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候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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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来的时候院里的露珠还未褪尽,被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得晶莹剔透。
我透过指缝望天边的太阳,第一次觉得它那么暖和,那样好看,好看得就像......
我的脑海里突然窜出和寅成第一次对话的场景。
那天他也是站在金灿灿的阳光里,健硕的身上披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衣,那件白衬衫干净得被强烈的太阳照射得白茫茫,整个人仿佛被一圈白光围绕,帅得就像自带光环的神仙般令人目瞪口呆。更让人疯狂的是这么一副绝世俊容下,配给了他完美的身形和勾人魂魄的脚型,加之后天训练的腹肌,不得不承认他是块毫无瑕疵的美玉。
那时的他因为我请求他当我主人而微皱着眉,俊雅的脸上露出不解的表情,淡色的双唇抿紧,透着防备的痕迹,那股冷静淡然遇事不惊的态度和清冷居远的性格使我心底骚动。
我回过神,心底因为拥有了这么一个完美的人像炸了烟花般高兴,脸上的笑容怕是比天边的太阳还要灿烂,溢于言表的幸福感让我觉得我的人生不再腐烂不堪,有了盼头,有了激情和想要小心翼翼去呵护的珍惜。
我出去慢跑了一圈,因为我觉得我有必要提高一下自己的体能,以免承受不了寅成更高强度的驯练。
跑完之后我洗了个澡,手忙脚乱地准备好早餐,然后上楼叫寅成起床。
我拉开窗帘让阳光撒进来,寅成因为刺眼翻了个身背向这边继续睡。
我看着他孤傲的背影,视线被他架在被单上那只光洁的大脚吸引。
我曾经听人说过:那时候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车有房,而是那天下午阳光很好,他穿了一件白衬衫。
爱上一个人其实就这么简单,在那一瞬间,让你心里悸动的,大概就是接近爱情的感觉。
但是我看不清这种感觉到底是不是爱情,因为在我的世界里,还有一种能够让我心底悸动的感觉,那就是奴对主的臣服和敬仰。而此刻我对于寅成的悸动,我想更多来自主奴之间的情愫。
我爬过去跪在床头看着熟睡中他俊雅的面容,不忍心舔醒他。
那真的是一个人神共愤的尤物,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帅逼,不用任何妆扮,就能如此清秀俊俏,让人赏心悦目。
我并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我之前的主人哪个不是一等一的帅哥,然而到目前为止,寅成应该算是第叁个让我如此贪恋的人,完美的身高,修长的大腿,好看的五官,作为演员被训练过的言行举止以及表情笑容,不得不让人疯狂痴迷。
很高兴,他此时此刻是我的主人,和我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和接触,我再一次为自己有钱感到骄傲,金钱和权势它有时真的是万能的。
我爬到他脚旁,用舌头刺激他的脚底和趾缝,他睁开惺忪的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又闭上了,大概花了五六分钟他才渐渐醒神,坐起来呆呆地看着我一寸一寸给他舔着双脚。
“行了,擦干净吧。”他低沉沙哑的声音飘入我耳朵。
我停下动作找了块毛巾给他擦干净然后将拖鞋给他套脚上。
我巴巴跟着他爬进厕所,以为他会让我喝他的晨尿,可是没有,他让我出去外面侯着。
我不甘愿,他看我僵在那里不动,似乎明白我在想什么,半蹲下来拍了拍我的脸,“怎么?想喝主人的尿?”
我点点头。
“张嘴。”
我张开嘴,他往我嘴里吐了口唾液,然后给了我一巴掌,轻蔑地说:“别说你没有资格用你的狗嘴对着我的鸡巴,你就连看的资格也没有,懂吗?”
我的心一涩,主奴是非常亲密的关系,不但主对奴的裸体一清二楚,就连奴对主的身体也是非常熟悉的,平常奴给主口交那不是常有的事,为什么到了他这,连鸡巴都不让我看?
还是,他根本没真的拿我当他的奴,他只是在执行任务而已?虽然我知道他是为了让我帮他才答应做我的主人,可我心底多少还是希望能和他有一点真实的感情交集。
“怎么?不明白?”
“贱狗明白。”
“那还不滚!”
“是,主人。”我磕了一个头,爬出去外边侯着。
长方形的餐桌套着一方雪白的餐布,上面放着一碗平淡无奇的面条和一杯商场卖的橙汁。餐桌底下放了个用碟子装着的叁明治。
我拉开椅子,寅成将外套搁在椅子靠背上,坐下来,他看到那碗面条,问我:“你做的?”
