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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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里尽是叛军,两人摸索着来到启化门,那里果然有反兵把守,还有许多出城的逃民。
两人躲进一间破屋,将披风取下,塞进包袱里,又将身上抹上泥土黑灰,金银塞进腰带里,那方小印……
程稚玉将它缠进了发间,将头发弄得脏乱,脸上还带着血痕。
两人牵着马,悄悄走出去,混在逃民的队伍中,跟在一辆马车后面,装作是他们的从人。
行至启化门,那些反军果然挨个搜查,又抢夺逃民身上的财物,程稚玉埋着头,突然一个反兵拦住了他们。
“你们是哪来的?”
闻羽声音“颤抖”。
“是……是为主人牵马的。”
反军看了他们一眼,见他们皆是黑衣粗布,面发脏乱,黑云确实不像两人会有的马,又看到前面刚过去的那辆马车,信了他们的话。
——这些马车都是邺城的世家,卫氏虽占了邺城,却也不会对这些世家赶尽杀绝,只要他们交足了金银,会放他们出去。
反兵上下打量两人,突然推搡了他们两下,又把两人的包袱扯过来,看到里面一件灰黑的披风和两包吃食,还有一点细散金银,立刻将金银抓了去,这才满意了,放他们离开。
走出城门,程稚玉握紧微微颤抖的手,两人都已是额头发汗,不敢说话,一路跟着逃民的队伍,直到远远的离开邺都。
这一片是山林的入口,成片的树木旁是一片空地,还有一条小河,地势开阔,最适合晚上驻扎,许多逃民就在这歇了下来,还有几个世家扎起了帐篷,生了火堆,可以让逃民烤火取暖,马车上亦被人扶着走下许多世家小姐,在火堆旁用饭。
程稚玉和闻羽站在林边,他们和这些逃民不一样,原本应该立刻入林,以免追兵跟上来,可现在他手中无刀无剑,若是遇上贼人,如何保护公主?
闻羽看了一圈,看到一架马车旁围着四五个从人,火堆旁的家仆也都提了刀,想必定带了兵器。
“公主,等等我。”
说罢闻羽拿出包袱里的金银,走到那架马车旁合手跪下,旁边的从人立刻抽了刀挡他。
“在下解羽,请车中主人一见。”
马车上的门帘掀开,从里面走出一个五十多岁的家翁,须发灰白,但看着颇有气度。
“何事?”
闻羽声音清朗。
“天逢乱世,我与家妹逃城而出,然手中无兵,恐家妹为贼人所害,欲以金银换一把兵器,还请家翁成全。”
姚琨望着他,见他气度不凡,颇具英雄之相,便起了栽培之心。
“好,我观君有英气,既是为护卫家人,便以剑赠之,何需金银?”
——姚家是邺城中的世家,姚琨广收书席,人称一声姚公,在邺城中颇有名望。
说罢姚琨从车中拿出一柄长剑,竟真是一把宝剑,以红玉携之,抽开一看剑光雪亮。
“谢家翁,然无功不受禄,还请家翁收下金银。”
姚琨摆手:“无妨,我家中何缺金银,我姓姚名琨,以后若再见,叫我一声姚公即可。”
“是,解羽谢过姚公。”
姚琨将剑递给他,闻羽伸手接过,沉甸甸的,正是他想要的剑。
他深深叩在地上,此时赠剑不止是金银之助,更是能护得公主性命,是大恩也。
他起身,这时原本在旁边等着的程稚玉上前,也对着姚公合手一礼。
“姚公,可还请换一些伤药?”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姚公眼中精光暴起,此女,必不是凡人!
都说说易写难,殊不知说话也是有技巧的,此女语调平缓舒朗,却自带韵律,一听便知有专人调教其说话韵调。
——他虽未有幸进宫,可听人说起过宫里有专门的乐官,会教公主皇子说话,一逢大典乐官便会齐念祭文,虽无奏乐,却自带曲韵,阵阵入心,让人听之心生慕往。
因要在祭祀上念祭词,所以皇子公主,包括皇帝都会这种韵调,此女不是公主,就是宫中的贵人!
“好,姑娘既请,那姚某便给姑娘与一些伤药,只不过逃城途中,伤药最为珍贵,姑娘要以何为酬?”
闻羽抬头,不懂方才姚琨还肯赠他宝剑,为何现在又向程稚玉索要酬谢?
