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我离开之前离开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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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马应声,不敢有丝毫怠慢,转身便匆匆离去了。
……
沈昊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的,也不知道是怎么走进酒吧的。当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又是满天的繁星。
夜,充满了无尽的黑暗,一直延伸到无边的尽头。
打开屋子的大门,里面一片漆黑,冷冷的寒风从阳台那里扑了过来,夹着孤寂,带着失落。
以前,每次回来的时候,这里都会亮着灯,不用猜都能知道那女人又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等自己,哪怕是等到深夜两点,她也不肯去睡。
可如今,灯灭了,女人也不见了,强大的空虚感袭上心头。
忽然之间,他感觉好像失去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内心一阵空荡荡的,压抑得他快要窒息起来。
打开灯,他一步一步朝房间里走去,内心奢望能在房间里看到她的身影。哪怕只是一眼也好。
可是……
推开房门,里面依旧一片空寂!
叶绮彤,你真的死了吗?你就这样离开了我?这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叶文文离世的时候,翻江倒海的疼痛侵袭而来,痛得五脏六腑都错位了。
打开抽屉,里面工整地摆放着一本日记。因为深知自己不会踏入房间半步,所以她抽屉里的秘密从来就没有上锁过。
翻开日记,绢秀的字迹呈现在眼前,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录着对自己的爱意:
七月七日晴
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满心欢喜地为他准备了一条亲手织的毛衣,但没想到文文送他的礼物,也是一件衣服,看着他满心欢喜地收下礼物,我只好把熬了半个月通霄才织出来的毛衣藏了起来,改送别的礼物。
八月八日阴
今天城里的发生了七级地震,不少建筑物倒塌了下来,当得知他所在的某酒吧也塌了的时候,我疯了似的赶到了现场。并不听警察的劝告,执意冲入现场用双手把他从废墟里挖了也来。
当时,他已陷入了严重昏迷的状,送去医院时,医生劝我放弃别救了。当时一听,我立刻跪了下来,可医生说血库里的血浆已经用完了,除非有人肯献血,否则大罗神仙也不可能救得了他。
那一刻,我多庆幸自己跟他流淌的是同一种血液,如果不是医生极力制止,我一定会把自己的血一滴一剩地全输给他。
八月十日阴
由于输血过多,我整整昏睡了两天两夜才醒来,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人,竟然会是沈太太。她给了我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要我对救昊熙一事绝口不提,还说文文也输血给昊熙了,输得比我多。
因为昊熙喜欢的人是叶文文,她认准的儿媳也是叶文文,所以,为了以后大家心里没有芥蒂,这个秘密必须隐瞒下来。
我思量了很久,想起他收到文文送的衣服时那灿烂的笑容,最终只好同意,默默收起这份爱意,并深深地祝福他们两个在一起。
……
看到这里,沈昊熙的身子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
原来当初救自己的人,不是文文?继续翻阅下去,他感到呼吸越发得急促。
第三十二章 原来当初救自己的是她
九月三日
最不想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要发生了,再过三个月便是他们的大喜之日,我很羡慕文文,但同时也深深地祝福她。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往我意料不到方向发展。
今天是沈太太的大寿之日,文文和杜若珊都被邀去参加寿辰。文文生怕宴会无聊,便执意拉着我跟她一起参加。我想直到现在,她应该都不知道我偷偷喜欢昊熙的事情吧。因为拗不过她,再者又想多看昊熙一眼,最终我同意了。
后来,文文不知什么原因,从阳台上坠了下去,跟着沈太太也从楼梯处滚了下来。
听到楼上惨叫,我第一个冲上阳台,未料却被沈家的管家张大山指证亲是我把文文推下楼的,后来被沈太太发现后,继续杀人灭口……
我不知道这个管家为什么要含血喷人,幸好后来,有宾客证明楼上发出尖叫声的时候,我当时还在楼下,因此,我才因证据不足释放了出来,可却得知文文的心脏竟然移植到了杜若珊的身上。可奇怪的是,我从来就没有听人说过她心脏有什么不好。
从此,沈昊熙对我充满了怀疑,他怀疑我串通了那名宾客,所以才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九月十日
