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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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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育佐废话多的毛病改不了了,学……嗯……彩娟还是决定嫁给他。
    她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情操真是让我们深感佩服。
    育佐结婚那年,我们三十岁,小伯安都要准备上幼稚园了。隔年小育佐在云林出生了,长得跟育佐超级像。
    「啊!完了,这孩子……」我说。
    「真是可怜,看来得劝他离家出走才行。」伯安说。
    「喂,你们两个讲话很毒喔,像我不好吗?」育佐说。
    然后我跟伯安想了几秒鐘。
    「啊!完了,这孩子……」
    「真是可怜,看来得劝他离家出走才行。」
    你可能在想,为什么小育佐是在云林出生的?其实是他们两夫妻极度疯狂的行为所导致的。
    在学……嗯……彩娟怀孕将近九个月的时候,她向育佐提出了要去剑湖山搭大怒神g5的建议,身为丈夫,为了孩子跟太太的安全,应该立刻驳回才对。
    「好啊!我带你去!」育佐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不过想也知道孕妇是不可能可以上游乐设施的,这点育佐也知道,他只是心里想着带老婆一起出去走走也好,反正设施她都碰不得,他还可以替她玩,所以大怒神跟g5都是育佐一个人坐。
    就在他搭完g5之后,学……嗯……彩娟对他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好像是时候见面了……』
    「见面?」
    『对……』一边说,彩娟还一边冒汗。
    「跟谁见面?」
    『你儿子……』她说。
    「子谦,你一定要体会一下,那种“见面”的感觉。」跟他认识了十几年了,我第一次看见他这么认真地说话。
    小育佐比预產期早了十八天出生,不过非常健康,体重超过三千公克,是个白胖小子。彩娟说怀孕时期汪妈妈给她吃了很多补品,都补到小孩那里去了。
    但是她生完孩子之后,看见她的身材,我们觉得,应该是母子俩都补到了才对。
    伯安跟育佐问我:「喂,什么时候换你?」
    「换我什么?结婚吗?」我说。
    「当然是结婚,不然呢?出家喔?」育佐说。
    「你这样说不对,不是出家,」他挥着手说,「是与爱情一起埋葬。」
    「不管是结婚,出家,还是与爱情一起埋葬,都不应该问我的,你们应该要问张怡淳才对。」我说。
    我跟张怡淳在一起的第一天,是我打电话给她的第一天。
    那天我在跟伯安确定了她的想法之后,猛然发现自己是个白痴兼木头。
    打错电话给育佐之后,我拨给伯安,把我跟她跳针的对话讲了一遍,伯安说她的意思是:「我叫你别吃晚饭,你都可以违背了,为什么我叫你别打电话,你却这么听话?」
    有时候女人真的很难理解,不,应该说是一直都很难理解。
    希望人家打电话给她,讲一声就好了,为什么要这么复杂呢?转了一大圈,以为这样很浪漫,或是觉得男生应该要知道她们在想什么,拜託,天知道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处理一件很简单的事。
    于是,我终于打电话给她了。
    「喂。」
    『干嘛?』
    「打电话给你啊。」
    『我不是说不能打吗?』
    「其实你是希望我打吧?」
    『没有啊。』
    「哎唷,都已经二十七岁的女人了,不要这么幼稚,被我说中就承认吧。」
    『承认什么?什么幼稚?』
    「承认你要我打给你,承认你一直否认的行为很幼稚。」
    『哪有?』
    「唉,你还记得十几年前我们在你家附近最后一次说话的时候,你在回家之前跟我説了什么吗?」
    『我说了什么?忘了。』
    「你说,拜託,成熟点,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孩子了。」
    『是吗?』
    「是啊,我们都不再是孩子了,所以,成熟点吧?」
    她呵呵笑了几声,然后我听见她吐气的声音。
    『那换我问你。』
    「你问。」
    『你还记得那年,你问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什么吗?』
    「什么?」
    『你问我,我们还会不会联络啊。』
    「喔,对,我记得。」
    『你还记得我当时的回答吗?』
    「记得,你说会联络就会联络,不会联络就不会联络,这一点都不需要问的。」
    『那你知道我转过头要回家的时候,心里很难过吗?』
    「为什么很难过?」
    『你果然是木头。』
    「……」虽然我无言,但我心里其实是开心的。
    『哎唷,都二十七岁的男人了,别幼稚了,被我说中了就要承认?』
    「承认什么?什么幼稚?」
    『承认你是木头,承认你一直不承认的行为很幼稚。』
    「你为什么要学我说话?」
    『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喔。」
    『快点承认啊。』
    「好,我承认我是木头。」
    『还有呢?』
    「我承认我很幼稚。」
    『非常好。』
    「那你也应该承认一些东西了吧?」
    『我要承认什么?』
    「承认你十几年前觉得我是木头,是因为你喜欢我。」
    『我为什么要承认?』
    「因为我想当你男朋友,所以你不承认的话,我当不成。」
    『有这样追女生的喔?』
    「有,我就是这样。」
    『哼!幼稚。』
    「我承认。」
    后来她考虑了三秒,然后说她承认。
    两个都承认的人,下一步应该就是在一起了,应该没什么不能承认的了吧?