他却不知姚琨刚才只是见他目有英气,想扶持他一把,来日乱世说不得有一番作为,但眼前此女这般的贵人,他只怕一生也遇不上一个,就算他来日做古,也可以给姚家后人结下一段善缘。
“那我便以一诺酬姚公。”
好!这是何等的做派,敢以一诺相酬,必是极为重诺之人。
“好,我姓姚名琨,字道山,家中大儿名杞,来人,与姑娘些伤药。”
程稚玉接过伤药,只有小小一瓶,但心中放下了不少。
她前些日子细读兵书,知道军中有一种热症,中刀后若不及时医治,便会全身发烫,刀口溃烂而死。
她起身,闻羽和她一同离开,有了剑、黑云,两人立时上马,闻羽策马向前,姚琨在后面负手而立,程稚玉回头看了姚琨一眼,记住了他的脸。
——后有典故,曰姚公赠剑。
入了山林,闻羽一路急行,在离邺宫两山之远的地方停下,他把马停在一片山坡上,这片山坡有高大的树木,且是背风口,可以遮风挡雨。
黑云很听话,即使不栓马绳也不会乱跑,就在这片山坡上吃草,闻羽把披风铺在地上,让程稚玉坐下,又去捡了一些细枝枯草,用火折子点燃,和程稚玉一起坐在火堆旁烤火。
幸好现在是夏季,即使夜里山间也不会太冷,他们裹着披风一起睡应该不会受凉。
待烤暖了身子,程稚玉拿出伤药为闻羽上药,闻羽有两处刀伤,手臂上一处,大腿上一处,手臂上的伤不深,大腿上的却快见骨,因用力捆扎止血,整个大腿都是淤青的。
她将伤药洒在上面,即使闻羽这么能忍痛的人也不忍嘶声阵阵,程稚玉又撕下干净的里衣为他包扎,闻羽的脸色总算好了些。
但伤口太深,只上了一次药瓶就快空了,只希望闻羽能坚持过去。
“公主别怕,闻羽不会有事的。”
程稚玉点头,把头靠在闻羽肩上,闻羽搂着她,用树枝拨着眼前的火堆。
夜越来越深,渐渐的,邺城下起了雨,头上有大片的树冠,所以程稚玉身上只滴了点点的水珠。
倒是黑云,似乎很喜欢这场雨,不停在山坡上打转轻鸣,黑色的鬃毛甩起片片水珠。
脸上的雨水越来越多,程稚玉往前看去,这里地势高,透过雨幕依旧能看到滚滚浓烟的大邺宫。
原本偌大的邺宫此刻变得极小,它坐落在邺山和荆山两条龙脉之间,就像一方小小的玉印,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这时却要离开了。
她的泪不断落下,混着雨水打湿闻羽的肩膀,闻羽知道她在落泪,亦将她搂紧靠着自己。
*
与此同时,卫耆占领了邺宫,带着人将卫瑄从牢里救了出来。
朝华殿侧厅,卫瑄坐在桌旁,桌上摆了许多糕点佳肴,他狼吞虎咽的吃着,连梳洗都没时间。
这时卫耆走进来,腰间还挎着一把长刀。
“叁弟。”
卫耆此人勇猛,却没什么心机,又是家中大兄,对两个弟弟很是照顾。
但卫瑄却不看他一眼,刚才他从正元殿前走过,广场上站着数万卫氏之军,一见卫耆过来便呼声阵阵,高喊威武大将军。
——他在邺宫中囚禁忍饿,卫耆却在外面大博威名,世人是否只知他卫耆打下了邺阳,不知他多年辛苦谋划?
“二兄呢?现在何处?”
“你二兄被那程芜一枪挑断了脚筋,在禹州养伤,如今过不来。”
过不来,那这邺宫岂不是就剩下他和卫耆?
看来他还得从长计议,不能轻易取了卫耆性命。
“好,大兄,且不说这个,玉玺可有找到?”
卫耆摇头:“那程怀旻也不知将玉玺带去了哪,邺宫翻遍了也没有。”
卫瑄想起地宫中看到的程稚玉:“可是那公主带出了城外?”
“应不是,玉玺足有二尺见方,如何能带出城去?”
——谁都没想到程稚玉将玉玺砸了,他们派重兵守城,就是为了搜查玉玺,连箱奁都一一打开查验。
卫瑄还是觉得不妥,让卫耆往各个城门外派追兵,一定要抓到程稚玉。
【作者有话说】其实卫瑄如果做了皇帝的话,就是典型的有术无道的皇帝,有点像明朝的嘉靖,聪明是很聪明,自私也很自私,在朝堂上不停搞党争,只醉心权术和钱。
所以在设定这篇的时候不止想写俊男美女在朝堂上争权,还想写一些贴近黎民百姓的东西,需要一些必要的过渡。
在我的设定中阿稚是一个完人,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而是古代帝王的完人,不仅没有大的缺陷,而且样样都是天花板,文治武略心胸都是顶级,谢言之就是想找一个完人,但是千年难遇,所以才会叁十岁才遇上阿稚。
当然,这都是一家之言,建立在我自己的理解和查阅的资料上,本质上还是一篇小黄文~(*/ω\*)
老狐狸:明君我来了!跟着就不走了!