“是,主人。”因为寒酸,所以我有些尴尬,他倒没说啥,动筷“刷刷”吃了起来。
我看他没嫌难吃,欣慰地笑了,爬到桌底下啃那块叁明治。
我早上还真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可是没办法,这还是我和他生活伊始的第一顿早餐,我当然得亲自做点东西好让他感动,虽然吧,我知道自己做的东西不会好吃。
寅成翘起二郎脚,垂在我早餐上方十厘米高的地方,人字拖随意地吊挂在脚尖上,鞋跟自然地再往下垂几厘米,差一点就碰到我的面包上了,害得我连吃个早餐都不得舒心,味同爵蜡,视线焦点全在他的脚上。
更可恶的是他还时不时抖动脚腕,引诱我犯罪。
我甚至都能感觉到他鞋底下的灰屑落到我面包上面!
我期待着,期待着他对我进一步的羞辱,可是没有,他静静吃着早餐,越久我越是煎熬,眼看他就要吃完出去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像小狗撒娇般用脸去蹭他的脚踝。
他立马洞察我的心思,停下脚上的动作,放下翘起的右脚,直接踩到面包上碾得稀巴烂,然后翘起鞋尖让我将鞋底吃干净。
得偿所愿之后我迫不及待地把头塞到他脚底下将残留在他鞋底上的面包吃干净,然后跪好向他报告,“吃干净了,主人。”
“行了,我先出去,你吃完收拾干净。”
“是,主人。”
寅成出门后我把盘子里被踩成一坨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正想收拾,看着寅成吃剩下的汤汁我仿佛丢了魂。
这可是寅成吃过的东西,里面还有他的唾液,这筷子他也舔过。
好吧,我承认我够猥琐,可我就是觉得吃他吃过的东西舔他舔过的筷子是我莫大的荣幸。
我把他刚用过的筷子插进嘴里来来回回像给人口交一样发情,而后端起他吃剩下的汤汁,像品味红酒一样微微嘬了一口,结果一下子全喷了出来,这尼玛也太咸了吧!我怔怔转头看向刚才寅成离去的门口。
这么难吃你还吃完,还一声不吭,真是不挑啊你!
收拾完后我换上西装蜡起油头,看着镜中面容姣好衣冠楚楚的男子,谁会想到他是那么一个淫荡下贱的畜生?谁能想到他刚才还在别的男人脚下吃别人踩过的东西?
我看见镜中的人儿露出好看的笑容,明眸皓齿,自信儒雅。
我随手在玻璃柜里拿了款表戴上在楼下鞋柜里换了双皮鞋便出去了。
我透过指缝望天边的太阳,第一次觉得它那么暖和,那样好看,好看得就像......
我的脑海里突然窜出和寅成第一次对话的场景。
那天他也是站在金灿灿的阳光里,健硕的身上披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衣,那件白衬衫干净得被强烈的太阳照射得白茫茫,整个人仿佛被一圈白光围绕,帅得就像自带光环的神仙般令人目瞪口呆。更让人疯狂的是这么一副绝世俊容下,配给了他完美的身形和勾人魂魄的脚型,加之后天训练的腹肌,不得不承认他是块毫无瑕疵的美玉。
那时的他因为我请求他当我主人而微皱着眉,俊雅的脸上露出不解的表情,淡色的双唇抿紧,透着防备的痕迹,那股冷静淡然遇事不惊的态度和清冷居远的性格使我心底骚动。
我回过神,心底因为拥有了这么一个完美的人像炸了烟花般高兴,脸上的笑容怕是比天边的太阳还要灿烂,溢于言表的幸福感让我觉得我的人生不再腐烂不堪,有了盼头,有了激情和想要小心翼翼去呵护的珍惜。
我出去慢跑了一圈,因为我觉得我有必要提高一下自己的体能,以免承受不了寅成更高强度的驯练。
跑完之后我洗了个澡,手忙脚乱地准备好早餐,然后上楼叫寅成起床。
我拉开窗帘让阳光撒进来,寅成因为刺眼翻了个身背向这边继续睡。
我看着他孤傲的背影,视线被他架在被单上那只光洁的大脚吸引。
我曾经听人说过:那时候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车有房,而是那天下午阳光很好,他穿了一件白衬衫。
爱上一个人其实就这么简单,在那一瞬间,让你心里悸动的,大概就是接近爱情的感觉。
但是我看不清这种感觉到底是不是爱情,因为在我的世界里,还有一种能够让我心底悸动的感觉,那就是奴对主的臣服和敬仰。而此刻我对于寅成的悸动,我想更多来自主奴之间的情愫。
我爬过去跪在床头看着熟睡中他俊雅的面容,不忍心舔醒他。
那真的是一个人神共愤的尤物,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帅逼,不用任何妆扮,就能如此清秀俊俏,让人赏心悦目。
我并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我之前的主人哪个不是一等一的帅哥,然而到目前为止,寅成应该算是第叁个让我如此贪恋的人,完美的身高,修长的大腿,好看的五官,作为演员被训练过的言行举止以及表情笑容,不得不让人疯狂痴迷。
很高兴,他此时此刻是我的主人,和我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和接触,我再一次为自己有钱感到骄傲,金钱和权势它有时真的是万能的。
我爬到他脚旁,用舌头刺激他的脚底和趾缝,他睁开惺忪的眼睛看了看我然后又闭上了,大概花了五六分钟他才渐渐醒神,坐起来呆呆地看着我一寸一寸给他舔着双脚。
“行了,擦干净吧。”他低沉沙哑的声音飘入我耳朵。
我停下动作找了块毛巾给他擦干净然后将拖鞋给他套脚上。
我巴巴跟着他爬进厕所,以为他会让我喝他的晨尿,可是没有,他让我出去外面侯着。
我不甘愿,他看我僵在那里不动,似乎明白我在想什么,半蹲下来拍了拍我的脸,“怎么?想喝主人的尿?”