今天是文文沈太太的头七,我在给文文清理遗物的时候,发现她的日记里留下了一个遗愿:倘若我不能顺利嫁给昊熙,那么希望这辈子能嫁给他的人,是绮彤。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写下这样的心愿,仿佛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似的。也许,她早就知道我深爱着昊熙了。
九月二十日
从小,我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被亲生父母所抛弃。
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等到一个合适的心脏,没想到昨天医生却打电话给我说找到了,说来真巧,这个医生,竟然也是把文文心脏移植给杜若珊的那个。为免让大家又想起文文一事,所以这次的移植手术,我谁都没有通知,独自一人到了医院,并请看护照顾了一个月。
十二月一日
婚礼很意外地如期举行了,因为昊熙看到了文文日记里留下的遗愿,所以才娶我。但我知道,他对杜若珊的疼爱永远都会比我多一点,因为文文的心,移植到了她的身上。
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开心终于嫁给了他,只要能默默守在他的身边,哪怕每天承受他的厌恨, 我也心甘情愿。
……
继续一页一页地翻动日记,读到这里,沈昊熙早已热泪盈眶起来。
为什么那个女人会这么傻?背后默默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从来不让自己知道。
合上日记,他掏出了手机哽咽着声音道:“小马,找到苏紫云没有,我要马上见她……”
……
奢华的私人会所花园里,对面是一间出了名的赌场。
这是全城最著名的赌城,据说有人在里面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之间输得倾家荡产。因此,想要踏入这个门槛,不携带个十几二十万是不可能的。
“沈总,经探子查实,自从叶小姐出院后,苏紫云这几天都跑来这个赌场,听说每次下注都非常豪气,连眉头都不眨一下。”
坐在花园的亭子里,沈昊熙两眼透过落地玻璃紧紧盯着赌场的入口,眉毛紧紧拧了一下:“查出是谁给她的钱没有?”
第三十三章 求证真相
“暂时还没查出!”
正好这个时候,苏紫云从里面走了出来,脸色有些难看,还一边一边不停地滴咕,看样子又是输了不少。
“真它妈的倒霉,又输了老娘二十万,这手气最近真是霉到家了。”
沈昊熙向小马使了个眼神,小马马上走出会所,迎了过去道:“叶太太!”
“你……你是谁?”苏紫云猛得一愣,两只眼睛睁大地看着这个男子。
“我是沈总的助理,我们沈总有事想请你过去一趟。”
“什么?沈总?是……是沈昊熙吗?”苏紫云顿时慌了:“他……他找我有什么事啊?”
“这个你去了就会知道!”
“对不起,我很忙,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是下次再约吧!”苏紫云说着,急急转身就想离去。
岂料小马一挥手,身后的两个人马上上前,左右两边把她夹了起来。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这是干什么?”苏紫云奋力挣扎,却始终无法挣开两个男人的钳制。
终于,她被带进了奢华的会所里面,保镖用力一甩,她连连在地上滚了两圈,姿态狼狈不堪。
“沈……沈总,呵呵呵呵,不知道你突然找我有什么事呢?”苏紫云慌慌张张地爬了起来,一副皮笑肉不笑地道。
沈昊熙冷冷一笑,周围的温度好像因此而下降了几度:“没什么,只是文文去世那么久,我都没时间拜访一下你,难得今天偶遇上了,自然想请你喝杯咖啡。”
拜访?有他这样子拜访人的吗?
苏紫云再怎么愚钝,也不可能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这次自己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呵呵……沈总,你真是太客气了,文文都死了那么久了,还记得我这个丈母娘。”
丈母娘?叶绮彤跟她生活在一起这么久了,可她从来没把她当成女儿来看待过,如今倒是利用起这层关系攀亲戚了。
沈昊熙冷冷一笑:“既然文文是你的女儿,那么,你应该知道当时真正救我的人是绮彤,而不是她吧!”
“这……”苏紫云脸色刹时间就苍白了起来。他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从她的表情看来,沈昊熙已经肯定了日记里的说法,深遂的眸子骤然变得更加阴冷起来:“你说还是不说?”
“好好好,我说!我说!”事到如今,已没有隐瞒下去的必要了,为免多受苦头,还不如尽早说出来得好。
苏紫云忙接着道:“没错,地震那次,双手把你从废墟里刨出来的人确实就是绮彤,后来输血救你的人也是绮彤,不过当时文文也很想输血给你的,可惜她血型跟你的不一样,实在没办法啊。”
“这么说来,当时救我的人从头到尾都只有绮彤一人?”
苏紫云点了点头:“没错!”
“那为什么我妈妈会跟你们联合一起欺骗我?还却如此钟情文文 ,非要她来当沈家的媳妇?”