两人躲进一间破屋,将披风取下,塞进包袱里,又将身上抹上泥土黑灰,金银塞进腰带里,那方小印……
程稚玉将它缠进了发间,将头发弄得脏乱,脸上还带着血痕。
两人牵着马,悄悄走出去,混在逃民的队伍中,跟在一辆马车后面,装作是他们的从人。
行至启化门,那些反军果然挨个搜查,又抢夺逃民身上的财物,程稚玉埋着头,突然一个反兵拦住了他们。
“你们是哪来的?”
闻羽声音“颤抖”。
“是……是为主人牵马的。”
反军看了他们一眼,见他们皆是黑衣粗布,面发脏乱,黑云确实不像两人会有的马,又看到前面刚过去的那辆马车,信了他们的话。
——这些马车都是邺城的世家,卫氏虽占了邺城,却也不会对这些世家赶尽杀绝,只要他们交足了金银,会放他们出去。
反兵上下打量两人,突然推搡了他们两下,又把两人的包袱扯过来,看到里面一件灰黑的披风和两包吃食,还有一点细散金银,立刻将金银抓了去,这才满意了,放他们离开。
走出城门,程稚玉握紧微微颤抖的手,两人都已是额头发汗,不敢说话,一路跟着逃民的队伍,直到远远的离开邺都。
这一片是山林的入口,成片的树木旁是一片空地,还有一条小河,地势开阔,最适合晚上驻扎,许多逃民就在这歇了下来,还有几个世家扎起了帐篷,生了火堆,可以让逃民烤火取暖,马车上亦被人扶着走下许多世家小姐,在火堆旁用饭。
程稚玉和闻羽站在林边,他们和这些逃民不一样,原本应该立刻入林,以免追兵跟上来,可现在他手中无刀无剑,若是遇上贼人,如何保护公主?
闻羽看了一圈,看到一架马车旁围着四五个从人,火堆旁的家仆也都提了刀,想必定带了兵器。
“公主,等等我。”
说罢闻羽拿出包袱里的金银,走到那架马车旁合手跪下,旁边的从人立刻抽了刀挡他。
“在下解羽,请车中主人一见。”
马车上的门帘掀开,从里面走出一个五十多岁的家翁,须发灰白,但看着颇有气度。
“何事?”
闻羽声音清朗。
“天逢乱世,我与家妹逃城而出,然手中无兵,恐家妹为贼人所害,欲以金银换一把兵器,还请家翁成全。”
姚琨望着他,见他气度不凡,颇具英雄之相,便起了栽培之心。
“好,我观君有英气,既是为护卫家人,便以剑赠之,何需金银?”
——姚家是邺城中的世家,姚琨广收书席,人称一声姚公,在邺城中颇有名望。
说罢姚琨从车中拿出一柄长剑,竟真是一把宝剑,以红玉携之,抽开一看剑光雪亮。
“谢家翁,然无功不受禄,还请家翁收下金银。”
姚琨摆手:“无妨,我家中何缺金银,我姓姚名琨,以后若再见,叫我一声姚公即可。”
“是,解羽谢过姚公。”
姚琨将剑递给他,闻羽伸手接过,沉甸甸的,正是他想要的剑。
他深深叩在地上,此时赠剑不止是金银之助,更是能护得公主性命,是大恩也。
他起身,这时原本在旁边等着的程稚玉上前,也对着姚公合手一礼。
“姚公,可还请换一些伤药?”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姚公眼中精光暴起,此女,必不是凡人!
都说说易写难,殊不知说话也是有技巧的,此女语调平缓舒朗,却自带韵律,一听便知有专人调教其说话韵调。
——他虽未有幸进宫,可听人说起过宫里有专门的乐官,会教公主皇子说话,一逢大典乐官便会齐念祭文,虽无奏乐,却自带曲韵,阵阵入心,让人听之心生慕往。
因要在祭祀上念祭词,所以皇子公主,包括皇帝都会这种韵调,此女不是公主,就是宫中的贵人!
“好,姑娘既请,那姚某便给姑娘与一些伤药,只不过逃城途中,伤药最为珍贵,姑娘要以何为酬?”
闻羽抬头,不懂方才姚琨还肯赠他宝剑,为何现在又向程稚玉索要酬谢?