我点点头。
“张嘴。”
我张开嘴,他往我嘴里吐了口唾液,然后给了我一巴掌,轻蔑地说:“别说你没有资格用你的狗嘴对着我的鸡巴,你就连看的资格也没有,懂吗?”
我的心一涩,主奴是非常亲密的关系,不但主对奴的裸体一清二楚,就连奴对主的身体也是非常熟悉的,平常奴给主口交那不是常有的事,为什么到了他这,连鸡巴都不让我看?
还是,他根本没真的拿我当他的奴,他只是在执行任务而已?虽然我知道他是为了让我帮他才答应做我的主人,可我心底多少还是希望能和他有一点真实的感情交集。
“怎么?不明白?”
“贱狗明白。”
“那还不滚!”
“是,主人。”我磕了一个头,爬出去外边侯着。
长方形的餐桌套着一方雪白的餐布,上面放着一碗平淡无奇的面条和一杯商场卖的橙汁。餐桌底下放了个用碟子装着的叁明治。
我拉开椅子,寅成将外套搁在椅子靠背上,坐下来,他看到那碗面条,问我:“你做的?”
“是,主人。”因为寒酸,所以我有些尴尬,他倒没说啥,动筷“刷刷”吃了起来。
我看他没嫌难吃,欣慰地笑了,爬到桌底下啃那块叁明治。
我早上还真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可是没办法,这还是我和他生活伊始的第一顿早餐,我当然得亲自做点东西好让他感动,虽然吧,我知道自己做的东西不会好吃。
寅成翘起二郎脚,垂在我早餐上方十厘米高的地方,人字拖随意地吊挂在脚尖上,鞋跟自然地再往下垂几厘米,差一点就碰到我的面包上了,害得我连吃个早餐都不得舒心,味同爵蜡,视线焦点全在他的脚上。
更可恶的是他还时不时抖动脚腕,引诱我犯罪。
我甚至都能感觉到他鞋底下的灰屑落到我面包上面!
我期待着,期待着他对我进一步的羞辱,可是没有,他静静吃着早餐,越久我越是煎熬,眼看他就要吃完出去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像小狗撒娇般用脸去蹭他的脚踝。
他立马洞察我的心思,停下脚上的动作,放下翘起的右脚,直接踩到面包上碾得稀巴烂,然后翘起鞋尖让我将鞋底吃干净。
得偿所愿之后我迫不及待地把头塞到他脚底下将残留在他鞋底上的面包吃干净,然后跪好向他报告,“吃干净了,主人。”
“行了,我先出去,你吃完收拾干净。”
“是,主人。”
寅成出门后我把盘子里被踩成一坨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正想收拾,看着寅成吃剩下的汤汁我仿佛丢了魂。
这可是寅成吃过的东西,里面还有他的唾液,这筷子他也舔过。
好吧,我承认我够猥琐,可我就是觉得吃他吃过的东西舔他舔过的筷子是我莫大的荣幸。
我把他刚用过的筷子插进嘴里来来回回像给人口交一样发情,而后端起他吃剩下的汤汁,像品味红酒一样微微嘬了一口,结果一下子全喷了出来,这尼玛也太咸了吧!我怔怔转头看向刚才寅成离去的门口。
这么难吃你还吃完,还一声不吭,真是不挑啊你!
收拾完后我换上西装蜡起油头,看着镜中面容姣好衣冠楚楚的男子,谁会想到他是那么一个淫荡下贱的畜生?谁能想到他刚才还在别的男人脚下吃别人踩过的东西?
我看见镜中的人儿露出好看的笑容,明眸皓齿,自信儒雅。
我随手在玻璃柜里拿了款表戴上在楼下鞋柜里换了双皮鞋便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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