说到这点,苏紫云面露尴尬:“因为我知道她这个人特别相信八字相配,虽然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的,她本来看上的儿媳妇也只是杜若珊,但有一天,我知道她找了个大师测算你和杜若珊的八字,于是便不惜高价买通大师,让她认为杜若珊和你的八字是相克的,然后故意提出一个与你相生的八字。你妈妈和我是多年的老同学了,也很早就知道文文的生辰的,所以经大师提醒之后,她马上想到了文文。”
第三十四章 乞求
沈昊熙听到这里,愤怒地一拍桌子:“岂有此理,竟然戏弄我妈妈,苏紫云,你好大的胆子。”
“沈总饶命啊,沈总饶命啊,当时我也是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文文能嫁入豪门就行了,谁料后来你们三个书|源|小|说|团|队|整|理之间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情。”苏紫云吓得跪在地上,全身瑟瑟发抖。
沈昊熙的脸色越发铁青:“那么现在,绮彤的死跟你有关吗?”
“这……这个……”
见她又是吱吱唔唔,看来不吓吓她是不会说实话的,小马立刻怒吼:“来人,拿刀来,把她的手给砍了拿去喂狗。”
“不要!不要啊!沈总饶命!沈总求求你放了我……好!我说!我说!我全都如实招来,叶绮彤的死确实与我有关,因为那天杜若珊让我把她从医院里接出来。本来以为她是不会同意离开的,没想到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还说要订张机票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心想到杜若珊说,只要我杀了她,就能拿到一百万。于是那天傍晚,我找借口把她带到了河边,然后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推下河里……”
说到这里,苏紫云早已一把鼻涕一把泪,狼狈得就像落水狗:“沈总,这一切都是杜若珊诱导我的,我也是因为穷得走投无路了,所以才会一时鬼迷心窍做了这样的错事,求求你,饶我一命吧!”
“王八蛋!”听到这里,沈昊熙再也忍不住,狠狠地一把将她揣倒。
苏紫云在地上连连滚了两圈,爬起来之后又继续磕头。
这时小马道:“沈总,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沈昊熙目光冷冷地扫视了苏紫云一眼:“把这个女人的一手一脚给我废了。看在文文的份上,我就不送她进监狱了。留她在外面,到时自然会有人收拾她。”
……
沈昊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的,也不知道是怎么走进酒吧的。当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又是满天的繁星。
夜,充满了无尽的黑暗,一直延伸到无边的尽头。
打开屋子的大门,里面一片漆黑,冷冷的寒风从阳台那里扑了过来,夹着孤寂,带着失落。
以前,每次回来的时候,这里都会亮着灯,不用猜都能知道那女人又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等自己,哪怕是等到深夜两点,她也不肯去睡。
可如今,灯灭了,女人也不见了,强大的空虚感袭上心头。
忽然之间,他感觉好像失去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内心一阵空荡荡的,压抑得他快要窒息起来。
打开灯,他一步一步朝房间里走去,内心奢望能在房间里看到她的身影。哪怕只是一眼也好。
可是……
推开房门,里面依旧一片空寂!
叶绮彤,你真的死了吗?你就这样离开了我?这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叶文文离世的时候,翻江倒海的疼痛侵袭而来,痛得五脏六腑都错位了。
打开抽屉,里面工整地摆放着一本日记。因为深知自己不会踏入房间半步,所以她抽屉里的秘密从来就没有上锁过。
翻开日记,绢秀的字迹呈现在眼前,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录着对自己的爱意:
七月七日晴
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满心欢喜地为他准备了一条亲手织的毛衣,但没想到文文送他的礼物,也是一件衣服,看着他满心欢喜地收下礼物,我只好把熬了半个月通霄才织出来的毛衣藏了起来,改送别的礼物。
八月八日阴
今天城里的发生了七级地震,不少建筑物倒塌了下来,当得知他所在的某酒吧也塌了的时候,我疯了似的赶到了现场。并不听警察的劝告,执意冲入现场用双手把他从废墟里挖了也来。
当时,他已陷入了严重昏迷的状,送去医院时,医生劝我放弃别救了。当时一听,我立刻跪了下来,可医生说血库里的血浆已经用完了,除非有人肯献血,否则大罗神仙也不可能救得了他。
那一刻,我多庆幸自己跟他流淌的是同一种血液,如果不是医生极力制止,我一定会把自己的血一滴一剩地全输给他。