    我后来有向她承认,当年看见她的黑色内衣时心想着应该也穿黑色的内裤这件事,不过她跟我承认,那时她其实没有黑色的内裤,而黑色内衣是妈妈的,她把它借来穿。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从黑色的内衣开始,聊到以前的许多事,我突然感觉到一种失落,又感觉到些许安慰,那些青春都不会再回来了,而我们竟然也这样跌跌撞撞长大了。
    我把这些年的日子跟她分享,包括我们的高中,大学,伯安怎么追到晓慧,育佐写了「我在灯火阑珊处」给彩娟,还有那个患有焦虑症的同学,那个把每个男生都当成前男友的曖昧对象,以及让我伤心的许媛秀。
    同时,她也跟我分享了她这十几年的日子。
    时间洪流滚滚,带着世界上的任何一切飘流着,就连地球也一样,随着洪流渐渐老去,更何况是我们。
    而在洪流里生存,人必须学会并且习惯转变,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转变成适合那个阶段的样子,这是必须、必然的。
    所以这些流转之年,在「流」与「转」之间,我们翻了又翻,滚了多少圈呢?
    我们在这些年后回头看看以前,是不是还能认识以前的自己呢?有多少人回头想想自己曾经的失去、曾经的拥有,还有曾经的幼稚,不会发出会心一笑的?
    大部分都会吧。
    那会心一笑也代表着一种长大呢。
    我有问过张怡淳,为什么十多年后在接骨所遇见我,明明说了再见却还留在那里等我呢?
    她说:『十几年前掉了的宝贝,十几年后能捡回来,谁会不低头一拾呢?』
    前面说过,育佐结婚那年,我们三十岁。
    应该更强调一点说,我们「都」三十岁了。
    那时我跟张怡淳已经在一起三年,没吵过架,没生过气,彷彿那个註定要陪着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遇见了,却把对方搞丢了,十几年后又不小心捡回来一样。
    「註定的啦,跑都跑不掉。」伯安说。
    是啊,伯安,你真是神算。国三那年就让你参透了註定的真理,你大概是神仙转世投胎的吧。
    所以,我跟张怡淳什么时候结婚呢?
    就如我回答育佐跟伯安一样的话,这要问她才对。
    我不是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应该要问她才对。因为我早就把求婚戒放在她每天都能看得到的地方,也就是她化妆檯的抽屉里面,但是她偏偏都没发现。
    我在戒盒里面,还写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放学后,到活动中心后面的大树,有话跟你说。」
    我猜,依她的聪明,一定会知道我的意思。她一定会在放学时间,回到我们国中母校,在活动中心后面的大树上,寻找我要说的话。
    而我在那棵大树上,用立可白写了「我在灯火阑珊处」七个字。
    什么?立可白太脆弱,等她发现回去看的时候可能字都不见了。
    别担心啦。
    一切都是註定的啊。
    *一切都是註定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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