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 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信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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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滚热辣。《朝秦暮楚》在此结束。我是一个喜欢自我批评跟自我践踏的作者,又加上常常自说自话,故此很享受这个写随笔的过程。
由近至远,所以先讲结局的用意。结局跟我一开始预想的差不多:秦招楚暮二人未有实质感情发展,只是描写一段因生日和礼物而重拾的友情,结尾透过一个邀约去暗示二人的未来有希望。这一篇也许算是现实向,而我又着重合理的情感发展,觉得以他们的过去而言——本身是好朋友,小时候应该没有爱情那方面的想法——刚重逢就谈到爱情的地步,也未免太不自然。当然真实的爱情很多时不合理,但恕我这个没经歷过真实爱情的人无法写出那种……太超出我想像的爱情。
但是最近我觉得自己其实是有爱过的。与本文无关,不在此谈。
想讲这篇文的缘起。《朝秦暮楚》缘自大学某课程的期末论文,那是一门探讨消费对社会影响的课,也就是读消费文化。大家看bl只是消间,相关理论我不在此长述。但我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是:当今社会里,物质如何淹没人的感情,令人变得麻木,失去生活的方向与反思,而最后的出路,我应为是一笺书信。
对于信我有种特别的感情:信封、信纸、字体、贴邮票的位置等,都经过写信人的精心挑选,那意味人必须将自己的一部分(感情或时间或精力)放进去。而商品社会里,物件之所以被製造出来,不是预期物品与人发生一段长期的关係,不预期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投进去,而是一开始就预示了人拋弃物件。
难道不是吗?或许有些物件是你钟情的,你珍惜它。可是,不少物件都不会在你生命中停留很久,你便要拋弃它。在你买来一件东西时,你知道当东西失去效用时你就要拋弃它。
然后信的特别之处也在于它经过很多人的手,才到你手里。或许信封信纸是由机器生產,可是,它们被生產出来后就能接触许多人的手:写信人、邮局中分类信件的人、邮差、收信人或收信人的家人。信与金钱一样,都是由不同人的手转到另一人的手,可是,信毕竟是有个隐含的主人(收信人),而金钱却没有。
所以,信件在此文的寓意就是一种与金钱有相似性,而又意欲破除金钱的东西。最终,本文涉及两封重要的信:一封是秦招没打算要看的信;另一封是秦招遗忘了的信。
这样看来,信在此还有一个吊诡的地方:就是它既存在又好似不存在。因为头一封信的实体存在,但没被秦招所阅读,也就是本身的功能没有发挥;而第二封信秦招看过了,却不记得,也就是秦招其实曾经真切拥有过那一封信的内容与实体,而现在遗忘了,失去了。因此我的意思是:若秦招要找回自我,也就是不想在这个商品世界里找回他自己,就要有勇气寻回那两封信,去推有它们。
那为什么秦招不肯看信呢?