八月十日阴
由于输血过多,我整整昏睡了两天两夜才醒来,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人,竟然会是沈太太。她给了我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要我对救昊熙一事绝口不提,还说文文也输血给昊熙了,输得比我多。
因为昊熙喜欢的人是叶文文,她认准的儿媳也是叶文文,所以,为了以后大家心里没有芥蒂,这个秘密必须隐瞒下来。
我思量了很久,想起他收到文文送的衣服时那灿烂的笑容,最终只好同意,默默收起这份爱意,并深深地祝福他们两个在一起。
……
看到这里,沈昊熙的身子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
原来当初救自己的人,不是文文?继续翻阅下去,他感到呼吸越发得急促。
第三十二章 原来当初救自己的是她
九月三日
最不想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要发生了,再过三个月便是他们的大喜之日,我很羡慕文文,但同时也深深地祝福她。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往我意料不到方向发展。
今天是沈太太的大寿之日,文文和杜若珊都被邀去参加寿辰。文文生怕宴会无聊,便执意拉着我跟她一起参加。我想直到现在,她应该都不知道我偷偷喜欢昊熙的事情吧。因为拗不过她,再者又想多看昊熙一眼,最终我同意了。
后来,文文不知什么原因,从阳台上坠了下去,跟着沈太太也从楼梯处滚了下来。
听到楼上惨叫,我第一个冲上阳台,未料却被沈家的管家张大山指证亲是我把文文推下楼的,后来被沈太太发现后,继续杀人灭口……
我不知道这个管家为什么要含血喷人,幸好后来,有宾客证明楼上发出尖叫声的时候,我当时还在楼下,因此,我才因证据不足释放了出来,可却得知文文的心脏竟然移植到了杜若珊的身上。可奇怪的是,我从来就没有听人说过她心脏有什么不好。
从此,沈昊熙对我充满了怀疑,他怀疑我串通了那名宾客,所以才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九月十日
今天是文文沈太太的头七,我在给文文清理遗物的时候,发现她的日记里留下了一个遗愿:倘若我不能顺利嫁给昊熙,那么希望这辈子能嫁给他的人,是绮彤。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写下这样的心愿,仿佛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似的。也许,她早就知道我深爱着昊熙了。
九月二十日
从小,我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被亲生父母所抛弃。
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等到一个合适的心脏,没想到昨天医生却打电话给我说找到了,说来真巧,这个医生,竟然也是把文文心脏移植给杜若珊的那个。为免让大家又想起文文一事,所以这次的移植手术,我谁都没有通知,独自一人到了医院,并请看护照顾了一个月。
十二月一日
婚礼很意外地如期举行了,因为昊熙看到了文文日记里留下的遗愿,所以才娶我。但我知道,他对杜若珊的疼爱永远都会比我多一点,因为文文的心,移植到了她的身上。
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开心终于嫁给了他,只要能默默守在他的身边,哪怕每天承受他的厌恨, 我也心甘情愿。
……
继续一页一页地翻动日记,读到这里,沈昊熙早已热泪盈眶起来。
为什么那个女人会这么傻?背后默默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从来不让自己知道。
合上日记,他掏出了手机哽咽着声音道:“小马,找到苏紫云没有,我要马上见她……”
……
奢华的私人会所花园里,对面是一间出了名的赌场。
这是全城最著名的赌城,据说有人在里面一夜暴富,也有人一夜之间输得倾家荡产。因此,想要踏入这个门槛,不携带个十几二十万是不可能的。
“沈总,经探子查实,自从叶小姐出院后,苏紫云这几天都跑来这个赌场,听说每次下注都非常豪气,连眉头都不眨一下。”
坐在花园的亭子里,沈昊熙两眼透过落地玻璃紧紧盯着赌场的入口,眉毛紧紧拧了一下:“查出是谁给她的钱没有?”
第三十三章 求证真相
“暂时还没查出!”
正好这个时候,苏紫云从里面走了出来,脸色有些难看,还一边一边不停地滴咕,看样子又是输了不少。
“真它妈的倒霉,又输了老娘二十万,这手气最近真是霉到家了。”
沈昊熙向小马使了个眼神,小马马上走出会所,迎了过去道:“叶太太!”
“你……你是谁?”苏紫云猛得一愣,两只眼睛睁大地看着这个男子。
“我是沈总的助理,我们沈总有事想请你过去一趟。”
“什么?沈总?是……是沈昊熙吗?”苏紫云顿时慌了:“他……他找我有什么事啊?”
