是有一匹马骑着人在街上跑,他也不会好奇的。
    他的眼里只有剑。
    他只需要忠诚于剑。
    就在公孙大娘长舒一口气时,一个人突然从街角窜了出来。
    这个人神色慌张,虽捂着肚子,血还是不断从他的指缝里滴出来,他跑到哪里,血就滴到哪里,一路上撞翻了两个首饰铺,三个糖人铺,还有一个风筝铺,眼看着就要砸进路边的馄饨锅里去。
    锅里冒着热气,正煮着几十个香喷喷的馄饨,馄饨虽然香,水却是开水,这人若是一头砸进去,不死也要褪一层皮。
    开店的老板吃了一惊,胡子都要被自己揪下来,连忙拿布垫着把手,要端起锅来,却还是迟了一步。
    这人虽逃得慌不择路,轻功却实在好,哪里是普通老人家能躲得过去的,老板端起锅来,本是想要帮忙,却只会让这人掉得更快,就好像是抄起勺子去接菜一般,菜还没反应过来,就到了勺子里去,这分明是拿锅去接人,接得还很准。
    张三冲到了锅前,才终于从公孙大娘的剑气中回过神来,他一回过神,就看到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只来得及翻一个跟头躲开,然后就踉跄几步,趴在了叶孤城的身前。
    鲜血流出,朝着叶孤城的方向蜿蜒而去,好像一个箭头指出了杀人凶手。
    街上的人们见势不妙,早已跑远。
    叶孤城甚至看到有人跑向了北镇抚司的方向。
    即使是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
    他正打算把地上的人扶起来,就又看到街边奔过来一人。
    锐利的风声响起,几道金色的光芒向着叶孤城扑来,叶孤城刚一躲开,青石板地上就响起了锵锵两声,他再一拔剑,就斩碎了五六个铜钱。
    而钉在地上的,也只不过是铜钱而已,这两枚铜钱深入石板,已全部陷了进去,这时就算是一只鸽子落下,石板也会立马裂开。
    公孙大娘暗叹一声,躲到身后的屋子里去,几息过后,就已越过矮墙离开长街,叶孤城和陆小凤都在,张三怕是想死都难。
    她只能再回去找金九龄商量。
    陆小凤风风火火地赶过来,一看见张三倒在地上,就立刻将身上为数不多的铜钱都掷了出去,他当然能看见这人没有穿红鞋子,所以故意瞄偏,只是为了逼走他,并没有下死手。
    看出叶孤城没有杀意,陆小凤就立刻把注意力放在了张三身上。
    而张三也紧紧抓住了陆小凤的裤脚。
    你怎么样?
    张三吐出一口血来,脸色惨白,我还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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