这是一个与心理学有点关係的问题,没记错的话这是其中一种恋物。透过拥有一件物去象徵你拥有了物的主人。比如佛洛伊德提出过一个例子:在卢梭的《懺悔录》里,卢梭对华伦夫人有一种敬意、性、恋母与爱情交杂的感情,以至他必须拥有华伦夫人身上的物件才能安心:她的头发、气味。如果不拥有她身上的物件,即使华伦夫人在他面前,他还是无法安心。
而秦招也是透过拥有信的实体去抓住一点什么东西——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东西耶。而我觉得这又是另一个吊诡地方:因秦招不敢看信,他就日夜反覆想着这封信,去猜它的内容、去感受它的形体,也顺道不停思念写信人,楚暮;而若他看完这封信,没有秘密,则他就无须想念信与楚暮。
故此,正是他选择不看信,才深化他对楚暮的想念。但为了找寻他自己,秦招必须有一天寻回两封信,看清自己的过去,明白信的价值为何高于ipad,秦招才有机会重生。
也谈秦招与楚暮二人。我希望两人的形象同样鲜明,但一路写来,我感觉还是侧重在秦招身上较多,也许因为设定人物角色时,秦招的人设做得较完整,楚暮的人设我没想太多,胡乱拉拔过去就算了。
他们的性格没什么好讲,大家有看文章也能知道,只是我比较爱写秦招。其他故事里,我一向偏爱写受,但自写完《大志》后,才慢慢喜欢写攻的内心活动。原本我设定楚暮是个网上小说定,但后来觉得这样一搞,设定太多太杂,就没写。至于楚暮看到女子跳轨再作梦,真的,就是顺水推舟,突然想到就写了。
但关于感情,就是谁有没有爱上谁的问题,不想答,因为我希望大家看到的东西不同。
在写这两个人时,我是刻意将他们放在同一个位置,比较他们面对同一种东西时有什么不同反应。一开始他们都去买麪包,然后是看到《液态之爱》那本书,还有对于礼物的处理与态度。虽然我明白bl小说是只作消间,但是总觉得自己花心思设计的东西没有人看得出来,就有点寂寞,但这是难免的命运,哈哈。
《朝秦暮楚》至少会有一部续集,也是跟这个篇幅一样,五万字左右。不会紧接着这一部的结尾,而是又找出某一个时间点,特写他们做某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就完,例如今次就是特写他们重逢跟交换生日礼物,交换完,故事就完。
最后是想讲一讲日后创作的风格。
由这一部小说开始,我确定我其实不是在写bl,而只是在打擦边球,写一些跟bl有点关係的东西。两个男性的关係,而这些男性不是100%gay,我比较倾向人其实不会绝对地直或弯,是看碰上什么人,都是缘分。
所以,以后我写的东西基本上就只是两个男人的关係而已,不一定有爱或有性,像这一次《朝秦暮楚》其实就没有性也没有爱,如此故事还能有人看下去,使我惊奇又感激。然则我为何还在一个bl贴吧贴文呢?讲到底就是因为这里人多,贴在这里,比较大机会有人看我的文章。
我喜欢与人交流,喜欢被人批评。
喜欢写作,所以喜欢磨练自己的文笔。
由近至远,所以先讲结局的用意。结局跟我一开始预想的差不多:秦招楚暮二人未有实质感情发展,只是描写一段因生日和礼物而重拾的友情,结尾透过一个邀约去暗示二人的未来有希望。这一篇也许算是现实向,而我又着重合理的情感发展,觉得以他们的过去而言——本身是好朋友,小时候应该没有爱情那方面的想法——刚重逢就谈到爱情的地步,也未免太不自然。当然真实的爱情很多时不合理,但恕我这个没经歷过真实爱情的人无法写出那种……太超出我想像的爱情。
但是最近我觉得自己其实是有爱过的。与本文无关,不在此谈。
想讲这篇文的缘起。《朝秦暮楚》缘自大学某课程的期末论文,那是一门探讨消费对社会影响的课,也就是读消费文化。大家看bl只是消间,相关理论我不在此长述。但我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是:当今社会里,物质如何淹没人的感情,令人变得麻木,失去生活的方向与反思,而最后的出路,我应为是一笺书信。
对于信我有种特别的感情:信封、信纸、字体、贴邮票的位置等,都经过写信人的精心挑选,那意味人必须将自己的一部分(感情或时间或精力)放进去。而商品社会里,物件之所以被製造出来,不是预期物品与人发生一段长期的关係,不预期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投进去,而是一开始就预示了人拋弃物件。
难道不是吗?或许有些物件是你钟情的,你珍惜它。可是,不少物件都不会在你生命中停留很久,你便要拋弃它。在你买来一件东西时,你知道当东西失去效用时你就要拋弃它。
然后信的特别之处也在于它经过很多人的手,才到你手里。或许信封信纸是由机器生產,可是,它们被生產出来后就能接触许多人的手:写信人、邮局中分类信件的人、邮差、收信人或收信人的家人。信与金钱一样,都是由不同人的手转到另一人的手,可是,信毕竟是有个隐含的主人(收信人),而金钱却没有。
所以,信件在此文的寓意就是一种与金钱有相似性,而又意欲破除金钱的东西。最终,本文涉及两封重要的信:一封是秦招没打算要看的信;另一封是秦招遗忘了的信。
这样看来,信在此还有一个吊诡的地方:就是它既存在又好似不存在。因为头一封信的实体存在,但没被秦招所阅读,也就是本身的功能没有发挥;而第二封信秦招看过了,却不记得,也就是秦招其实曾经真切拥有过那一封信的内容与实体,而现在遗忘了,失去了。因此我的意思是:若秦招要找回自我,也就是不想在这个商品世界里找回他自己,就要有勇气寻回那两封信,去推有它们。
那为什么秦招不肯看信呢?