“这个你去了就会知道!”
“对不起,我很忙,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是下次再约吧!”苏紫云说着,急急转身就想离去。
岂料小马一挥手,身后的两个人马上上前,左右两边把她夹了起来。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这是干什么?”苏紫云奋力挣扎,却始终无法挣开两个男人的钳制。
终于,她被带进了奢华的会所里面,保镖用力一甩,她连连在地上滚了两圈,姿态狼狈不堪。
“沈……沈总,呵呵呵呵,不知道你突然找我有什么事呢?”苏紫云慌慌张张地爬了起来,一副皮笑肉不笑地道。
沈昊熙冷冷一笑,周围的温度好像因此而下降了几度:“没什么,只是文文去世那么久,我都没时间拜访一下你,难得今天偶遇上了,自然想请你喝杯咖啡。”
拜访?有他这样子拜访人的吗?
苏紫云再怎么愚钝,也不可能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这次自己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呵呵……沈总,你真是太客气了,文文都死了那么久了,还记得我这个丈母娘。”
丈母娘?叶绮彤跟她生活在一起这么久了,可她从来没把她当成女儿来看待过,如今倒是利用起这层关系攀亲戚了。
沈昊熙冷冷一笑:“既然文文是你的女儿,那么,你应该知道当时真正救我的人是绮彤,而不是她吧!”
“这……”苏紫云脸色刹时间就苍白了起来。他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从她的表情看来,沈昊熙已经肯定了日记里的说法,深遂的眸子骤然变得更加阴冷起来:“你说还是不说?”
“好好好,我说!我说!”事到如今,已没有隐瞒下去的必要了,为免多受苦头,还不如尽早说出来得好。
苏紫云忙接着道:“没错,地震那次,双手把你从废墟里刨出来的人确实就是绮彤,后来输血救你的人也是绮彤,不过当时文文也很想输血给你的,可惜她血型跟你的不一样,实在没办法啊。”
“这么说来,当时救我的人从头到尾都只有绮彤一人?”
苏紫云点了点头:“没错!”
“那为什么我妈妈会跟你们联合一起欺骗我?还却如此钟情文文 ,非要她来当沈家的媳妇?”
说到这点,苏紫云面露尴尬:“因为我知道她这个人特别相信八字相配,虽然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的,她本来看上的儿媳妇也只是杜若珊,但有一天,我知道她找了个大师测算你和杜若珊的八字,于是便不惜高价买通大师,让她认为杜若珊和你的八字是相克的,然后故意提出一个与你相生的八字。你妈妈和我是多年的老同学了,也很早就知道文文的生辰的,所以经大师提醒之后,她马上想到了文文。”
第三十四章 乞求
沈昊熙听到这里,愤怒地一拍桌子:“岂有此理,竟然戏弄我妈妈,苏紫云,你好大的胆子。”
“沈总饶命啊,沈总饶命啊,当时我也是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文文能嫁入豪门就行了,谁料后来你们三个书|源|小|说|团|队|整|理之间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情。”苏紫云吓得跪在地上,全身瑟瑟发抖。
沈昊熙的脸色越发铁青:“那么现在,绮彤的死跟你有关吗?”
“这……这个……”
见她又是吱吱唔唔,看来不吓吓她是不会说实话的,小马立刻怒吼:“来人,拿刀来,把她的手给砍了拿去喂狗。”
“不要!不要啊!沈总饶命!沈总求求你放了我……好!我说!我说!我全都如实招来,叶绮彤的死确实与我有关,因为那天杜若珊让我把她从医院里接出来。本来以为她是不会同意离开的,没想到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还说要订张机票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心想到杜若珊说,只要我杀了她,就能拿到一百万。于是那天傍晚,我找借口把她带到了河边,然后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推下河里……”
说到这里,苏紫云早已一把鼻涕一把泪,狼狈得就像落水狗:“沈总,这一切都是杜若珊诱导我的,我也是因为穷得走投无路了,所以才会一时鬼迷心窍做了这样的错事,求求你,饶我一命吧!”
“王八蛋!”听到这里,沈昊熙再也忍不住,狠狠地一把将她揣倒。
苏紫云在地上连连滚了两圈,爬起来之后又继续磕头。
这时小马道:“沈总,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沈昊熙目光冷冷地扫视了苏紫云一眼:“把这个女人的一手一脚给我废了。看在文文的份上,我就不送她进监狱了。留她在外面,到时自然会有人收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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