他却不知姚琨刚才只是见他目有英气,想扶持他一把,来日乱世说不得有一番作为,但眼前此女这般的贵人,他只怕一生也遇不上一个,就算他来日做古,也可以给姚家后人结下一段善缘。
“那我便以一诺酬姚公。”
好!这是何等的做派,敢以一诺相酬,必是极为重诺之人。
“好,我姓姚名琨,字道山,家中大儿名杞,来人,与姑娘些伤药。”
程稚玉接过伤药,只有小小一瓶,但心中放下了不少。
她前些日子细读兵书,知道军中有一种热症,中刀后若不及时医治,便会全身发烫,刀口溃烂而死。
她起身,闻羽和她一同离开,有了剑、黑云,两人立时上马,闻羽策马向前,姚琨在后面负手而立,程稚玉回头看了姚琨一眼,记住了他的脸。
——后有典故,曰姚公赠剑。
入了山林,闻羽一路急行,在离邺宫两山之远的地方停下,他把马停在一片山坡上,这片山坡有高大的树木,且是背风口,可以遮风挡雨。
黑云很听话,即使不栓马绳也不会乱跑,就在这片山坡上吃草,闻羽把披风铺在地上,让程稚玉坐下,又去捡了一些细枝枯草,用火折子点燃,和程稚玉一起坐在火堆旁烤火。
幸好现在是夏季,即使夜里山间也不会太冷,他们裹着披风一起睡应该不会受凉。
待烤暖了身子,程稚玉拿出伤药为闻羽上药,闻羽有两处刀伤,手臂上一处,大腿上一处,手臂上的伤不深,大腿上的却快见骨,因用力捆扎止血,整个大腿都是淤青的。
她将伤药洒在上面,即使闻羽这么能忍痛的人也不忍嘶声阵阵,程稚玉又撕下干净的里衣为他包扎,闻羽的脸色总算好了些。
但伤口太深,只上了一次药瓶就快空了,只希望闻羽能坚持过去。
“公主别怕,闻羽不会有事的。”
程稚玉点头,把头靠在闻羽肩上,闻羽搂着她,用树枝拨着眼前的火堆。
夜越来越深,渐渐的,邺城下起了雨,头上有大片的树冠,所以程稚玉身上只滴了点点的水珠。
倒是黑云,似乎很喜欢这场雨,不停在山坡上打转轻鸣,黑色的鬃毛甩起片片水珠。
脸上的雨水越来越多,程稚玉往前看去,这里地势高,透过雨幕依旧能看到滚滚浓烟的大邺宫。
原本偌大的邺宫此刻变得极小,它坐落在邺山和荆山两条龙脉之间,就像一方小小的玉印,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这时却要离开了。
她的泪不断落下,混着雨水打湿闻羽的肩膀,闻羽知道她在落泪,亦将她搂紧靠着自己。
*
与此同时,卫耆占领了邺宫,带着人将卫瑄从牢里救了出来。
朝华殿侧厅,卫瑄坐在桌旁,桌上摆了许多糕点佳肴,他狼吞虎咽的吃着,连梳洗都没时间。
这时卫耆走进来,腰间还挎着一把长刀。
“叁弟。”
卫耆此人勇猛,却没什么心机,又是家中大兄,对两个弟弟很是照顾。
但卫瑄却不看他一眼,刚才他从正元殿前走过,广场上站着数万卫氏之军,一见卫耆过来便呼声阵阵,高喊威武大将军。
——他在邺宫中囚禁忍饿,卫耆却在外面大博威名,世人是否只知他卫耆打下了邺阳,不知他多年辛苦谋划?
“二兄呢?现在何处?”
“你二兄被那程芜一枪挑断了脚筋,在禹州养伤,如今过不来。”
过不来,那这邺宫岂不是就剩下他和卫耆?
看来他还得从长计议,不能轻易取了卫耆性命。
“好,大兄,且不说这个,玉玺可有找到?”
卫耆摇头:“那程怀旻也不知将玉玺带去了哪,邺宫翻遍了也没有。”
卫瑄想起地宫中看到的程稚玉:“可是那公主带出了城外?”
“应不是,玉玺足有二尺见方,如何能带出城去?”
——谁都没想到程稚玉将玉玺砸了,他们派重兵守城,就是为了搜查玉玺,连箱奁都一一打开查验。
卫瑄还是觉得不妥,让卫耆往各个城门外派追兵,一定要抓到程稚玉。
【作者有话说】其实卫瑄如果做了皇帝的话,就是典型的有术无道的皇帝,有点像明朝的嘉靖,聪明是很聪明,自私也很自私,在朝堂上不停搞党争,只醉心权术和钱。
所以在设定这篇的时候不止想写俊男美女在朝堂上争权,还想写一些贴近黎民百姓的东西,需要一些必要的过渡。
在我的设定中阿稚是一个完人,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而是古代帝王的完人,不仅没有大的缺陷,而且样样都是天花板,文治武略心胸都是顶级,谢言之就是想找一个完人,但是千年难遇,所以才会叁十岁才遇上阿稚。
当然,这都是一家之言,建立在我自己的理解和查阅的资料上,本质上还是一篇小黄文~(*/ω\*)
老狐狸:明君我来了!跟着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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