这是一个与心理学有点关係的问题,没记错的话这是其中一种恋物。透过拥有一件物去象徵你拥有了物的主人。比如佛洛伊德提出过一个例子:在卢梭的《懺悔录》里,卢梭对华伦夫人有一种敬意、性、恋母与爱情交杂的感情,以至他必须拥有华伦夫人身上的物件才能安心:她的头发、气味。如果不拥有她身上的物件,即使华伦夫人在他面前,他还是无法安心。
而秦招也是透过拥有信的实体去抓住一点什么东西——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东西耶。而我觉得这又是另一个吊诡地方:因秦招不敢看信,他就日夜反覆想着这封信,去猜它的内容、去感受它的形体,也顺道不停思念写信人,楚暮;而若他看完这封信,没有秘密,则他就无须想念信与楚暮。
故此,正是他选择不看信,才深化他对楚暮的想念。但为了找寻他自己,秦招必须有一天寻回两封信,看清自己的过去,明白信的价值为何高于ipad,秦招才有机会重生。
也谈秦招与楚暮二人。我希望两人的形象同样鲜明,但一路写来,我感觉还是侧重在秦招身上较多,也许因为设定人物角色时,秦招的人设做得较完整,楚暮的人设我没想太多,胡乱拉拔过去就算了。
他们的性格没什么好讲,大家有看文章也能知道,只是我比较爱写秦招。其他故事里,我一向偏爱写受,但自写完《大志》后,才慢慢喜欢写攻的内心活动。原本我设定楚暮是个网上小说定,但后来觉得这样一搞,设定太多太杂,就没写。至于楚暮看到女子跳轨再作梦,真的,就是顺水推舟,突然想到就写了。
但关于感情,就是谁有没有爱上谁的问题,不想答,因为我希望大家看到的东西不同。
在写这两个人时,我是刻意将他们放在同一个位置,比较他们面对同一种东西时有什么不同反应。一开始他们都去买麪包,然后是看到《液态之爱》那本书,还有对于礼物的处理与态度。虽然我明白bl小说是只作消间,但是总觉得自己花心思设计的东西没有人看得出来,就有点寂寞,但这是难免的命运,哈哈。
《朝秦暮楚》至少会有一部续集,也是跟这个篇幅一样,五万字左右。不会紧接着这一部的结尾,而是又找出某一个时间点,特写他们做某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就完,例如今次就是特写他们重逢跟交换生日礼物,交换完,故事就完。
最后是想讲一讲日后创作的风格。
由这一部小说开始,我确定我其实不是在写bl,而只是在打擦边球,写一些跟bl有点关係的东西。两个男性的关係,而这些男性不是100%gay,我比较倾向人其实不会绝对地直或弯,是看碰上什么人,都是缘分。
所以,以后我写的东西基本上就只是两个男人的关係而已,不一定有爱或有性,像这一次《朝秦暮楚》其实就没有性也没有爱,如此故事还能有人看下去,使我惊奇又感激。然则我为何还在一个bl贴吧贴文呢?讲到底就是因为这里人多,贴在这里,比较大机会有人看我的文章。
我喜欢与人交流,喜欢被人批评。
喜欢写作,所以喜欢磨练自己的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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